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驾车 去伦敦——第三十八章 布鲁塞尔惊魂记
我们的车队从阿姆斯特丹经海牙、鹿特丹进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乱象丛生。我们要去布鲁塞尔大广场,而布鲁赛尔大广场是在一大片民居建筑中,纵横交错的古老街道都很狭窄。街道边停着一溜的车,有的甚至两边都停着车,成了临时停车场,使原本就不宽畅的街道更窄了,中间仅留下一部车行走的空间,汽车只能单向行驶。4号、5号、6号三部车在一个转弯道没跟上,就不知掉队到哪里去了。梁导用对讲机叫了老半天,那三部车也弄不明白怎样才能找到我们,只好停下在路边等我们去营救。梁导开着1号车,带着2号、3号车想返回到那三部车的位置也非常不容易,一路上都是单行道或者修路被拦住了,绕了好半天也回不到原来的路上。梁导就让2号、3号车先停在一个比较宽畅的路边,单车驾驶相对灵活些,这才绕了个大弯找到了其他三部车,领着他们先到了布鲁塞尔大广场,接着再回头带另外二部车。这前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布鲁塞尔大广场附近街道两旁的临时停车场都已停满了车,但总发现有一二个空位,原来都是划出的无障碍停车位。再怎么停车难,大家也不去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要被重罚,尽管这里看不到警察,我想是重罚之后人们早已形成了共识和自觉的行为,这才是最为重要的。看来在欧洲残疾人驾车还是有优势的,在这么不方便停车的地方,残疾人找停车位却相对比较方便。只是一条街道上的无障碍停车位一般就一二个,我们的车多,只能分开几处停放。
在我们的车绕着弯找车找路的时候,我两次被“袭击”。一次是梁导下车问路,我的车窗前突然冒出了六七个脑袋冲着我挥手说话,都是20来岁的小伙子,棕黑色的皮肤,不知是哪国人,也不知他们说的是什么。此时车上就我一人,车窗是摇下来的,他们的头不断向我逼近,有个人的头都伸进车窗了。我感到恐慌,不知如何是好。多亏这时梁导回来了,几句话把他们轰走。我问梁导他们说什么,梁导说他也听不懂,说的是法语,大概是贩毒的。又转了几个弯,在一次走错路退出时,因为路窄,在后边的3号车就跑在我们前面了。突然,路边冲出一个人,拦在3号车前挥动着手臂嚷嚷着什么。梁导立即下车,一边说着一边抓着那人推到路边,我注意到路旁一个小花园里还有一拨人在哈哈大笑。3号车赶紧开走了,可梁导刚一上车,那年轻人又冲到我们的车前。梁导第二次下车,把那人推到一边。刚转身那人又想过来,梁导很生气地对他挥着手吼着,旁边那群人笑的更厉害了,小伙子这才没有再过来。梁导说,那人拦下车说要“买路钱”,半开玩笑半当真的。我说你好勇敢,他们可是一伙的。梁导说,这时你就不能害怕,越害怕他们就会做得越过分。
两次被突然袭击,多亏有梁导在没发生什么意外。布鲁塞尔的侨民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多达82个国籍,是个非常开放非常包容的城市,但也因此含污纳垢,治安不是很好。我看到似乎闲散的年轻人特别多,公园里有人躺在草地上用一张报纸遮在头上睡觉;路边几个年轻人盘腿坐着聊天;有乞丐也有流浪汉,还有酒醉的人在街道上晃悠。接着,我们遭遇更大的袭击。
晚上,我们来到住宿酒店,汽车停在酒店对面一个停车场边上,大家都忙着装轮椅、拿行李、进酒店,突然听到东娅说:
“糟糕,我的包没了。”当时周边都是我们的人,可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谁都没有注意到有谁路过还拎走了包。
