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 养老住宅合作社:Bowen Court
Case Study :BOWEN COURT
案例柒:养老住宅合作社
名称:宝云岛养老住宅合作社
地点:加拿大宝云岛
本地人口:3680
类型:城区、半郊区、半乡野、乡野
终端用户:家庭、成人、自主老人
分类:合作社住房
开始年份:1982年
宝云庭院(Bowen Court)是一个含有18个住宅单元的“长者住房合作社”,它于1982年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大温哥华区域的宝云岛(Bowen Island,BC,Canada)的郊区Snug Cove正式成立。
关于“住房合作社”:(Housing Cooperaive:一般来说住房合作社是一个法人实体,通常由合作社或公司形式运营,其拥有不动产由一个或多个住宅建筑组成。住房合作社是一种独特的房屋所有权形式,具有许多不同于其他住宅安排的特征,例如单户住宅所有权,共管公寓和租赁。)
早在1930年,加拿大人就开始尝试建造和生活在住房合作社之中——其通常由成员中间选举出设置一个指导委员会来统一管理合作社的商业和经济方面的问题,合作社中所有的成员都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成员们共同协作以保证合作社住房的可负担性和良好的管理制度。
根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房合作社总结,合作社社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共有特点:
1. 合作社是会员的合法协会。
2. 合作社成员拥有合作社,而合作社拥有住房。既成员并不拥有自己的住宅单元。
3. 合作社成员共同协作创造一个在社会和经济层面具有可行性的合作社社区模式。
4. 合作社的居住单元通常被视作一个“家庭”,而不是不动产投资。它强调了其合作社目标在于居住的“保有权”而不房屋的“产权”。
5. 合作社由混合收入阶层人群组成。
老年群体对于合作社制度来说具有相当的契合度。虽然在加拿大政府所推广的合作社住房项目中其面向的是全年龄各阶层群体,但是老人的参与度相对与其他群体是明显高出的,因为通常老人有着更多的时间和热情参与到社区和合作社的整体管理与运营之中。
Bowen Island
目标
※ 为合作社住房公司、私人用户和政府之间提供了一种共同合作的模式与机会。
※ 为不同收入范围的人群提供一个居住的“保有权”。
背景
※ 在宝云养老合作社的项目中其步行范围内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商店、药店、诊所、邮局和图书馆等)
※ 同时公共交通站点近需要步行就可以前往,同时与海岛渡口相连。
※ 它是专门为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准备的合作社住房项目(55-85岁),并不在社区中提供医疗介护和护理辅助等服务。
特点
※ 居住单元住宅形式为独立的联排房屋。
※ 同时含有一个独立的社区设施建筑其中包括休息室、娱乐室、管理办公室和访客套房。
※ 在宝云庭院中,共享居住费用从1000美金的单床住房到1250美金的双床住房,并不提供养老补贴。
影响
※ 目前在加拿大的各个州县中政府已经发起了多个类似项目帮助本地人口建立非盈利性质的住房合作社。这些开发中的合作社住房项目一定程度上增长了经济型住房的库存。
※ 统计称住房合作社模式经营成本比市政或私人非盈利住房模式约低14%。
※ 目前仅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就有超过263家非盈利性住房合作社项目并提供超过14700个住宅单元。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合作社住宅联邦正致力于通过教育、能源审计、改造升级的方式让各个住房合作社所提供的合作住宅项目更为可持续性和环保。
挑战与问题
※ 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补贴:各地区政府需要重新对已经终止或将要终止的低收入经济住房补贴进行调整和再启用,才能让不同收入阶层可以加入合作社体系中。
※ 抵押贷款:由于会员作为股东不持有房屋产权很难得到抵押贷款。
总结|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应到了解什么?
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条例,这里有7个作为指导合作社住房的关键准则。
1. 开放的会员制度:合作社对所有需要其服务,并拥有自由意愿且接受会员资格与义务的人都是开放的,毫无例外。
2. 民主的管理结构:合作社会员共同制定规则、做出决定、并选出代表和执行委员会,每个会员享有一个投票权。
3. 经济参与:所有会员公平的为他们共同拥有的合作社做出贡献。
4. 独立性:会员始终有权利控制他们的合作社。
5. 教育:合作社给其会员、指导者和员工提供相应的教育培训。
6. 合作社中的合作:每个合作社通过地方、国家和国际合作社机构共同为本地合作社进行帮助支援。
7. 社区:合作社以各种形式应对成员的需求,从而在每个合作社中建立持久凝聚力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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