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娶和窃娶的,结婚不需要彩礼的俄罗斯族

俄罗斯族,中华民族五十六个民族之一,中国的俄罗斯族是俄罗斯移民的后裔,经过百年的同化,其外貌、长相、风俗和习惯等,已与俄罗斯的俄罗斯人不同,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特色。俄罗斯族散居在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北京等地,主要集中聚居在新疆西北部、黑龙江北部和内蒙古东北部。

俄罗斯家庭为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父亲掌管家中经济。子女长大结婚后,即另立门户,独立生活。俄罗斯族的家庭关系,夫妻地位比较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婚姻比较稳固,离婚者少。注重对孩子伦理道德的教育。俄罗斯族性格开朗,邻里关系也处理较好。子女成家立业后,要同父母亲分家单独生活,有的则仍同住在一个院子里。

俄罗斯族有个好传统,即不要彩礼,男家只需要准备一些结婚的必需物品。请客费用男女家各自筹备,但陪嫁比较讲究,父母都希望把女儿的嫁妆准备得尽可能好一些,以免男方笑话。

东正教是禁止离婚的,俄罗斯族人受东正教的影响,一般很少离婚。

俄罗斯族婚嫁习俗别具特色,结婚方式有“正娶”和“窃娶”两种。俄罗斯族严格禁止叔伯姑表兄妹等近亲结婚,但不限制与其他兄弟民族通婚。他们主要通过自由恋爱结合,虽然也有包办婚姻,但不占主导地位。

俄罗斯族及华俄后裔男女青年一向是自由恋爱成婚,有“正娶”、“窃娶”之说。 “正娶”,是男女青年通过舞场或其他交际场合结识后,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情投意合,愿结终身伴侣,再各自正式告诉父母,父母一般均尊重子女们的意见,而后男方择期迎娶。“正娶”婚礼仪式很讲究,由于俄罗斯族大多数信奉东正教,到教堂去时必须是男女携手而入。新郎穿西装,新娘头戴花冠,身着白色礼服,面向圣像站立,各将一枚戒指放在桌上。主礼牧师询明男女双方确愿结为夫妻后,诵念经文,宣布婚事是“上帝配合,人不可分开”,然后握住新郎的手,新郎握住新娘的手,绕桌三周,交换戒指,礼毕。50年代末,东正教堂关闭前,俄罗斯族婚礼均采取此种形式。

“窃娶”,是俄罗斯人较古老的婚俗。即男女双方经过热恋订下终身,之后男女自定婚期(实际男方家庭知道,且有准备),不通知女方家长,婚时是男方偷偷驾车或骑马“偷娶”。娶期多在冬天,男到女方家把新娘偷偷抱到车上或雪橇上,风驰电掣般地快速而归。女方家长“发觉”,便组织亲朋虚张声势地“追赶”一程了事。此种迎娶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已不多见,50年代后基本消失。

婚后第三天是回门的日子,娘家要准备酒菜,邀请婆家的人和亲友前来做客。以后,新娘就住在婆家,成为丈夫家庭中的一员。但也有入鳌的情况。这主要是俄罗斯族以前的婚俗。现在,罗斯族青年摈弃了媒人说媒等旧习俗。由于年青人多不言教,婚礼也不在教堂举行了,但仍保留着婚俗方面的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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