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和OOS找不到原因,拖了很长时间都无法关闭,怎么办?
工作的难题
法规和指南怎么说的?
有时候,“在调查时,可能造成检测波动的影响因素不是那么明显”(1954:13(Cooper))。由于无法确认问题的确切原因(1833:13 (Atwater)),因此,认为分析员的失误总是能够被发现,是不现实的(1416:22(Bolton))。
复测的目标是明确的(无法确定原因时);企业必须进行足够的测试,来孤立OOS结果,复测的次数,应当达到能够压倒OOS结果的程度(805:4(Mulligan))。
3个合格的(复测)结果,无法压倒一个OOS结果;5个合格的(复测)结果,无法压倒一个OOS结果;但是7个合格的(复测)结果,可能可以压倒一个OOS结果(804:17-25 (Mulligan))。
企业和FDA得到的教训是,批次的各种工艺信息,以及产品质量历史,影响许多最终结论(1486:1 (Bolton)(处在合格边缘的混合试验结果,在成品阶段需要更严格的审查);1273:10(Gerraughty)(考虑到过去的含量均匀性问);1368:23(Bolton)(得出结论时,重要的是要看所有的数据);1419:25(Bolton)(产品历史有助于确定错误是否值得关注)。
生产调查的范围,设备、厂房设施和工艺控制是否有偏差,工艺验证是否成功,产品历史是否有类似失败或者趋势波动。 这个调查不难做。有没有偏差,查一下批记录和偏差清单就可以;生产主管现场去吼一声,操作人员自然会告诉他当时是否有异常波动;工艺验证是否成功,翻翻验证报告最后一页就知道;至于工艺波动和历史上的批次失败,看看年报就知道。最好建立一个检查表,调查人员打勾就可以,会大大提高效率。 复测次数是7次。简单粗暴,但是比MHRA写的“5、7、9次都可以,但是要有统计学依据”就容易执行得多。我没有找到7次的统计学依据,这应该是用证据法的“证明能力(weights)”方法,来解决“应该复测多少次”的难题。即哪一方的证据越多,证明力就越大,哪一方就获胜。
复测7次的数据需要评估精密度。最简单的做法是,用方法验证中间精密度的合格标准,对这些结果进行评判。
存在没有找到原因的OOS的批次,复测7次合格后是否放行,是一个正反双方证据证明力比较的问题,这里仍然用的是证据法的方法,而不是统计学或者什么数学方法。我用下面两张图来说明这个过程。
Retest, retesting, investigational testing
>不
下一篇文章是OOS调查中一些常用表格的分享,敬请期待。
为医药质量管理人
深入浅出,讲透方法
有趣有味,践行前沿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