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复出程序确立,PG One能回来吗?
今日(周五)傍晚,#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上了微博热搜第四。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今日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3月1日起试行),根据规定,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如何算劣迹艺人呢?《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列了15条禁止的行为。
第7条里有假唱,不知道半开麦算不算假唱,如果算,很多rapper现场演出都会半开麦,那都算劣迹艺人吗?有一说一,综艺、晚会里的假唱太普遍了,光禁止假唱这一条就能打翻好多歌手。对了,春晚假唱也挺普遍,春晚有品牌赞助,算营业性演出吧?
第14条里的违背论理道德、社会公序良俗是艺人的重灾区,PG One被人们指责就是因为这些事,如今他已失去上主流平台的可能性,歌曲上不了音乐平台,只能在公众号发,专辑卖不了数字版,只能卖实体,可谓是比地下说唱歌手还地下。那劣迹艺人复出程序确认后,PG One能回来吗?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以下疑点:
该规定将于3月1日试行,不确定能否用于之前的劣迹艺人。
规定显示,劣迹艺人会受到1年至永久的抵制,提前3个月申请解封,PG One之前有没有被明文封杀,封杀多长时间,这是个问题,如果没有被明确封杀时间,那就不存在提前3个月申请解封这回事。
即便PG One解除封杀,媒体平台、品牌方也不见得会找他合作,因为如果找了,可能会骂声一片,解封是一回事,舆论又是另一回事。其实这也是劣迹艺人复出程序的最大bug,道德建设委员会说这位艺人解封了,大家可以跟他合作了,但大众舆论答应吗?媒体平台、品牌方不会顾忌艺人之前的污点吗?
封杀人的同时,要不要封杀作品?现在网易云搜不到PG One的任何作品,但李代沫、陈羽凡、尹相杰的网易云主页仍然有,歌曲没被下架。我想了下,会不会是因为后三位是人出了问题,而PG One不仅人出了问题,《圣诞夜》的歌词也有问题,那下架一首歌曲的同时,他的所有歌曲都应该下架吗?以后也永远不能在该音乐平台发歌了吗?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再明确一下。
其实劣迹艺人复出程序最大的争议是在于,劣迹艺人应该“判死刑”还是“判有期徒刑”,在三联生活周刊发起的投票可以看到,支持“判死刑”的网友是支持“判有期徒刑”的2.5倍,所以就回到了上文提到的问题,解封后重新公开露面,会不会骂声一片?大众舆论会如何看待?
劣迹艺人复出程序目前只是试行,所谓试行,就是试着实行起来,看看行得通不,还不算正式规定。你如何看待劣迹艺人复出程序?你认为劣迹艺人应该“判死刑”还是“判有期徒刑”?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