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作家•散文】故乡‖红尘过客(山西)
【作者简介】
红尘过客,原名侯兆玉,山西广灵人。高中教师,喜爱文史哲,生活经历丰富,阅尽人间沧桑,漂泊半生,仍然坚持孤独的追寻。
《中国百佳传世经典诗歌(散文、散文诗、小小说)年鉴(2018卷第一部)》作品入编工作已经启动。咨询详情请联系总编18634239199
故乡
作者/红尘过客(山西)
对我来说,故乡是一个既模糊又清晰,既遥远又现实,既给我爱又给我痛的名词。它没有悠久历史,没出过名门望族,没有文化名人,更缺乏深厚的文化积淀。穷乡僻壤,穷山恶水,黄沙漫天,羊肠小道,暮霭里的羊群,夕阳下的尘土,柴禾味的炊烟,深夜里的犬吠,永远刻在了我的记忆深处,一辈子都无法抹去。
但是,我依然深爱着我的故乡。因为我一生中最惬意最幸福的时光大部分在那里度过,还因为它给我的迷茫与惆怅,困惑与无奈,苦涩与辛酸,坚强与执着成为我半生沧桑的唯一动力,还因为那块贫瘠的土地上熟睡着这个世界上给了我太多太多爱的亲人。
这是一座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农家小院,依山而居,屋子的背后就是一道很深很深的沟,院子外面就是庄稼地,我甚至在晚上都能听到田鼠和青蛙的叫声,据说我的邻居在家里还发现过蛇,听起来就叫人毛骨悚然。
母亲告诉我,我就出生在那个地方,时间是凌晨7点,一个寒冬里最清冷的早晨。那天没有红光冲天,没有仙人下凡,有的只是刺骨的寒风和缺衣少食的处境,也许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一生的平庸和半生的坎坷。
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了我的成长快感和睡眠质量。当清晨的阳光被方格窗子分隔开直射进来的时候,我还在被窝中瑟缩。在我的记忆中我拥有一个单独的被窝是在上初中之后。我甚至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了自己睡觉。
母亲的被窝太暖和了,超过了现在任何一种电热器具,也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也许我根本就不想忘记。
每当这个时候,我会慢悠悠的睁开眼睛,那个墙壁上映着由于窗户作用变成两个菱形的阳光像阿拉伯数字8,我会注视良久,那时我不识字,也不认识8字,但是它像母亲目光般慈祥的温暖,成了我记忆中的永恒。
我害怕起床(其实是炕),因为我害怕母亲为我洗脸,我10多岁的时候还没学会这个人生最基本的动作。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平时用水很节省的母亲在为我洗脸时绝对不吝啬,为我洗手时就像过年时褪鸡爪子那样洒脱,毫不留情。
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那个动作包含了太多的精神元素,野蛮中有爱意,粗暴中有温馨。可惜这一切不会再来了,永远也不会来了。
寒冬腊月冰天雪地过后,小院里还是会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这我们得感谢上苍,感谢自然,她对人类的的施舍并不因贫富而异。
晚上的月亮离我们那么近,那么亮,因为它就在山顶,而我们在山腰,仿佛伸手可及。那时还不懂"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但那个古老的传说早已耳熟能详,那个叫嫦娥的姑娘寂寞吗?那只兔子也吃草吗?
我们养不起花儿,但不知名的山花会不时的飘来芬芳,沁人心脾。让人陶醉。我甚至于有些同情现在的孩子,每天被控制在钢筋混凝土组成的方格子里,呼吸一点泥土的芳香都成为一种奢侈。
当他们享受电视网络奶酪汉堡等这些对我们这代人而言不啻于天外来客的巨大的物质财富时,他们也同时失去了阳光空气友谊过家家做迷藏这些曾经陪伴我们一起长大的东西。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用赤屁股长大,玩尿泥发小来形容两个人友谊的笃深,我甚至觉得这不是个简单的孩子的问题,这是国人共同的迷失——精神家园的迷失。否则为什么社会上那么多的贪官,却出不了一个海瑞,出不了一个包拯?
