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失踪多久可以报警?民法典规定如何计算失踪日期

失踪的概念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那么一个人失踪多久才可以报警?

一般失踪后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不一定会受理,一般失踪24小时后报案公安机关才会受理报警,24小时是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受理的时间限制。并且失踪24小时警方才能进入调查或者立案。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为刑事立案非常复杂,立了就不能撤,需要拿出大量警力。所以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缺乏立案的依据不会立案,报案后只会给予公民必要的协助。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对方可能会人身财产会收到侵害,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出现危险状况。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公安机关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涉及到拐卖妇女、儿童,可以马上报警,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核实后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关于失踪日期如何计算,民法典规定: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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