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还很豪气
(1)
师妈妈叮嘱:“丁振,听我的,你一定要学会存钱,以后娶媳妇了会用到!”
我们机构好些温柔善良的女孩子这么给我说过,还不止一次,我真的进步一点了。存钱是好事,有钱才能买房子,有房子就可以娶媳妇了。所以我十分感谢桃子,她强迫我存钱,我才存下点钱买了个窝。
2018年桃子跟我Goodbye,我又开始一个人过日子。六月底骑车回来,朋友们又可以相聚畅饮了。我以为,英雄豪杰从来任气使钱,缩手缩脚一点也不豪气。
春果说,你跟桃子在一起的时候挺接地气的,现在又不接地气了。
白日纵酒,青春作伴。
七八两个月,家里喝掉将近300瓶红乌苏,印象当中我每天都在往楼下垃圾箱里扔瓶子。有人将瓶子摆成各种造型,放在家里头当装饰品,我自认为没那个艺术细胞,只有随手扔掉。
金秋十月,李咏死去,金庸死去,身边不断有人得癌症。我虽然跑步,可冥冥之中觉得自己属于多愁善感的那一类人,这样的人大悲大喜,恐怕不能长寿。所以,我心里头等不及,晚上总会做许多梦,白天想着做许多事。
说起死亡,我已经不太陌生。2006年,外公去世,我也一起去了火葬场,当他被推进焚化炉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缕黑烟直冲云霄。我在想,如果躺在那里的是我,我会疼吗?
工作人员递过来一个陶瓷盒子,里面都是一片一片白白的骨头,有点像海里的贝壳。
上大学那会我很认真地读了好几本死亡哲学,读得太入迷差点把自己吓死。那是寒假期间,教学楼黑灯瞎火的,连楼道也是黑的,我抱着书一路哆嗦着跑回宿舍,手心里都是汗。晚上做梦梦见一具具被烧焦的尸体。直到现在,每次想到死亡我都会想到那具挂在墙上被燒棏乌漆麻黑的尸体。
最直接触动我的是一片片公墓。人家都说,爱一个人带她去华山,恨一个人带她去华山,那个时候我爱上了秦艳,带她去的是杭州市第二公墓。因为不是扫墓的时节,墓园人特别少,我们找了个干净的墓碑,坐下来看书聊天。
杭州的公墓长满了树,郁郁葱葱的,跟隐居似的。
紧接着我去了伊朗马沙尔港口,待了一年多。每次我去上班,车子都会经过郊区的墓园,一个人都没有,也没有树,放眼望去,茫茫戈壁,全是黄的沙。
周末我鬼使神差走到墓园,直接进去了。我看不懂波斯文,但认得阿拉伯数字,有的人活得长寿,有的人死很早,死了就埋在这里,孤苦伶仃。
当地人信仰伊斯兰教,可能在他们看来,人死了以后灵魂升入天堂,留下的只不过是躯体。在我看来,我要是死了就太孤独了,我的鬼魂只会在周围游荡,却没有一个认识的人。真主不认识我,不会让我去天国的,再说了,我跟他老人家不熟,也不想去。
我不敢继续想下去,更不敢死在这里。我还要回到我的家乡,跟亲近的人说说话。
死后既然如此荒凉,如此地寂静,那活着的时候一定要绚烂多彩,每天做很多事,一定不可以偷懒。金庸老先生说,最好的人生莫过于,活着的时候大闹一场,死的时候悄然离去。都要死了,什么都做不了,悄悄地离去真的再好不过。
从伊朗回来以后,我看到儿时的小伙伴,村里的左邻右舍,心里头有股子说不出的亲。小时候的磕磕碰碰不知不觉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有温暖的亲。后来,即使曾经好过的女孩嫁给了别的男孩,我也会觉得亲,一样地觉得她好。
我认为自己是个十分理智的人,有一天亲人得了癌症啥的,我一定不会隐瞒病情,而是清清楚楚地告诉他。该拔管子拔管子,该干点啥干点啥。
这只是理论上。
2018年好长一段时间,我对桃子还抱有幻想,认为还可以挽回。周肖看得痛心疾首,快要跳起来:“你头脑清醒一点,不可能了!”
