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是否可向借款人前妻追偿? 2024-04-25 23:32:25 来源:江苏高院网 作者:吴未未 借款人唐某于2016年3月份,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8万元,由担保人范某作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间为一年,年利率为9.936%。贷款到期后,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范某也未履行保证责任。多次催收无果,银行于是将唐某及其前妻曹某、范某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唐某和曹某于2016年9月份离婚,但案涉借款发生在唐某和曹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于是判决由唐某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律师费;曹某在与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予以清偿;范某对唐某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依判决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经法院强制执行,范某偿还了全部债务。此后,范某多次向借款人追偿,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向唐某前妻追索,曹某则辩称该笔款项并未用于家庭开支,借款合同也没有其签名,且双方已经离婚,建议向唐某追讨。见索赔无望,范某于是将唐某及其前妻曹某共同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返还已付银行贷款、利息等其他费用共计23万余元。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追偿权纠纷,认为该笔债务已经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保证人有权向两人追偿,遂判决支持了范某的诉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14日,某商业银行与唐某、范某签订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某商业银行春城支行在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3月11日止的期间内,向唐某发放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180000元的借款,范某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还对其他事项作出约定。合同签订后,某商业银行春城支行于2016年3月14日向唐某发放贷款180000元,该笔借款约定到期日为2017年3月11日,年利率为9.936%,到期日结息。贷款到期后,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范某也未履行保证义务。曹某与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2月份登记结婚,2016年9月份登记离婚。案涉借款发生在唐某与曹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017年4月份,某商业银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律师费并承担保全费、诉讼费,曹某、范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1.被告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某商业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元,并支付利息17984.16元及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自2017年3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借款年利率9.936%上浮30%的标准即按年利率12.9168%计算支付);2.被告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某商业银行律师费9100元;三、被告曹某对上述给付款项在其与被告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予以清偿;四、被告范某对被告唐某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480元,减半收取224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合计人民币4010元,由被告唐某、曹某负担,被告范某对此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经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范某234329.6元(含执行费3066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告唐某在借款到期后未及时偿还借款本息,原告作为保证人向某商业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唐某追偿。因案涉贷款发生在唐某于曹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已被生效判决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故被告曹某辩称与其无关,与事实不符,不予认可。被告曹某应在其与被告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予以清偿。法院依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赞 (0) 相关推荐 甘青峰 毛小利:民法典视域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甘青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毛小利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规定也从分散走向融合.迈向高度体系化.结构化的 ... 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发现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债权人起诉借款人,未共同起诉借款人的配偶,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借款人与配偶离婚了,离婚时 ... 【破问66】韩传华:担保人代为偿还部分债务后可否向债务人申报债权? 编者按 韩传华律师在"破产法快讯" 上开设的专栏"破问"于每周一更新. 本专栏聚焦破产实务问题的问答.提问者.答问者韩传华律师均来自于实务界,所提问题也来源于实 ... 判例|公司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股东的出资期限虽未届满,仍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 "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会计】财政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 纳税无忧 2021-05-30 点击上面的"纳税无忧"添加关注 问: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是否应当作为存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第十条, ... 以资产清偿债务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徐峥 资产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因此,以资产清偿债务,可以是金融资产清偿或非金融资产清偿. 会计处理 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 ...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税务处理原则是什么? 2020-06-23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 ...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有这两个情形之一的,找股东赔偿! 法律知识要点: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自行承担.当公司无力清偿债务时,债权人能否要求出资未到期的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债 ... 拒绝华为5G后!日本首富变成"首负":欠下万亿债务后将吃光老本 相信大家都知道,自从国内掀起了一股互联网热潮之后,也是诞生了一大批阿里巴巴.京东.小米.腾讯等企业,其中我国首富的马云,其所创立的阿里巴巴更是为大家带来很大的方便,同时也是成为了国内最大的电商巨头.目 ...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就公司对外债务承担责任后能否向现股东进行追偿?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责任财产,系公司对外偿债能力的保障,股东按照工商登记备案的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系股东的法定义务,以保障公司资本之真实和充实.作为基础债权形成期间 ... 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所得税适用特殊性税务重组案例解析 来源:安博士讲财税 作者:安世强 人气: 2413 时间:2021-10-09 摘要:税法有其基本的法理逻辑,一般需要保证纳税与纳税能力的统一,否者税收征管会出现较大的问题,因为,按照税法要求纳税人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