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史记》笔记六题
“一人敌”与“万人敌”
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汉王笑谢曰:“吾宁斗智,不能斗力。”(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项羽小时候先是认字读书,后来又练习剑术,这两样都没有什么出息,惹得他叔父项梁非常生气。项羽对叔父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所谓“万人敌”,就是调兵遣将、排兵布阵之法。于是项梁又教项羽兵法。不过项羽对“万人敌”也不大肯下功夫,还没拿到“毕业证”,就在社会上闯荡了。早年的这段经历,似乎预示了他的宿命:楚汉战争进入相持阶段,项羽终于按捺不住,彻底放弃了“万人敌”,反倒指望通过他当年不屑一顾的“一人敌”来解决问题——就是和刘邦单挑。如果说项羽是“千古英雄”(李贽语),那么刘邦则是千古无赖,无赖当然不会上英雄的当,只有英雄才会上无赖的当。比如那个分界而治的停战和约——鸿沟协定,刘邦根本不放在眼里,项羽却当真了。刘邦说:“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所谓“智”,就是政治智慧,或者说政治才能。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指出,政治才能既不是道德修养,也不是知识学问,而是一种“统治同类的能力”。刘邦虽然“好酒及色”,“慢而侮人”,个人本领也远远比不上项羽,但是他却具有驾驭政治的过人才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能够支配“人杰”,所以最终取得了天下。简而言之,会玩政治的成了汉高祖,不会玩政治的成了垓下鬼。
“章疯子”戏说汉高祖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这一段写刘邦的奇异身世:他的母亲梦见自己与天神交配,于是就产下了“龙种”。章太炎先生对此别有一番高论,姑且摘录如下:“记得湖北曾有一件奸杀案:一个奸夫和奸妇密议,得一巧法,在雷雨当中,奸夫装成雷公怪形,从屋脊而下,活活地把本夫打杀。高祖的事,也许是如此。他母亲和人私通,奸夫饰做龙怪的样儿,太公自然不敢进去了。”(《国学概论》)章太炎为人狂放不羁,睥睨一世,常有惊人之谈,人称“章疯子”。他对刘邦身世的揣度,听起来像是疯言疯语,不妨视之为“戏说”,但我们从中也可以得到一点启发,就是该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历史人物的神圣化。章太炎拿湖北发生的一件奸杀案来推断历史,换言之,就是从日常经验的角度出发,来观照非常人物的非常传说,使得笼罩在“天子”头上神乎其神的光彩,一下子消散得无影无踪,高不可攀的“神”,最终被彻底还原,成为一个混迹于世俗之中的“人”。人类历史上形形色色的“救世主”,无不披着层层神圣而诡秘的外衣,以此作为掩人耳目、笼络信徒、高踞于芸芸众生之上的法宝,如果有谁信以为真,顶礼膜拜,那真是愚不可及,自取其辱。常识(或者说日常经验)是刺穿神圣帷幕的利刃,世界上多一个“章疯子”,即少一个汉高祖的忠实“粉丝”。
身似天鹅心似雀
客出入愈益发舒,言陈王故情。或说陈王曰:“客愚无知,颛妄言,轻威。”陈王斩之。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陈胜做长工替人耕田的时候,给工友们开过一张支票:“苟富贵,无相忘。”工友嘲笑说:“你一个打工崽,老实把地种好算了,大白天的,发什么富贵梦!”陈胜闻言,长叹了一口气:“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说,你们这群小麻雀,是无法理解天鹅的远大志向的。后来,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走上了武装反抗秦朝暴政的道路。陈胜建立张楚政权,高居王位,果然做起“天鹅”来了。当年的一位工友突然想起了陈胜开的支票,于是找上门去叙旧。陈胜似乎也还念旧,在马路上被这位工友拦住之后,就把他请上车一同回王宫参观。打工崽坐了王位,办公楼盖得很宏伟,装修也很豪华,那位工友一看,非常亢奋,话就多起来了,不停地絮叨,还把当年和陈胜一起种田的老账翻了出来,结果被陈胜的秘书打了个小报告,见鬼去了。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里写道:“客自'妄言轻威’,致干罪谴,乃累涉亦被恶名”,似乎是在责怪那位工友太多嘴,惹得陈胜开了杀戒,有损革命领袖的形象。窃以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见过世面,大惊小怪在所难免,他所说的那些陈年旧事,也是实情,倒是陈胜的变化太大了,一旦成了革命领袖,就把自己装扮得像一尊神,神圣不可侵犯,敢犯天威者,杀无赦。曾经的“天鹅”,心胸变得像“麻雀”一样狭窄,王位终于坐不长。
