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该如何实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那么,该意见对农村的发展有何指导意义呢?
    笔者认为,一是农村地区差异较大,不同的地区应该有不同的特色,同时应该结合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此外要做大做强地区特色产业,使其产生特定的经济效益,农村地区应该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商贸物流,特别是“互联网+特色农产品推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重点城镇发展,实现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应该合理规划和引导,找准发展定位,统筹利用涉农资金,合理规划农村地区的道路,水利,观景平台,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同时农村地区重点应该集群式发展乡村旅游业,一乡一品,使得每个地区都有自身的特点,不能千篇一律,重点发展农村采摘、农家乐、农耕体验、农业观光,促进一、三产业融合。三是加快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统防统治”、“高校+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新型现代农业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效益。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村信贷体系,提高农村发展资金支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五是农业发展应重点在提高质量、提高安全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可追溯农产品体系,加快推农产品质量检测,提高农业产业增加值。(杨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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