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农民背1笼鸡进城卖,肉铺店员询价后少了1只鸡,为何
一天,苏州城外一农民背着1笼鸡进城叫卖,熟肉店一伙计叫农民把鸡背过来给他看,因价格没谈拢就没买。农民清点鸡,发现少了1只鸡,便向伙计索要,伙计拒不承认,两人就吵了起来。浦五房是几百年老店,邻居们指责农民:“堂堂大店会赖你一只鸡?哪有可能要你一只鸡嘛?”农民一听急了,说:“如果这些鸡是我的,就算少了一只,也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这些鸡都是邻居们托我来代卖的呀,而且丢失的那一只,我又分不出是谁家托卖的,回去后没法赔偿别人呀,所以我不得不争呀!”
双方吵闹不停,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时,巡抚丁日昌车驾经过,农民急忙上前拦驾喊冤。丁巡抚了解事情经过后,也责怪农民所告不实,农民更加大喊冤屈,还靠在墙上伤心地痛哭起来。或许,丢了一只鸡还被人责骂,任谁也难受吧。一会儿,元和县县令的车驾正好也经过这里,农民又上前拦车喊冤,县令听后就传那个伙计到车前来问询事情的经过。伙计指着农民回答说:“他刚才也在丁大人面前喊冤,已被丁大人责退了。和他论价的我,只是店里的伙计,就算赖他的鸡,也只是归店所有,我一个伙计又不能携鸡回家,那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况且店主人是大财主,怎么会贪他一只鸡呢?而且我也不必以此来讨好店主呀。”
伙计逻辑清晰,说得头头是道,令县令都忍不住说:“你真会说话啊,但是你说的仍不足以令我信服,你店中有多少只鸡?”伙计答:“不知道,随时买,随时养,也随时拿出来杀,怎么记得还有多少只鸡呢?”县令又问:“你店今天买鸡了吗?”伙计答:“没有”。又问:“昨天呢?”答:“也没有买,现存的都是3天前买的。“县令听完后,命差役把熟肉店所有的鸡都搜集齐,全部带回县衙,并令伙计与农民一同前往县衙,而且还告诉大家:“我要审问这些鸡!”县太爷要审问鸡,这是闻所未闻的稀奇事!围观的市民像流水一样涌向县衙,大家都在窃窃私语,有的说县令多事,有的说县令很会审案。
一会儿,县令升堂,他先传了伙计,问:“你店里平时都用什么食物喂鸡?”伙计说:“稻谷、米和糠秕。”他又问农民:“你们乡下人又是用什么东西喂鸡呢?”农民答:“我们一般不喂养,只是把它们放到野外,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县令叫差役把双方鸡都杀了,剖开鸡肚查看。结果,农民的鸡肫内都是砂石、青草,而熟肉店的鸡肫内都是糠秕一类食物,唯有一只鸡肫内是砂石、青草。结果,显而易见。伙计傻眼了。县令看着伙计说:“怎么样!你的回答很巧妙。而我居住此地很久了,未上任时,我就内苏州人在一起,熟知苏州人轻薄。你本不是贪图一只鸡,只因卖鸡人是乡下人,就有意想要戏弄他,把他作为取笑的对象,这骗不了我啊。开头,这位农民老兄到我面前喊冤,我问你,而你不辨是非,却说丁大人已经斥责他了。这是想用丁大人的名誉来压我,这也是你的为人伎俩啊!现在是非曲直已明,你就同我一起去向丁大人请示。”
于是,他命人驾车押解原、被告,并拿着被剖开的鸡肫一起前往巡抚衙门向丁大人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和始末。丁大人听了,又是惭愧,又是气愤,骂道:“我竟被你们这些市侩所欺骗!”于是,他判决:责令浦五房偿还农民鸡价,并且罚巨款充作慈善经费,勒令浦五房熟肉店迁出苏州城,今后不许再回来。不得不说,县令对人性了解得很透彻,有的人自认有某种优越感,看不起另一类人,当然这里不要对号入座。因为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人性弱点。丁巡抚不熟悉当地人特性,误信伙计之言,当他知道案子的详情后,对此类事件也给予了严厉的惩罚。的确,人性本善,但人性被赋予其它因素后也会变质。大家怎么认为呢?你怎么看待县令审案、丁巡抚结案,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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