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宁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为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环评文件“一版制”管理,切实提高沈阳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近期在各分局委托市级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过程中发现4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现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

辽宁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MA0XTLW220)编制的《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发动机罩盖、塑料内外饰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刘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7353243506320297)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要求;发泡件生产熟化工序遗漏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污染因子,喷脱模剂工序遗漏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污染因子;污染源源强核算遗漏喷脱模剂工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及废原辅料包装物产生量;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有关规定,对编制单位辽宁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主持编制人员刘越,分别给予通报和失信记分5分处理。

二、

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210 103MA102U2JX9)编制的《法库县兴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韩树丽,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210352013650101000217)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现存环保问题中遗漏现有厂区内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存及部分堆场无防尘措施、未进行防渗处理等问题,遗漏相关问题“以新带老”措施内容。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有关规定,对编制单位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和主持编制人员韩树丽,分别给予通报和失信记分5分处理。

三、

辽宁裕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裕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210302MA0YU2WM06)编制的《辽宁省沈阳市亿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王义芳,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370352015370720000772)存在的主要问题:遗漏项目与《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内容;遗漏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且万科明日之光小区与本项目最近距离表述与图件不一致;产品方案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与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描述不一致,同时遗漏原辅材料成分,遗漏抛光工艺流程及设备;编制主持人王义芳技术审查期间,未到项目拟建厂址现场,未全过程组织参与项目环评编制工作。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有关规定,对编制单位辽宁裕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主持编制人员王义芳,分别给予通报和失信记分7分处理。

四、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2071513508B)编制的《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期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为王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210350000003512210082)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分析内容遗漏喷脱模剂工序工艺流程,遗漏该工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污染因子及污染物源强核算内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遗漏苯系物(甲苯、二甲苯);遗漏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内容。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有关规定,对编制单位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主持编制人员王慧,分别给予通报和失信记分5分处理。

上述处理决定及有关情况均已上传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记入信用管理对象诚信档案。请各环评编制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环评质量管理,建立有效质控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环评文件编制水平。各生态环境分局也应严格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及质量检查,发现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的,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圆圆、木子
校对:孙亚男、朱汉洋
审核:姚亮、陶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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