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平:忆割麦
忆割麦
作者:曹国平
小满过后,麦子在暖风中摇曳,抑制不住內心的窃笑,一副踌躇满志,神彩飞扬的气派。风,时不时加上一把力,麦田里就卷起滚滚的波浪,金光耀眼,此起彼伏,蔚然壮观。
我从田边走过,煞有介事地吟道:“夜来南风起,小麦覆垄黄”。观观风向,果然是南风,大呼,这是唐朝的风,刮了一千多年!似乎,一下子就和唐朝没了距离,白居易好象就站在麦浪里,写的就是此时此刻的景象。
进入六月,开始动镰。老白说的是,“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他讲的是农历,按现在公历,就是六月,时间吻合。我们济源市,虽属河南省,却地处黄河北岸。当时,老白在陕西周至县做县尉,和我们同属北方黄河流域,农事也是一脉相通的。所以说,唐朝的小麦也是这个时节收割的。
诗的美妙,令人陶醉,大唐气息,触手可及,真的是梦回唐朝,与老白同享诗境!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接下来就不是观割麦,而是实实在在执镰进地去割麦了。谁知道,割麦,竟成了我最害怕干的活儿!那时,虽然还在上学,但学校麦收时节都要放假,名曰麦假。城市的学校是没有这个假期的,现在的学校也没有了,就是说它已成为历史。如今放暑假,是让学生消夏避暑的,那时放麦假,是让学生收麦干活的。小学生放假,去生产队里拾麦;中学生放假,去生产队里割麦。这都是自然而然的,谁也躲不过。
开镰的日子是定好的,社员们都知道。头天晚上,家家的男人都在磨镰刀,霍霍磨刀声响成一片。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在这里,是再恰当不过了。每个人,去地里,最少要带两把镰,或者更多,到时候换替着用。有的人,还把小磨石带到地里,镰用钝了,随时都可以磨。
男人虽然可劲地磨镰,可真正用镰的是妇女,主要是年轻妇女们。她们是割麦的主力军(男劳力,还要往打麦场运麦、打场)。我们学生娃,还算不上真正的劳力,干不了男人的活,只能跟着妇女去割麦,通常,我们只带一把镰。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割麦,实在不是啥好活!没想到,唐朝的农民如此,时光越千年,当今的农民依然也如此!
割麦,是按量记工分取酬的。大家行色匆匆,天蒙蒙亮,就赶到地头,一字排开,快手们在前,错开茬后,一个跟着一个上,谁割得快,赶上前边的人,就接着他的茬割,把他错到后边。被错到后边,是比较丢面子的。也有遇到宽垄的地方,快手们掏着向前,割慢的人被留在后边,像守着孤零零小岛,颇有些难堪。所以大家都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气氛像打仗一样紧张。
待到中午,大太阳火红火红的,热浪搅合着麦灰,再加上麦杆倒地时劈里啪啦的声响,仿佛身边都是被吹鼓的气球,随时就可能爆裂。
我们学生娃,排在大人后边。大人们都是一过六行或八行,我们通常只割三行,比我大一两岁的,也有割四行的。我手笨,出手慢。割三行,对我来说,已经相当吃力了。学生中间,也多有快手,我往往被拉在后边。
割麦,就必须弓着身,弯着腰,手握镰把不放松。时间一长,身也困,腰也疼,手也握不牢镰把了,不由就得停下来,伸伸胳膊,展展腰,搓搓手。反正是在消磨时间。但地里热呀,满脸的汗涓涓流淌,麦灰到处飞扬,落在脸上,钻到脖子里,窜进身子里,奇痒难忍。你忍不住要挠,越挠越痒,越痒越挠,直挠得浑身都是红道道,白杠杠,要多难受有多难受。真的是火烧火燎,心急如焚!
最难堪的是,人家割六行的都到头了,割第二茬又撵上了,我只好尴尬着自嘲地站在一边,傻不楞登地等着人家超过去。
那时年少,不太计较挣多少工分,也没有“五黄六月,龙口夺粮”的意识,所以就没有老白说的“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的感觉。一心直想着,太阳快快落山吧!下了工,扑嗵一下,跳到南河里痛痛快快洗个澡!
有一年,割到最后一块地,最后一把麦,我停下,伸伸腰,擦把汗,看这那一撮麦,就是不动了。领队的喊,快割完,走了!我十分郑重的,不紧不慢,一镰一镰把它割下来,扔在地上。从心里大喊,终于完了,今年再也不割麦了!万岁!毛主席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回头再看老白的诗,“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怎不教人羡慕嫉妒恨!对于他接下来的“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更是难理解,唱高调,不可信!老白呀,你是《观刈麦》,你来刈刈麦试试,恐怕要改诗了,今我有功名,幸不事农桑!哈哈哈……
以后,再看到书中描写什么,麦浪滚滚,丰收在望,乡村里飘散着麦香,农民心里充满了期望。我都不以为然。甚至一过小满,看着小麦一天天变黄,听到布谷鸟一声声鸣叫,“割麦种谷一一割麦种谷一一”,心就开始发毛。
不光是我,实际上,人们都是害怕割麦的。它确实是一种又累又脏又窝蜷人的活。
可就有一位妇女竟然说,我最喜欢割麦了!这话一出口,全村人都知道了。就是说,它成了奇闻,很快传遍了全村。这不,几十年过去了,人们都没忘记,时常还会提起。究其原因是,割麦那么苦,谁人不知道,你说你最喜欢,一定是说假话,不真实!甚至说明,你人格有问题!
以至于到后来,有了大理发推剪似的割麦机,他公爹用机器割了自家的麦。人们在背后调侃说,太不象话了!人家儿媳妇最喜欢割麦了,你却让机器割了!自家人,想享受一下都不能,心太狠了吧!
现在想,人家说最喜欢割麦,也是有点道理的。肯定在割麦方面,人家是快手,能超越别人,有一种优越感,成就感,挣得工分也多。人们之所以对她的话有反感,只能说明,割麦,在人们心中确实太苦了。
所幸,这些都已成为历史,千年农耕之苦,终于有了改变!如今在这里,记下来,回忆着,也成了一种享受。现在,即使无功名,也不惧农桑。时代虽然日新月异,千年唐诗,却依然还是那样的美!老白,幸会!
曹国平,男,河南省济源市人。历尽沧桑,痴心不改。总是喜欢把认识的几个字词,颠来倒去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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