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自家人放火,不许外国人点灯,看满清如何用火药管控政策坑死自己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李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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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是火药生产大国,也是火药管控最严厉的国家,真正做到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怕外来的使者“点灯”(违反火药买卖政策)也照杀不误。
清朝前期的主要竞争对手南明所需的火药十分依赖外部供应,澳门兵工厂就为朱由榔政权生产了不少火炮,因为朱由榔是天主教教徒,还让老三朱慈炫参加了洗礼,是耶稣会眼中的自己人。郑成功在东南沿海抗清时,数十万大军所需的火药可不是福建可以供应的(福建火药产量在十万斤左右),郑成功大军制造火药所需要的硝石来自泰国,所需要的硫磺来自日本(日本在朝贡贸易中就可以一次提供20万斤硫磺)。清朝对沿海执行封锁政策后,郑经就找上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康熙十四年(1675),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飞鹰号开往台湾卖军用物资,还为郑军提供了炮兵教练。
面对这种形势,清朝对火药等军用物资十分敏感,就算开海禁后也规定“每船不得过二位(火炮),火药不得过三十斤”,火药和弹药的最佳配比是1比2,也就是说中国商船只能打出40斤弹丸。满清就连自己小弟朝鲜买卖硫磺也要过问,康熙二年满清就查获了朝鲜使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火药,鳌拜等人可不觉得外交无小事,直接发文问到了朝鲜国王那里,并把这两个使者直接处死。满清得天下靠骑射和大炮,他们对火器、火药也十分看重,不光自己百姓的火药买卖要管,外国使臣在他们眼里也没有外交豁免权。
这种局面到了嘉庆年间得到了改变,这一时期英国控制的印度硝石大量涌入国内,贪图省事的沿海官员纷纷买进。1824年12月到1825年5月份,英国向出口到广东的印度硝石达到了两百多吨,也就是40多万斤,超过了广东本地产量的一倍以上。此外广东还有澳门每年可以提供二十万到三十万斤硝和硫磺,广东官员怎么算都觉得买卖自己生产划不来,于是开始敞开购买。同时期跟进买卖火药原材料的还有华南海盗,越南地方势力支持华南海盗从中国用各种方式获取火药进行战争,为此不惜提供海量的大米。越南的木材和大米、广东的火药,再加上两广富余的“水上人才”,这些因素相加让华南海盗有了横行广东的资本,他们的水上力量甚至是广东水师的好几倍。
到太平天国时期,由于各地火药都吃紧,清朝彻底放开了火药进口管控,在上海1864年到1865年一年时间内,上海进口了200万斤火药供淮军、湘军作战(主要给了淮军)。洋人的火药便宜,硝便宜,这成了李鸿章们的共识,因此洋务运动的火药生产也极度倚靠海外原料。满清掌控火药及其原材料的初衷是维护自己的统治,这盘大棋却被自己手下“聪明”的官员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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