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破肚”还需于法有据

易晖

据日前《春城晚报》报道,从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昆明将出台《关于提升昆明市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审批及道路桥梁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制度化、标准化原则,制定全市统一的城市道路设施管理依据及技术标准,统一开挖审批的技术论证依据。

才修好的道路没过几天又被“开膛破肚”,身处昆明,大都有过对于“马路拉链”的吐槽。之前,有关部门也有过在一定时限内不得重复挖掘城市道路的承诺,但实际上难以落到实处。出台这个具有法规作用的《意见》,并完善巡查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有利于减少“马路拉链”的随意打开方式。这份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的意见明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的行政许可从严把控,确需开挖的,城市道路设施管理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征询该挖掘路段内其他管线单位需求,协调统筹,避免道路反复开挖,经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这种报批制度或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挖掘审批下放到基层单位后的“一放就乱”现象。要结合全市道路管理职能调整,制定规则,将“技术论证”与“行政审批”进行合理划段的规定,更有利于规范开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

在我看来,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的行政许可从严把控,还需要一些细则进行规范。

近期,为迎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7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的召开,昆明正在全市范围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包括对市区62条道路的修缮。许多人行道更换了透水砖,年久失修的路面得到整理,这都很有必要。但是,一些本来坚固平整的水泥路也被大面积挖掘,比如南坝路、环城南路、日新中路等,是我经常走的路线,近年来从未觉得有何行路难问题存在,却突然在一夜之间被挖成“搓板路”,然后成为柏油路。这就奇怪了,难道柏油路比水泥路更符合生物多样性原则,或者显得更友好、更文明?虽然说,这些道路距离上一次大规模动工改造已超过5年或3年,但只要没有大的问题,就不必如此折腾。城市道路5年内或3年内不得挖掘的行政许可,绝不能被曲解为超过5年内或3年就应该开“拉链”。

无论是随意的还是表面上符合规定的挖掘道路行为,只要不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是为了政绩冲动或某种偏颇的“权力审美”需要,都可能是形式主义的瞎折腾。其结果,不仅侵犯开车、骑车、走路的市民路权,还制造环境污染,浪费公共资源。希望将出台的《关于提升昆明市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审批及道路桥梁管理的实施意见》能够多倾听市民的意见,细化相关措施并明确责任,建立追责机制,做到令行禁止,彻底管住某些基层单位乱开“马路拉链”之手,不要再让市民生活在无休无止的“大工地”灰雾之中。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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