商鞅没有“暂住证”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在法家代表人物中,商鞅属于“任法”派。秦孝公能够在短期内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为秦国日后统一六国奠定坚实基础,靠的就是商鞅推行的严刑峻法。历史上对商鞅的评价褒贬不一,褒者如姚苎田:“以一羁旅之臣,岸然排父兄百官之议,任众怨,兼众劳,以卒成其破荒特创之功,非绝世之异才不能为也。”(《史记菁华录》)贬者如刘向:“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新序》)不管怎么说,商鞅徙木立信,借此宣传法律的威严,并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太子犯了法,也要治罪,这种精神还是值得鼓励的。正因为这样,他得罪了太子以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一班权贵。待到秦孝公两腿一伸,他失去了靠山,被扣上一顶“谋反”的高帽,只好逃跑。跑到一家旅馆,由于没有“身份证”或者“暂住证”(所谓“验”),被拒绝住宿,而这条规矩,正是他自己制订的,于是后悔莫及,连叹作法自毙。其实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他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因为这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绝妙注解。何况他并没有被“城管”当场打死,还能多活一段时日,也算是捡了便宜了。
秦二世死于“假新闻”
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尽问诸生,诸生或言“反”,或言“盗”。于是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诸言盗者皆罢之。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司马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陈胜起兵反秦,秦二世胡亥对这件事情的性质拿捏不准,于是专门召开智囊团会议来讨论。顾问们的意见也不统一,有人说应该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有人则说这只是普通的“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叔孙通看见胡亥脸色不太好,就拍马屁说:“在皇上的英明领导下,四海升平,人人安分守纪,谁有雅兴造反啊?陈胜那几个小毛贼,不过是乌合之众,公安局一两天就可以把他们收拾干净了!”胡亥一听,龙颜大悦,正式聘请叔孙通为顾问,赏了他很多名贵布料,还把说陈胜造反的人通通法办了。再看《秦始皇本纪》的相关记载:“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二世怒,下吏。后使者至,上问,对曰:'群盗,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上悦。”所谓“谒者”,就是给皇帝通风报信的人,有点类似于今天的“前方记者”。记者把真相报告给胡亥,胡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后来传到他耳朵里的,就只有源源不断的假消息了。加上叔孙通这么一只喜鹊在旁边叽叽喳喳,报喜不报忧,胡亥怎么不该死呢?因此,说秦二世是被“假新闻”害死的,一点儿也不冤枉。其实他是自食其果。他对真相充满了恐惧,并且以为禁止别人说出真相,他就可以安稳地活在假象之中——问题是,陈胜可不是闹着玩的,他真的造反啦!
统治者的两难困境
黄生曰:“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
商汤伐桀,武王灭纣,史称“汤、武革命”。当然,也有人认为他们不是“伟大的革命家”,而是武力颠覆国家政权的“乱臣贼子”。比如黄生就持这个观点。辕固不赞同黄生的说法,于是双方展开了激辩。关于这个问题,孟子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认为用武力反对独裁者是正义之举,辕固没有征引孟子的话来替自己“张目”,所以被钱钟书揶揄为“陋儒老生”(《管锥编》)。其实辕固的反驳,杀伤力已经足够威猛了,根本无须借助于孟子:如果说汤、武是“反贼”,那么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岂非也是“反贼”吗?这个诘问,可谓一剑封喉。统治者最怕出乱子,无不希望社会稳定,所以支持黄生的观点是有利的,但是支持黄生的观点,就会牵扯到对“开国元勋”的评价问题,使自己陷入两难的困境,于是只好采取“不争论”的暧昧态度,严禁学术界探讨这个问题。不允许争论,当然不等于问题不存在,所以历史上的好戏总是轮番上演,热闹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