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没有按时交接,那买家押金去哪里?
买家们都知道,买卖双方成交后,买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笔押金放在卖家经纪公司的专款专用账号里,在房屋交接日,律师会将这笔押金作为买家已经付出的购房额在应该付的全款房价里扣除。这一条,在买卖合同附件A的第一条既有体现。
买房押金最直接的用途是保证买家不反悔。多数买家也不会反悔,因为,即时没有押金,合同也有法律效应。
这就是为什么,地产局规定,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可以根据选择不必一定要当场交付押金,买家可以在合同签订后的24小时将押金交到对方公司。
押金交多少呢?
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通过这个问题的解答和目前房地产市场不同地区不同物业不同经纪公司对押金交付时间和数额的要求,可以看出不同的文化。
不说从前买家可以24小时交付押金,双方经纪不必担心;不说买家可以附加5天条件去做贷款和验屋,如果贷不下来款,或验屋有严重问题可以取消合同,全款拿回押金;更不说押金的数额可以是房款额的2%,甚至1%,所有的这些,曾经在多年前普遍存在。甚至,仅仅在三年前,也经常这样。那个时候做买家经纪真是不要太爽。而现在,刚好相反了。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越是离多伦多远的地方,要求的押金数额越是宽松。在距离多伦多100公里外的Hamilton,一栋物业通常只需要交付$2000。
两年前,我在KitchenerWaterloo帮客户买的一栋豪宅,成交价$58万多,多方经纪公司要求的押金是$6000,并且特意说明卖家要求的这个数额,说定金需要多交些。平时正常情况下,一栋物业售出,买家只需要一千,甚至几百块钱的押金。
如今在多伦多地区,这样售价$60万的物业,至少要求押金5%,$30000。所以,很多买家为了表示诚意,给卖家一个惊喜,愿意带着8%的押金支票来买房。这样的买家,在抢Offer大战中,通常也是战斗力很强,并且容易被卖家接受。
这说明什么呢?说出来似乎有点儿政治不正确,这说明,多数西人重合同,有很强的契约精神;而很多移民重利益,没有信仰和道德底线。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移民的这些灵活,重利益的习惯,也推动了某些方面的发展,自由竞争对社会是有好处的。移民不愿意花费时间打官司,而西人为了某事情死磕,最后倾家荡产,苦了自己,肥了律师,也说明了这点儿。
如今,房市火爆,逢单必抢,抢单必然有头脑发热之买家,次日毁约之人时有出现。
而您说了,不是合同都签定了,买卖以合同为准啊。对啊,是这样,也不是这样。
一栋物业,无论市场上显示是否售出,买方不再继续执行合同,这份合同的解除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签字,同意解除合同。如果卖家不同意买家的反悔,合同就不能解除,房子在争议的过程中暂时无法顺利重新上市出售。
这就是为什么,遇到买家反悔,少数,注意,是少数哦,卖家为了顺利将房子重新上市再出售,通常会选择暂时不去追究买家,将定金退回,将物业重新上市。
多数卖家不同意这么做,拒绝在双方解除合同书上签字。那么,如果买家一意孤行,到了交房日仍然拒绝合作交房,卖家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都要由买家来负责。
如果卖家将自己的物业重新出售,并没有卖出和毁约买家同样的价格来,差价由毁约买家来补偿。
现在的市场,每个卖家经纪要求的基本都是一致的,5%定金,当场交付。过去的时候,也有交押金交晚了的时候。这就要看当时的情况和卖家的心情。
如果卖家知道还有其他人感兴趣,并且愿意出更高的价位,那么,买家即使晚交押金几分钟,卖家都可以以此为理由取消合同。
所以,如果买家真的在缴纳押金上有困难,需要延迟些时间,一定要在合同上说明,双方签字,以免生变。
买家的购房押金通常是放在卖家经纪公司的信托账号里,而不是交到卖家手里。即使经纪公司在交房前倒闭,这笔押金有保险保护,买家仍然可以放心。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为被关心,最多人问到的问题:
如果房子没有正常成交,押金去到哪里?
这是个很复杂,但其实也不难回答的问题。买家的押金放在卖家经纪公司的信托账号里,受到公司的保护,保险条款的保护,任何地产公司的押金存储账号也受到地产局的监管。
一旦双方毁约,这笔押金不可以立刻被动用。双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案子上交到法庭,押金的最后去向由法官来判决。
这个过程,也许几周,几个月,也许是几年。
为什么会这么复杂的感觉?
这要看双方没有交房的原因,动机,和是否有恶意在里边。
比如,作为卖家,如果交接日期放在合同签订几个月后,而房市每天都以几何式上涨。月初的价格是$100万,到了月底则是$120万。个别卖家会起贪心,此刻,如果双方合同可以找到漏洞,卖家会取消合同,愿意退回买家的定金,重新上市再卖。
这样的事情非常偶然发生,但不是没有。在当今的市场,买家经纪们会尽量让客户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收房,以免卖家生变。
今年2月7号在Aurora的一栋物业,以从来没有过的高价卖出,卖了$127万5千。过了二周,2月21日,同条街,同样的占地和室内面积,各种装饰,升级,地下室,几乎条件一模一样,21个Offer,卖到$150万5千。可以想象到前边那个卖家的心情么?他从月初的狂喜,变成月底的沮丧。我想到的是前边那栋物业的卖家经纪的心情,和后边这栋物业的买家心情。
其实,什么都不用想,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买卖房子就是这样,愿赌服输,自己开心就好。
买家需要知道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不想交接,无论何种原因,通常这笔押金不会要回,即使有非常正当的,有足够证据支持的理由,也会经过旷日持久的官司,最后的胜算仍然渺茫。
任何官司,都是两败具伤,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