许多年以后我在街上看见提着鸟笼子闲逛的人总不免心生反感,这并非我仇视富人,我只是觉得无聊,我觉得任何人为训练出来的鸟类都无法与来自天籁之音的鸣声媲美。当家里穷的连一只马蹄表都买不起的时候,鸟鸣就是最好的时间表。
到现在为止我都保留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早晨在被窝里听鸟叫声。这也是我闲下来的时候的一种美妙消遣,我想很少有人能体会出它的快乐。
风自然是看不见的,但我们能明显的感觉到它的存在。黄土高原的风很有特色,有时狂风大作,黄沙飞舞,有时又轻柔温暖,情意绵绵,像初恋爱人的双手,吹的人脸痒心醉,余味悠长。
村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其实是一条最长的河槽,那里有一条横贯村子的官道,还有一口供全村人饮水的官井,如果哪家老人去世了,出殡时还是一条必经之路。依山而建的屋子为小院和河槽提供了视线上的空间距离,正好俯瞰整个全过程。
出殡的繁文缛节为村子里的人提供了免费的娱乐节目。当出殡的队伍经过时,高处的人们已经早早站好等候。
吹鼓手的乐曲缠绵而哀伤,吹的人肝肠寸断泪水潸然,主人家的孝子孝孙披麻戴孝手拄丧棒,有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有的有声无泪假哭真嚎,装着亡人的棺材走走停停,没出五服的人跪倒一圈,纸灰飞扬哭声一片,而抬棺材的人却如释重负表情木然,显然,死者与他们无任何关系,他们只是在帮忙完成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害怕棺材,我开始知道那个两面大小不同的木头盒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许多人对着它不停的哭,在我眼里哭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哭的人鼻酸心痛,眼泪潸然。
棺材被抬起的时候,前面会有一个提着装满纸钱篮子的人,那是典型的圆形方空钱,挥挥洒洒的飘向天空,漫天飞舞,像寒冷冬日里飞舞的雪花,这是死者给生者留下的迷茫与缺憾,也是生者对死者的寄托与哀思,就是这些纸片把生者与死者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
观看出殡的大多是女人孩子与老人,青壮年早早就出工去了,那是个大建社会主义的时代,饿的皮包骨头的社员们听着广播里的“春耕形势一片大好,红旗招展,战鼓齐擂”的报道时,只能相视苦笑一下。
农村女人的眼泪是廉价的,随着出殡的队伍渐行渐远,女人们也会不停的抹泪,评论一下死者生前的好。死者为大,盖棺定论,对于一个远离这个世界的人,只要不是巨恶大盗,人们基本都可谅解。
我就见过母亲拭眼泪,我问母亲死者哪去了,母亲回答说变成鬼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群看不见人,他们叫鬼。
交通落后是70年代中国的普遍现象。农村更是如此,雨天犹甚,道路泥泞,行走不便。但不便有不便的好处,看看古人,那么优美的诗句是怎么写出来的?“此身合是诗人味儿,细雨骑驴入剑门”“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早卖杏花”。
细想想,如果坐着风驰电掣的动车,窗外的景物一闪而过,你还能观察到窗外的风景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也绝不是现代人能体会到的雄浑美景。
我的故乡的夏天还是很美丽的。田野里散发着各种庄稼和植物的芬芳,草丛里蚱蜢在叫,树梢上知了鸣个不停。披着破衣服的稻草人吓得鸟们逡巡不前犹豫不决,有时候山坡上传来一声牧羊人嘹亮的鞭子声,给寂寥的田野里凭添了一声美妙的音乐,山谷的回声余音袅袅经久不绝。
我一直以为动物是通灵性的。很多人认为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则不以为然,因为我有亲身体验。在家畜中,羊是最听话的。而山羊则集绵羊的温顺,猴子的机灵,狗的忠诚于一身。
70年代后期家庭饲养家畜国家还是不允许的,但在我们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山高皇帝远,队干部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家就有一只按动物和人的寿命折算跟我年龄相仿的山羊,在所有的家庭成员中它跟我的感情最深。
我喜欢听它吃草的声音。而我则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蔚蓝的天空,看一朵朵白云飘过,有时还会出现一架飞机,留下一股白烟慢慢的变粗直到消失在天的尽头。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甚至连思考都没有,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生活有多艰难,那是父母的事,我的工作就是吃饱玩好。
但是我不能睡,只要我睁着眼,干什么它都允许,只要不离它太远。而睡着就不行了,它会不停地舔我的脸,发出略带颤抖和缠绵的声音,直到我醒来,它继续去吃草。我猜想它也怕孤独,它是用吃草在跟我交流,你不能睡,你睡着了我吃草都吃不了心里去。
在中国古代的精神文化中,天人合一是重要的思想内涵。而五行中秋属金,所以叫金秋。秋是主刑的,所以处决犯人一般在秋天。因此秋天就有了肃杀之气。但在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又有了不同的韵味。
汪中的“秋来无处不消魂,箧里春衫半有痕”给人以悲秋之感,欧阳修的《秋声赋》则予人以思秋之情,曹阿瞒的《观沧海》悲壮,范文正公的《秋日怀旧》则忧国忧民。
农村的秋天单纯而热烈。虽说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力水平极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不高,但是秋日的金黄还是令人愉悦的。
硕大的谷穗把谷子杆压得很低,不堪重负。饱满的玉米就像农村少妇丰满的乳房,呼之欲出,让那些光棍汉们色心顿起,垂涎三尺。向日葵虽不像歌曲里唱的磨盘那么大,但是迎着朝阳昂首挺胸着实让人欣喜。
我也到了能跟随父母到田间的年龄了。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我大哭起来,就在母亲实在哄不乖我掉转头继续劳动时,却听到她身后有歌声,等她回过头来,我正用左手提着一块用细草根固定住的小土块唱“手提红灯四下看”,右手叉在腰上,那架势,那神态,颇有几分李玉和的神韵。母亲再也顾不了别的,一把把我搂在怀里亲个不停。
30多年过去了。故乡也离我渐行渐远越来越模糊了。这么多年,我遍尝世间艰辛,饱受人情冷暖。我恨我的故乡,因为它赋予我那么多荒凉与贫瘠,孤独与无奈。
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一个人踽踽独行在路灯下,望着两边林立的高楼,望着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我有一种万念俱灰灵魂出窍的感觉,这么多的现代化居室竟没有我一点点安身立命之处,我梦寐以求终身追寻的东西,别人却在降落到这个尘世上就拥有了,我不禁扪心自问,这个世界公平吗?命运对我公平吗?
