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就能胜诉吗?还真不一定!
“法官你看,这是被告给我打的借条,还有转账记录和录音,足以证明被告欠我的钱不还,我要求被告连本带息偿还!”
“法官,我不欠原告钱,这钱是合伙做生意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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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但存在欠条或者收据等债权凭证的法律关系却并不一定是民间借贷关系。双方当事人因解除合伙关系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出具收据、欠条的债权凭证,并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一经审理查明债权纠纷并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将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进行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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