我还是不理他:“还有可能。”
那个时候我就像个病人,因为不想死,所以永远抱有希望。
(2)
世范表示没看过金庸的小说。我心想,怪不得这小子身上流露出的都是乐呵呵的居委会大妈的气质,而非侠气。
侠义在热血江湖里激荡翻腾。所谓侠义往往跟扶弱济困连在一起。乱世里的老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儿女死于非命,老人无人赡养,好男儿血气方刚,心中愤愤不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遇事挺身而出。
小时候听到李白的诗,背着一把剑,五步杀一人,十步杀一人,杀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快哉快哉,这就是侠气。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把剑,背着它行走江湖。
长大一些,村里兴起打工潮,所有的年轻人中年人都出去打工赚钱了。不管过程如何辛苦,年底现金拿回家,割几斤肉,灌一壶白酒,这样的日子搁以前想都不敢想。
渐渐地,乡人都能吃饱饭了,没那么多人需要救助了。更重要的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都在工厂干活,于是乎工厂里有了江湖。在2000年前后,我经常听出门在外的左邻右舍说,某某老板某某管理人员被狠狠地打了一顿,原因可能跟扣工资有关,也有可能只是误会。一起干活的工人多是老乡,一人受委屈,众人纷纷鸣不平,一桌酒菜吃完,叫嚣着夺门而出,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样的江湖一点也不侠气。
子路说,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而无憾。我总是想到在某个苍山脚下,我花费心思盖了一间茅屋,总算有了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一天,有赶路人流落至此,衣食没有着落,我当然毫不犹豫地打开门,请他进门烤火。
夜幕降临,张灯夜谈,把酒言欢。
我不能喝酒,也不是啥大侠,却着迷于这样的冲动。
有一年坐火车,人特别多,行李架很快放满了。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上车,瞅了一眼行李架,放出话来:“我坐在这个位置,正上方的行李架就是我的,这是谁的箱子,拿开!”
一位戴眼镜的白白瘦瘦的小伙子站起来,说箱子是他的。
壮汉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手把人家的箱子给卸下来:“这个位置是我的。”
小伙子当然不愿意:“你讲不讲道理?行李架是公共的,先到先得。”
壮汉说:“我不管,就是我的。”
一来二往打了起来。小伙子的眼镜被一拳打飞。不一会儿,形成了三打一的格局,壮汉揪住小伙子的肩,壮汉的壮媳妇揪住小伙子的后背捶,壮汉的男同伴揪住小伙子的头往座位上磕。你大爷的,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我把什么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抛在脑后,直接冲上去拉架,我想好了,只要壮汉打到我一下,我立马加入战团,帮小伙子打回来。
虽然我也戴着眼镜,也没有多壮,也害怕被打,可我不能容忍自己不管不问。
来到新疆第二年,我跟周肖租了房子。钟明玉住哪儿还没有着落,还说啥来,搬过来一块住。
第三年,我买了房子,钟明玉还是没地住。啥也不说了,一块儿搬过来住得了。
吴航家在温宿县,离阿克苏市区十来公里,若是大冬天一早赶来上班会很冷。不说了,铺盖卷搬过来,回不了家的时候就住下。家里有吃的喝的。吴航从来不客气,天冷了把我的被子抱过去盖,两张被子捂着。饿了就吧唧吧唧啃我的苹果。
贺坤家远,也住过两次。
老闫住宿舍,好几天没有热水,看样子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了。来吧,哥们随时欢迎你光临寒舍,想住多久就多久。唯一的条件是,哪天我找着媳妇了滾利索点就行。
后来就是接待沙发客,男的女的都有。女的头发长而且多,如今二十天过去了,地上还是见到长长的头发。
有一天老常给我打电话:“丁振,我东西收拾好了,就一个箱子,住你家几个月!”
吓死我了!老常是石胖子的老婆,住我这个单身汉这里哪行,传出去说不清。我想好了,不管老常说啥,我都得坚定意志,丝毫不动摇:“老常,你这个决定有点突然,我大脑缺氧…………”
好说歹说,老常终于打消了这个疯狂的念头。
还有小情侣吵架,女孩子说:“你把东西收拾收拾,去丁振那里睡!!!”
男孩子哭笑不得:“你把丁振家当成什么了!”
白天家里就我和老闫两个人,我给他细细讲述啥是江湖侠义。这小子领悟能力异常地高,前两天他做饭,锅碗瓢盆留给我洗,今天他不光做菜,还主动擦桌子洗碗。
出门的时候,他还问我:“晚饭你想吃啥?我给你做。”
嗯嗯,很懂得知恩图报,我喜欢。
文|丁振 编|止水
第18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