“会不会有人拿错了?”导游帮着查看已拿进酒店大堂的行李,没有东娅的包。
“我把包挂在轮椅背后,因为外衣还在车上,回身取衣服,才一个转身的功夫轮椅后面的包就不见了。”东娅心情沉重地说。那拎走包的人动作也太快了。也因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移动、转身动作都慢点。
“包里都有什么东西?”田总问。
“钱都在里边。我自己的钱丢了还是小事,关键是大家的钱都在里边。”东娅更着急了。
我们立即电话报警,警方让我们到警局登记。到了警局,填了一堆表,做了一番登记,最后却被告知,布鲁塞尔移民、难民太多,这样的失窃案每天都有好几十起,多数案子都破不了,即使个别破了案找到窃贼的,按规定也只能扣下他们身上的钱然后就放人,如果身上没钱的就直接放人了。我们电话我国驻比利时使馆,使馆值班工作人员也表示爱莫能助。
这时健明说,他白天在布鲁塞尔大广场时也丢了他的大炮筒相机。这又是个惊闻。健明说,“我在大广场附近的一条大街上遇到两位来自中东看上去很友善的年轻人,其中一位给我拍照,两位年轻人和我聊了一会后,我把相机挂在轮椅后面就与他们道别。当我到另一处要拿相机时,发现相机没有了,短短只有200米左右的路程。我想可能与他们有关,因为我挂上相机走时,他们还在我背后跟了一程。”健明很宽容地说:“也许这两位中东来的小伙子真的缺钱了,需要用一些不道德的方法和手段。上帝会原谅这两位小伙子的。我原谅他们了。”
健明很宽容,丢了价值1万多元的相机和里边的一些照片。
东娅丢的那个包里却装了A团成员的公共资金,有美元、欧元和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共八万多元,事情就复杂了。
当东娅携带的钱被偷走时,大家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东娅非常不幸,丢了这么多的钱。这似乎是一种惯性思维,习惯性思维,我的钱并没有被偷,被偷的是东娅的钱。于是宁为发动大家为东娅捐钱,不仅向A团成员募集资金,也向后来自驾团队的其他成员募款。宁为自己率先垂范捐一万元,跃林、春荣也表示愿意出一万。
我无法说我捐一万元,就如同一个贫民无法对富翁说我捐钱给你。但我认为委托东娅保管的钱被偷了,不应当由她一人承担,因为这不是她一个人的责任。我们都是残疾人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所有参与公益组织活动的都是志愿者,类似代管的公共资金被偷窃这样的事情,总有万一发生的时候,我个人觉得,不能也不应该由这位代管的志愿者赔偿被偷窃的资金。但我说不出个理由。
募捐的事在其他成员中也引起了各种不同意见,有人私下里塞给东娅一千或几百元以表达他们的心意,也有人却质疑这钱是否确定是被偷了。东娅面临尴尬和委曲。
在伦敦的最后一天早餐后,我们坐在大堂等车。童泽过来说,“这几天我一直做一个梦,同样的梦。我梦见一个企业的财务总管,公司的钱被偷了,公司负责人让她做出赔偿,她也认了。后来这事怎么就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处罚公司负责人一笔金额,因为他不应当做出让财务总监赔偿的决定;判决处罚财务总管一分钱,因为她不该自己也认为自己该做出赔偿。”童泽一脸真诚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一直做这样的梦,这梦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
童泽在我心中可是个有智慧的理论家,我问:“那你说这钱被偷应当由谁负责?”
童泽说:“法院认为这事应当先破偷窃案。”
“如果偷窃案破不了怎么办?”
