受贿不办事,真能保证司法人员的道德底线吗?
第一,泄露了一些执法犯法者的真实心态和商业秘密。
收钱不办事,之前见人常听人说过这个事情,一些老百姓也或多或少会遇到过这类事情。
但是在公开场合,从一个司法人员口中赤裸裸的说出来,还是破天荒的第1次。
实际上,这可能就是某些执法犯法者的真实心态,由于他们对法律规则的熟悉,所以就自作聪明的认为只收钱不利用职务之便办事,就不构成犯罪。
世间哪有如此好事?
法律哪有那么大的漏洞?
第二,暴露了某些人不忠不义的嘴脸。
党和国家要求我们的司法人员应该坚持公平与正义,绝对不能贪污受贿,违法办案。
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就是对党和国家的不忠。
但是如果收钱后,切实帮别人办事情,至少从民事法律方面来讲,还算是一个讲究诚信的人。
而收钱却绝对不办事,岂不是连一个诚信之人都算不上。
这,不就是既不忠,又不义吗?
一旦到此地步,今后还有人愿意和这种人走在一起吗?
从工作方面来讲,收钱,至少违规,稍微严重,就是犯罪。
从私人关系来讲,不办事,不讲诚信,基本上就是要和朋友绝交的前兆。
孔子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
第三,暗示了自己是何种人。
都说,相由心生,言为心声。
一个人长成啥样,不完全是基因决定,很大程度和自己的心理状态有关系,“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同样道理,一个人说的话,大多时候就是自己的真实情况。
所以,才有人说,大多数人最终都活成了自己所期待的样子。
当然,也有人活成了自己所讨厌的样子。
某些人说:“受贿不办事,是保证了司法人员的道德底线。”
看似是与自己无关的事,貌似是在为他人辩护,实则不然,他很可能是在为自己辩护。
毕竟,这个世界绝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当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辩护。
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只是,需要一个导火索来引爆。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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