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武【周末贤谈】:怎样看待马路停车位收费问题
启人才教育的新视野
近年来,随着车辆急剧增加,停车难已经成为市民的一大难题。一些城市在增加马路边停车位的同时,还出台文件,设置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和收费,这种做法非常值得商榷。
第一,从城市与市民的关系来看,毫无疑问,城市是市民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场所,而市民则是城市的主人,如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样。市民如果是开车上班,一般是把车停在单位大院或者停车场。此外,市民在市内驾车大多是临时出去办事,比如去银行、邮局或购物、联系业务、去政府机关办事等,一般停车不超过一个小时。停车看似是在收费,但客观上会产生扰民现象,也浪费人们的时间,甚至寒了市民的心。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在自己的城市马路边停车位上临时停一小会儿车,马上看到收费员过来收费,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似乎有点吃苍蝇的恶心,市民这里不是计较几元钱的停车费,而是主人公的尊严顿时荡然无存。
第二,从商品消费的角度来看,顾客购买商品或者消费相关的服务,理所当然要缴费。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停在商业停车场,车主理所当然必须缴费;市民把车临时停在路边的停车位上,既不违章,也没有消费什么服务,为什么要缴费?
第三,从城市形象塑造的角度来看,当你看到骑着摩托车带有“城市物业”的工作人员来回游荡在城市的马路上追着你交停车费时,你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是不是有一种唯钱是图的感觉呢?政府就差这么一点钱吗?特别是旅游城市,当外地的游客自驾车来到你的城市,你是“宾至如归”吗?窃以为,在这种到处收缴马路边停车费的现象下,那些收费行为本身不但不能为城市增光,反而直接破坏了城市的形象。
第三,从设置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收费的合法性来看,地方政府出台文件设置这种管理机构,实在是没有必要,因为你设置这类机构的目的不是管理城市交通,而只是收取停车费。因此政府虽然有权出台地方法规,但本身要依据法理和情理来出台文件,而不是随意出台文件。这个道理就像代表们有投票权,但不能乱投票一样。
以我愚见,城市在马路边划出停车位,这是利民的一件好的事情,但设置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和收费,就是画蛇添足了。为了城市交通的顺畅和市民临时停车的便捷,可以考虑在相关停车的路边设置录像计时系统,一小时内免费停车;一小时以上再另行在网上缴费,或者收费系统自动计费,定期通知车主网上缴费。
管理者们切记:城市管理一定从塑造城市形象和大局出发,从增加城市的魅力出发,从增加城市的吸引力出发,多一些便民措施,以人为本,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扰民行为和唯利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