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帝王的人殉现象

人殉,一般是指古代葬礼中用活人为死去的帝王君主、家族首领殉葬,是一种野蛮、落后且残忍的殡葬习俗。这种制度在中国起源较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盛行。由于人殉制度本身争议极大,思想开明者逐渐以陶俑、木俑来替代活人殉葬,到了西汉初年,制度性的人殉制度被正式废除。

尽管惨无人道的人殉制度被废除了,但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社会中,这一丑陋的殡葬现象仍时有发生。到了明代,这种现象又有死灰复燃的趋势。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代妃嫔、宫女活人殉葬的恶例。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驾崩,四十六名妃嫔、宫女被葬入孝陵,其中三十八人是被勒令从死的。在以后的七十年中,这种非人道的野蛮行径竟被朱元璋的子孙拿来反复效仿,制造了大量的人间悲剧。

在《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情:明宣宗(朱瞻基)驾崩后,宫女郭爱被勒令殉葬。而此时的郭爱仅入宫二十天,连宣宗的面都还没见过。颇有才华的她在临死时留下了一首绝命辞: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

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

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

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篇幅虽短,却满纸血泪。这个故事在《明史·后妃传》中也有记载:“郭嫔,名爱,字善理,凤阳人。贤而有文,入宫二旬而卒。自知死期,书楚声以自哀。”可见史家也对其颇为惋惜。

明王朝对“追随”帝王而去的宫人也多有褒扬。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写道:“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其见于《后妃传》者,宣宗崩,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而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

明代帝王的人殉现象到了明英宗朱祁镇时才得到根本遏制。宪宗(朱见深)即位后,遵从英宗的遗诏,没有用妃嫔和宫女为英宗殉葬。从此以后直到明朝灭亡,基本上再也没有发生逼死宫人来为死去的帝王殉葬的事情。因此,英宗废止人殉之举得到了后世的广泛称颂。清人就曾称赞说,宫人殉葬本不当有,但若英宗不废止,不知道要到几时方休,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生命惨遭涂炭。这倒是大实在话。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朝初年,这种残忍的人殉现象又有所抬头。因为满洲在很早也有活人殉葬之俗,满洲贵族常有用妾、奴仆殉葬的先例。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世祖福临死时,都有活人从殉。从殉者有嫔妃,也有侍从武官。后来,康熙皇帝即位,颁布了禁止殉葬的命令,这一野蛮的人殉制度才在中华大地上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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