俗语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你怎么就养不了我呢?难道是我不够勤奋不够努力吗?我寒窗苦读的时候,那些文盲半文盲干啥呢?为什么他们能大把大把的赚钞票而我不能呢?铜臭与书香我敢选择谁?
几年前我去了趟那个我出身的地方。我努力寻找着童年的记忆,那间我出生的老屋早已荡然无存,甚至连断壁残垣也没有了。我去的时候正是初秋,阳光火辣辣的,仍有夏的余韵。我住过的院子全部变成了庄稼地,已经长得齐腰深了,微风吹过绿浪翻滚,好一副春华秋实的水墨画。
我曾经走过千万遍的羊肠小路已经被洪水冲的沟壑纵横了。站在那块我曾经熟悉的土地上,我不禁泪水潸然。据老人们说,如果有人居住过的地方人都搬走的话,那个地方会有灵魂出现,我不信,晚上我又去了一次。
山村的夜晚格外寂静,河槽背面的新村离这儿并不远,远远望去一片光明,跟昔日的灯光如豆已经不能相提并论,唯有那一弯淡淡的上玄月还是那么亮,还在山顶上遥望着我,似乎在说:你还认识我吗?
夜深了,露水浸湿了我的裤脚,我身上有了一丝寒意。兜里的手机铃声响起来了,在这寂静的夜空中把原始的东西和现代文明联系起来的只有它了。我看了看是个陌生的号码,我接住说了声“哎”。我们这里接电话一般不说“喂”,而说“哎”,显得更加亲切。
对方是个宏厚的男中音,“你还记得我吗?我二小啊。”
我努力的回忆着是谁,凭感觉和声音我终于想起来了,他是我儿时的伙伴,小学的同学。现在是村支书,他看见了我停在村口的轿车,打听出是我的,又从亲戚家问出我的号码,然后拨给我,已经给我准备了酒和菜,等我。
多年不见,我们彼此之间有些陌生。他又喊来我们一起玩大的几个朋友,彼此寒暄了几句就吆五喝六的喝起来了。酒喝的微醺时,因为要开车,他们也不再劝我,我执意谢绝了他们的挽留,然后发车启程了。
从这里到我的县城的住处大约20分钟的路程,为了感受久违的农村秋夜,我把车速控制在只有在移动测速摄像头下才有的速度。灯光照的很远,到处是绿油油的庄稼地。村村通的水泥路不是很宽,但很好走。
我打开音响,优盘里传出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这个香港女人,她玩世不恭不说,还要所有的男青年拿青春赌明天,他们赌得起吗?
再过几分钟就是我父母的墓地了,那个我小时候刨过蒲公英,大了锄过草的地方,他们生前在那里劳作,逝后就埋葬在那里。他们活着的时候生命已经跟这片土地融为一体了。隔着庄稼地我虽然看不见那座不太高的坟茔,但我肯定知道它的周围青草菁菁,与土地为邻,以庄稼为伴,我的父母并不寂寞。
此时此刻,我对我的故乡的恨一点点也没有了,我感到的竟全是爱。是的,它寂寞孤独,它贫瘠空旷,但同时清纯自然纤介无尘,与世无争却又坚韧不拔,孤傲清高而又与人为善,这不正是我吗?
原来不管我走到天涯海角,不管我成功还是不幸,我的血液里已经深深的注入了故乡的血液,我永远走不出它的精神内涵,走不出它的生命特质,走不出它的潜移默化。就像我永远走不出母亲慈祥的目光,走不出父亲深邃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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