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 | 如何利用社会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近年来,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以基层社会治理为主的各项服务已成“新常态”,社会化公共服务逐渐由政府部门“大包大揽”向社会力量转移,政府由公共服务的“供应者”向“监督者”转变。但当前,政府购买服务中仍普遍存在购买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不足等问题,致使“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发挥基层治理体系的最大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本期圆桌会,我们聚焦、探讨这一话题。
主持人
姚珏
特邀嘉宾:
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社会工作党委书记 孙明丽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委组织部两新科负责人 邹佳余
浙江省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负责人 翁晨芳
浙江省玉环市天宜社会工作服务社总干事 张露娜
本地党委政府在党建引领社会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上有哪些渠道和平台,成果如何?
如何有效监督和评估两新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参与基层治理的效果,有哪些具体办法和考量维度?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有哪些可以继续开拓的方面,社会组织党组织如何发挥更多作用?
来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杂志202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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