“那只好先挂在那里了。”
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说财务总监不需要做出赔偿,但童泽说的梦给我一个提示,这事应当先挂在那儿,偷窃案已报警,严格意义上说应当等破案。况且现在我们还在途中,一切有待回去后再做决定。我将我的意见对宁为、东娅说了,他们都表示同意。我建议东娅回去后也应当咨询有关律师。
这次伦敦自驾,旅行社报价10.6万,自备汽车,但途中车的费用含在旅行社的收费中。筹划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考虑到统一购车和邀请记者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要求报名者每人另外追加4.4万元,汇入东娅的账户。我报名时收到一份电子文档“个人承诺书”,其中第2条是“由于此次出行团费中不包括车辆、记者随行和其他不可预料的费用,本人愿意缴纳肆万肆仟元整,作为这次活动中上述部分的公共费用。最后旅行回国后多退少补。”说明这笔资金的用途,但最后没有签字。我们个人将4.4万元汇入东娅帐户,与东娅之间形成事实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但却没有形成委托代管的协议,没有明确代管资金的职责。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们与东娅虽然没有正式合同,但仍属无偿委托关系。东娅在受委托保管资金期间被盗,当属突发意外事件,而不是她个人的重大过失,更不是故意所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此次自驾旅行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形式,存在几个方面考虑不周,是导致钱被偷窃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共费用的主要开支是用于购车费用和邀请记者的费用,但出发前原计划购车已改为租车,原计划邀请两名记者最后改为一人,并且只走到俄罗斯。因此,原本测算的每人4.4万元的预收款是肯定用不完了,但却没有及时将多出的这些钱退还给大家。之二,明显有余的预收款没有及时退还大家搁在东娅的账户上也不妨,可以等活动结束再退。但出发时却将这些钱全部兑换成外币带上——不是存在银行卡里,而是以现金方式携带。东娅就这么一路携带着巨额现金,其精神负担不知有多大。直到哥本哈根才丢,或许已经是奇迹了。这也说明我们对境外旅行的无知,携带那么多的现金的确是件非常愚蠢的事。之三,在俄罗斯期间,雪虹一直协同东娅保管这笔现金。俄罗斯行程结束,雪虹回国时,她们俩已考虑到不需要这么多的现金,由雪虹带回了一部分。但余下八万现金,没有及时分解,或增加一个人协助保管,仍由东娅一人继续携带着。
自驾旅行有发起者,但一旦踏上行程,我们就都是同等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因此考虑不周,存在的这些问题,是我们大家共同失误。回国后,曾有团队成员想通过法律和媒体途径,让东娅退回他本人在东娅那儿被偷窃的钱,但最后还是撤诉了,一场官司没有发生。当本文写成时,丢钱的事已处理妥当,大家都分担了责任,而东娅本人也自愿给予大家一些经济补偿。
近几年欧洲将社会问题归结于多元文化主义,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等国的领导人都相继声称多元文化政策对国家安全会造成威胁,宣布本国多元文化政策失败。挪威的爆炸枪击案犯布雷维克就极力宣扬自己是多元文化主义的反对者。我们在驱车往霍尔门科伦山的途中,梁导特别指给我们看正在修建中的挪威首相府。2011年7月22日,挪威人布雷维克在奥斯陆挪威首相府引发爆炸,造成8人死亡。而后又到附近的于特岛青年营,向正在那里参加挪威工党青年团年度活动的青少年开枪,共造成69人死亡。我们还特意到了通往于特岛的渡口。渡口摆放了不少祭祀物品和鲜花,还有一些逝者的照片——都是非常年经的孩子。地上,有人用小石子摆放了一个心形图案。不远处的案发现场于特岛覆盖着茂密的树木,让我感觉去年的惨案既远且近。也就在我们还在欧洲期间,听到对布雷维克的判决:77条人命仅仅判决21年监禁。
布雷维克虽然是一个人独自策划实施爆炸和大屠杀,但他在思想上并不乏同道——那些多元文化主义的反对者。欧洲各国实施多元文化政策多年,但实质上仍是欧洲中心主义,在他们看来,只有西方文化才是最高级的文化,甚至是代表人类文化的未来,对非西方文化采取容忍的态度,或者给予部分的承认,似乎已经表达了他们的宽容。所谓融合,一直都是单向的——你向我融合,因此这种融合也就有了居高临下的感觉。多元文化不应当是社会混乱的根源,几乎所有文化中都包含一些共同的道德规范,持不同文化信仰的人们也许不能就道德和价值问题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可以达成基本的共识,可以以此建立一个共同的社会道德共识和法律体系道德基础。欧洲各国可以对非西方文化给予更多的尊重,甚至可以向其他文化学习,这才是真正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