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证券高光之下藏隐忧,诸多不确定性待解

富途业绩“高光”之下,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蔡海东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美股及港股的打新大年,大量优质公司扎堆上市。过去打新门槛极高,一般只有机构参与,而互联网券商的加入让个人投资者可获得低门槛的打新服务,造就了打新市场的火热。

互联网券商的兴起也给传统券商敲响了警钟,国开证券等部分传统券商甚至大量转让实体营业部,加快推进互联网赋能效应。对此国泰君安研报指出,互联网券商并不等于传统券商+互联网(金融科技为各项业务赋能),其商业模式是获得大量流量并通过开户和交易变现。

目前国内互联网券商龙头当属富途控股,其旗下富途牛牛APP用户已突破千万,成为国内最大的境外证券交易平台,2020年业绩也水涨船高。不过在富途控股的业绩“高光”之下,仍然存在不少风险,如业绩攀升成本未减,高度依赖经纪收入,屡次触碰监管红线等。

业绩成本同步攀升,高度依赖经纪收入

富途控股于2019年3月份正式登陆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国内第一家登陆美股的互联网券商。其旗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富途牛牛,为投资者提供市场数据、资讯、社交等服务,旗下富途证券等美港股券商提供美股、港股、A股通的股票交易和清算、融资融券、财富管理等服务。

作为一家互联网券商,富途的创始人李华并非金融出身的,而是一位互联网人。企查查显示,李华是腾讯第18号员工,历任腾讯系统运维部助总、即通业务拓展总监、商用服务事业部总监多媒体部总经理、创新中心总经理。

从经营业绩来看,富途控股在美股及港股打新市场上,可谓做得风生水起。2018至2020年前三季度,富途控股实现营收8.11亿港元、10.62亿港元、21.24亿港元,同比增长160.33%、30.84%、183.01%;实现净利润1.39亿元、1.66亿元、7.93亿元,同比增长1810%、19.60%、551.54%。

富途控股业绩大幅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也迅速攀高。2020年三季报显示,富途控股营业总支出为12.37亿港元,其中销售成本同比增长132.85%、市场、销售和管理费用同比增长94.28%,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6.77%。

不过《每日财报》注意到,富途控股业绩仍高度依赖经纪业务的收入。2020年三季报显示,富途控股经纪佣金和手续费收入为12.72亿港元,占总营收的59.87%。

从券商整体行业来看,经纪业务仍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行业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各券商之间打起“价格战”。为获取用户,香港部分券商甚至推出“0佣金”策略。在行业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富途控股能否继续保持高增长,现在还要打一个问号。

因内控不合规受罚,无证经营被“点名”

随着富途控股影响力的扩大,其不合规的行为也逐渐暴露。

2020年9月27日,富途网络因非营利性运营活动涉及非法买卖外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给予警告、罚款20.32万元。事发于“5·20”前后,富途牛牛策划非盈利活动,用户可通过微信购买520限定股票卡并赠送分享,获赠人可在App中兑换到相应真实股票,共支持101港元、520港元、1314港元和9999港元4种特殊面额。

境内用户通过此活动,将人民币汇入富途证券的国内账户,而富途证券使用外币购买股票给境内用户。如此绕过监管部门规定的个人购汇额度管控,直接将离岸人民币转化成境内人民币,这已涉嫌非法人民币买卖。

此外,富途控股在2020年7月份还被澳门金管局“点名”。金管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发现社交平台上出现以“富途证券”的名义招揽公众开立投资账户的情况。实际上,富途证券未获准在澳门从事任何金融活动。

金管局指出,按照《金融体系法律制度》规定,任何人士或实体未经许可而于澳门从事受监管金融机构之专有经营活动,均构成“特别严重之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科处五百万澳门元之罚款。

对此,富途证券表示,从未允许或授权任何人或机构在澳门以“富途证券”的名义公开招揽公众开立投资账户,公司也在积极和澳门金管局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目前,富途证券尚未在公开渠道发布后续的调查及处理结果,也未见相关报道。《每日财报》就相关事项提出疑问,但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游走监管灰色地带,无国内牌照是痛点

在互联网券商中,富途控股持有的境外牌照是最齐全的,目前已获得31张金融牌照与资质。但富途控股至今仍有一个痛点,那就是未获得国内券商牌照。

富途控股旗下富途证券是2012年在香港成立,持有香港证监会认可的第1/2/4/5/9类受规管活动牌照,且是美国证监会注册持牌主体,持有美国FINRA颁发的证券经纪牌照。以中国监管的角度来看,富途证券是“境外券商”。

富途方面并不认为自己在中国提供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但一旦被监管视为证券经纪业务,其在中国提供的服务可能被终止。另外,富途也未获得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关许可,也就是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彼时在招股书中,富途也提及了该风险。

内陆用户使用境外券商平台进行交易,尚不能获得法律支持。针对境外互联网券商,中国证监会提示,投资者网上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无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证监会也曾表示,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证监会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对于相关交易,证监会指出,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每日财报》注意到,与国内不同,境外证券公司很少进行第三方托管,资金是存入证券公司的账户。而在国内,银行是证券公司的托管人,投资者的资金是存入专用资金账户。从理论上讲,境外证券公司仍有“卷钱跑路”或倒闭的风险,而对于境外证券公司,国内监管的手难以触及。

富途控股的业绩“高光”之下,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目前国内券商牌照仍是其难以迈过的门槛,对于富途控股未来的发展及监管动态,《每日财报》将持续关注。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