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有一个国家屏蔽所有外汇经纪商网站……

2008年金融危机后,亚洲一度被全球公认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聚集的区域,自然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金融服务业亦是如此。金融业发展相对落后的亚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者竞相追逐的对象,尤其是东南亚国家。20世纪60-70年代出现“亚洲四小龙与四小虎”之盛况,整个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充满活力。外汇保证金市场更是发展迅速,理财需求出现井喷现象,本土与国外经纪商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然而,在一些金融服务业相对落后的亚洲国家,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人才储备及成熟的市场及投资者,这些国家严禁外汇保证交易出现。比如,印度尼西亚除了公开反对外汇经纪商的存在,还采取了一些极端的行为,比如将外汇经纪商列入政府黑名单,屏蔽所有外汇公司网站,这导致很多经纪商撤离这块“是非之地”。

汇商曾援引印度尼西亚政府网站公布的新闻稿报道,印度尼西亚公开反对外汇公司在该国展开业务,包括本土和国外经纪商。印尼的政府信息网站TRUST+将所有曾被投诉过的外汇公司名单公开列出。而且,许多知名的西方外汇经纪商和信号服务提供商的主要网站和代表办公室都被列为屏蔽内容。

近年来,印尼开始逐渐变成许多零售外汇公司青睐的监管地区之一。众所周知,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日益复杂,对外汇公司的资金以及运营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这开始导致很多经纪商开始寻找新兴市场国家为落脚点。

印尼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此举颇为罕见,令业界大为惊讶。印尼中央银行早在2011年就开始对本国外汇交易进行了严格监管,但是一直以来对在线外汇交易持默许态度。大量未开发的客户群和青年人口,政府的温和监管,这些在外汇经纪商眼中是最大优势。尽管无法很快达到像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一样高水平的监管,但是印尼这一次公开各类外汇经纪商名单,也释放出一个信号,即政府下决心对外汇行业进行整顿。

除了印度尼西亚,其他东南亚国家态度如何?

● 越南:给外汇保证金交易贴上“非法”标签

汇商曾在去年3月份报道,越南央行外汇管理局局长Nguyen Quang Huy在接受该央行网站采访时对该国外汇保证金交易表达了强硬立场,他表示,越南金融监管部门认为外汇交易是非法的,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则的交易行为进行高额罚款。

Huy进一步指出,外汇保证金交易纯粹是投机性交易,这并没有为国家外汇政策使用带来正面的东西。他称,外汇保证金交易风险很大。然而,在面对此类保证金交易,这位局长大人并没有提到任何方法或方式来监管这类交易活动,而是一味地降“非法”标签贴在外汇交易之上。

按照上述局长的话来看,越南外汇经纪商及外汇交易参与者将面临5000万至1亿越南盾(约2372美元至4744美元)的罚款。这也意味着,外汇交易在越南国内处于一个特殊环境模式之下,即无监管的东西即违法,因此要受到处罚。

● 印度:或将放宽外汇衍生品交易监管

印度央行曾在2013年9月发出警告,将阻止投资者利用银行存款汇入外汇经纪商的交易账户。不过,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国内金融监管机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2014年底正在和印度央行协商探讨,准备放宽对本国货币衍生市场的监管力度。

此前,印度金融监管机构仅允许本国进行期货和期权产品的交易,相关消息透露,印度的目的在于扩大持仓限额,使得市场变得更加稳定。为了遏制极端的波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印度央行于协商出台了包括提高货币交易保证金金额等条件在内的一系列监管要求。

此外,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计划将本国货币衍生品的交易时间延长至下午7点30。延长交易时间会有助于控制外汇市场的剧烈波动,如新加坡国内没有监管机构和相关监管法律,这将有助于控制相应的价格差距。

● 马来西亚:批准STP外汇经纪商进行注册

马来西亚国内主要的多资产金融交易场所–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Bursa Malaysia)2014年11月宣布,将允许采用直通式处理模式(STP)的零售外汇经纪商和交易商在本国进行注册。此举标志着马来西亚将进一步改革本国的金融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此前,汇商曾在《马来西亚外汇行业现状知多少?》一文中指出,由于马来西亚是出口导向型国家,企业与个人进行外币兑换的规模相对较大。同时,马来西亚富人的投资意愿相当高,这点与中国相似。正因如此,很多交易商看中了这个国家的外汇交易潜力,并安营扎寨开拓市场。据目前保守估计,马来西亚零售外汇交易者规模已超过15万人,预计每日外汇交易总量接近1000亿美元。毋庸置疑,介绍经纪人(IB)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告诉去年底邮件告诉汇商记者,这项允许采用STP的零售外汇经纪商和交易商在本国进行注册的决议从12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STP外汇经纪商可以在马来西亚通过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进行注册。

● 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游走在灰色边缘

我国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应该在1992年-1993年期间。据资料获悉,那会外汇保证金交易市场极度活络和繁荣,不管是银行还是各种各样的经纪商都非常活跃,甚至一些国有企业也参与其中。但由于缺乏监管,市场变得非常混乱,一些不法从业者甚至以经纪公司的名义诈骗钱财。大量外汇通过保证金交易流向境外,国有企业因难以把握风险而遭受巨额损失。这也导致了1994年12月,证监会、外汇局等单位联合发文,要求禁止国内保证金业务。1994年这道禁令应该是至今监管层对外汇保证金交易所做过的唯一规定。目前没有任何一条针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

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外汇保证金立场或者模式是不符合法理逻辑的。“当一种行为在没有监管之时,是不受任何法律制裁的,只要期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或公序良俗。它只有等待立法者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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