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国学】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保持对自己的清醒认知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话是历来《论语》注释中争执最大的章句之一,而且同一句话,居然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答案,从而把完全不同的政治形象,加到孔子身上。
这句话大致有这样几路解释:
第一种,解释为“如果钻研异端邪说,那么危害就大了”。朱熹等人执这种观点。
第二种,解释为“批判不正确的言论,祸害就可以消灭”。杨伯峻等人执这种观点。
第三种,解释为“攻击与自己观点不一致的言论,这样很危险”。我本人赞同这种观点。
为何会有如此相反的字面注释?原因在于这里有两个字有多种可取的解释:攻、已。另外“异端”一词也可以加上贬义斥为邪说,或者中性地判断是一种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学说。
异端,朱熹《集注》:“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焦循补疏说:“各为一端,彼此互异。”在这里,朱熹站在身为孔子正统思想继承人的角度,先把孔子的学说定为圣人之道,而把不同的观点斥为异端(邪说)。相比之下,焦循的补充要客观中允得多,也要更符合原义。对儒家来说,道家思想和释家思想可以说是异端;但反之,对道家而言,儒家思想倒成了异端。与此相似,对大陆而言,几十年来台湾的资产阶级思想一直被斥为异端,而对台湾政治及教育而言,只怕大陆思想才是异端。只是当孔子说“异端”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贬斥之义,这个词在当时,似找不出后世的那种“罪恶感”。
攻,左为工,我曾据甲骨文字形,释为骨针或斧等兵器;右为手。于是“攻”有两义,攻击,整治。《诗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的“攻”字,就是“整治”的意思。朱熹对此句中“攻”字的理解,就取这种意思,他说:“攻,专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
最后,回到孔子思想的最核心处:“仁”。孔子解释自己的“仁”,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解释,其中“恕道”被视为仁的“消极性原则”,这甚至可以认为是孔子对后世最大的贡献之一。孔子自己解释恕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得到的,就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自己不想别人因为意见不同而耿耿于怀,攻讦不休,那么自己就不要这样做。把这一原则推而广之,我们几乎可以得到整个孔子思想的精神实质。
尔泰对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注释——因为孔子的这八个字,正是伏尔泰平生最服膺者,是他一生的座右铭。受他影响的法国大革命在起草《人权宣言》时,就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字真言作为自由道德标志写入了宣言。这真可以说是超越语言和国别的障碍,超越时间的障碍,一位西方思想家与另一位东方先哲的思想共鸣。
从这个层面理解, “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也表明了孔子倡导的一种做人处事的中庸态度,孔子所倡导的学从来都不是坐在室内死做学问,更是对人格修养的一种实践。这才是我们学习论语的真正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