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逊教授《尚书注疏校议》疏误六

六、卷一

 (一九)宋刊单疏本、八行本之可贵

     2.《梓材》監本卷十四第三十八頁二行疏:“明爲政孜孜,因前基而修使善垣墉故也,皆詳而復言之。” “故”,宋刊單疏本、八行本作“一”,後來各本作“故”。山井鼎云:“[宋板]'故’作'一’。”盧文弨改“故”爲“一”。按:盧改是也。當以“垣、墉一也,皆詳而復言之”为一句。殿本以“使善垣墉故也”爲句,不通。阮元《校記甲》同山井鼎,不言是非。南昌本作“故”,不出校記,依例是以“故”为是,以“一”爲非,故不出校記。阮氏誤判。北京大學出版社本沿阮本作“故”,非也。黄懷信先生點校本用八行本,作“一”,是。

按:杜教授指出,殿本以“使善垣墉故也”爲句,不通。

若是“一”,则 “因前基而修使善垣墉一也”,就会让人生出疑问。因为唐人讲究疏不破注,而马融注《梓材》“既勤垣墉”云“卑曰垣,高曰墉。”(见《尚书正义》)那为什么要把高墙和矮墙修成一样高呢?这不免让人感到费解。

实则不然,《广韵》云“故,旧也。” “使善垣墉故也”即“使修治的垣墉如初也”,“故”正好和“因前基而修”中的“前基”对应。

七、卷一

(三三)足利八行本修版或延至明代

    2.《大誥》監本卷十三第二十頁五行疏:“爲武庚未集,恐有側心。” “側”,宋刊單疏本、宋刊八行本、蒙古平水本、明永樂本均作“賊”,元十行本此頁字體版式較早,而“賊”字作“側”,宋魏縣尉宅本作“則”。然則其演變軌跡當是:“賊”音誤爲“則”,“則”又誤加偏旁爲“側”。永樂本從元十行本出,尚作“賊”,因推知永樂本所據尚爲元十行之早印本。劉盼遂所藏十行本乃嘉靖修版印本,此真字體版式較早,當在明初修版,改刻爲“側”字,閩本、監本、毛本、殿本皆沿十行本作“側”。足利八行本亦改“賊”爲“側”,當參十行修版而改,推其修版年代,亦當在明。

按:杜教授云:然則其演變軌跡當是:“賊”音誤爲“則”,“則”又誤加偏旁爲“側”。

“賊”字,《六书证伪》云“俗作賊,非然”。“賊”、“則”二字又颇有关系,当非仅音誤而。《说文》云“賊,敗也。从戈則聲。” “賊”又作

见《类篇》、《集韵》等(如下图)。则“賊”作“則”,字形讹混,亦为主因之一。

(《类篇》)

(《集韵》)

八、卷一

 (一ニ)敦煌本之可貴

       1.《堯典》監本卷二第二十六頁十六行經:“帝曰:往欽哉。”孔傳:“而據衆言可試,故遂用之。” “據衆”,各本同。《敦煌經部文獻合集》第一二八页云中國圖藏敦煌寫本作“衆舉”,“衆舉言可試”,謂衆皆言可試,則涣然冰釋也。敦煌伯希和本三O一五號殘卷及傳世各本均訛作“據衆”。此校甚佳。夫校書首求古本,次究小學。阮氏以元刊明修十行本、李元陽聞刻本、監本、毛本爲主,余獲校宋刊單疏本、八行本、蒙古平水本、魏縣尉宅本、永樂本各舊本,因得見阮所未見,知阮所未知,每以爲喜。至於敦煌殘卷、漢魏石經,前人校勘已多,未即重校,學者自當合觀之,方可窺古書之舊。

按:首先,网友“子服氏”查中國圖藏敦煌寫本作为“衆據”而非“衆舉”。(见下图)

其次,孔傳云“而據衆言可試,故遂用之。” 尧用鲧治水九年无功,若按“据众言可试”则是强调听信众人意见,若按“衆舉言可试”就是说明鲧威信大。以敦煌本文意观之,其“衆據”显系“據衆”倒文而。

浩按:本篇写完,关于本书第一卷就研究结束了。对于本书其他章节也不会再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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