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公序良俗”?——“匠心释法”第十二期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可能,大家对“法律”会有一个较直观的认识,而对看不见、摸不着而又真实且客观存在的“公序良俗”难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下面,我们来聊聊何为“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构成。“公共秩序”指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须的一般秩序,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善良风俗”指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须的一般道德,包括社会公道、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典中运用的理论依据来源于“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权利不得滥用”的辩证统一,既有自由意志的表达,亦有权利的边界,两者对立并统一在“公序良俗”的框架内,其作用在于填补法律的漏洞,克服法律的局限性。

因此,在民事活动中,对“公序良俗”的遵守与对“法律”的遵守同等重要。

声明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