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平原“故城”

现平原县城标志性建筑“龙门楼”。实为上文昌阁,下龙门(旧称水门)

今山东省平原县南16公里张官店村东,有一座古城遗址,明代县志称“古城”,清代县志称“平原故城”、“古平原郡城”。

清代《平原县志·沿革》:平原“周改属青州,成王讨薄姑之乱灭之,以益太公封地,遂为齐西境下邑”。“邑”指平原邑。

平原邑。万历《平原县志·历代沿革》:“战国,为赵所并,封公子胜为平原君,以县为食邑。”

清代《平原县志·古迹》:“平原邑,即县境,战国时为赵国所并,封公子胜为平原君,食邑于此。”

清代平原县志是依据明代旧续志重修的,但明朝《平原县志·舆地图》张官店村东标有“古城”一座,引文中的“平原邑”指这座古城。

民国《续修平原县志·疆域志》记述:“旧志'乾隆十三年修,知县黄怀祖’疆域赵,平原君食邑,误。”

“邑”有多种含义。1979年版《辞海》解释:古代称国为邑;京都;泛指一般城市;旧时县的别称。

平原故城。清代《平原县志·古迹》记载“平原故城,在县西南三十里(民国县志记作二十五里)。水经河水北迳平原县故城东是也。北齐时改迁今治。按今县南张官店有故城焉,北距管辂墓十里,南距古高唐城五十里,与魏志《十三州记》所载,道里符合,其为古平原郡县之城无疑。”

清代“平原县境全图”标为“古平原郡城”。今考史书“平原于秦王嬴政二十六(公元前221)年置县”,属齐郡;平原地名的出现,可以追逆到战国时。

明万历《平原县志·职官志》:“齐宣王封少子通于平原陆乡,后为陆氏。” 齐宣王公元前319—301年在位,这是平原地名最早的记载。

清代《平原县志·封爵》:“赵平原君公子胜 惠文王元年封,按《史记》封于东武城,盖食邑于此;又按《国策》赵以平原等城邑五十七,予齐求安,平君为将,以伐燕,则平原似复属齐矣。”

解读“平原陆乡”。战国时代中央集权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是郡、县,只有齐国始终没有设郡,而设有都,齐国共设有五都,除国都临淄以外,四边的都具有边防重镇的性质。五都均驻有经过考选和训练的常备兵,即所谓“技击”,也称为“特戟之士”,因而有所谓“五都之兵”,也称为“五家之兵”。都的长官称都大夫,既是都的行政长官,又是“五都之兵”的主将。临淄、平陆、高唐就是齐国这种略同于其它各国的郡的都(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年4月 杨宽著《战国史·郡县制度的建立》)。

《国语·齐语》记管仲治齐,“以三乡为县,县有县师。”战国时,平原城是齐国西部边境的军事要地,为平原邑。

“平原陆乡”就是指平原邑辖区内某县的一个乡,是战国时平原邑的佐证。

战国时齐国的平原邑,相当于秦国的郡城。一般说来,郡城要比县城大一倍以上。秦置平原县,治所在平原故城。汉置平原郡,平原倚郡为县。

附:

万历《平原县志·舆地图·古城》

王玉杰,山东省平原县人。1963年参加工作,先从教后从政,县委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8年。1999年退休后,热心地方史料的搜集研究工作。2005年研究平原县旧志。2011年10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历史散文《平原龙门札记》。应邀点校乾隆《平原县志》、民国《续修平原县志》并于2014年6月由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2018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董讷柳村诗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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