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心事当拿云,书写传奇惊世人 ——高考语文148分与作文满分获得者孙婧妍高中阶段写作勾勒

在总分150分的高考语文中获得148分,其中作文获得满分,这堪称是一个传奇。在2013年高考中创造这个传奇的,是北京市十一学校的孙婧妍同学。

李希贵校长为孙婧妍同学颁发毕业证书

(一)

孙婧妍同学在高考场上写出的《手机论》获得了满分60分。这篇议论文赢得人们啧啧称赞甚至拍案叫绝。请欣赏此文:

手机论

手机者,信息时代之标志物也。其形也善,其用也泛。一机在手,分居可闻亲友声,闭门可知天下事,闲以自娱,忙以减负,实乃古今之便利物也。纵昔时科技大家,中如墨翟、西如爱迪生,闻之亦必瞠目大惊,拍手而称善也。

手机之用虽广,然众亦未皆称其善也。清明时节,余家有宴,亲友归,众宾至,围坐大桌,酒洌而肴甘,实盛事也。然席间不闻寒暄笑语,但见少小者人手一机,低头垂目,唯按键之声不绝于耳;而长者亦不免持机离席,于走廊低声私语,盖有生意联络也。席毕,余未见宴之欢也。祖母黯然谓余:“人情之薄如此,手机之过矣!”

由是观之,凡今所谓高科技者,有其一利必有其一弊。譬如枪支弹药,可持之保家卫国、伸张正义,亦可持之杀人越货、逞己私欲。而余以为,物之利弊,大抵在于驭物之人。驭者善,则用物于善处,故物善;驭者恶,则用物于恶处,故物恶。手机乃一通讯小器,善用则便利多多,恶用则乱心扰扰。呜呼,余尚庆手机之弊小矣,仅止于淡泊人情、疏远人心尔。倘若恶用电脑、枪械乃至舰艇、核弹者,轻则害人性命,重则毁其家国。科技之用,敢不慎乎?

由是余有言:欲扬科技之利而抑其害,则驭科技之人,其责重矣!

或曰:抑科技之害而扬其利,何以也?

其一,须以长远目光观之。世之科技进步,一日千里,其新品之数也多、之用也善,丰富且改善吾辈生活于一瞬,为之欣欣然者,不计其数。然其深层、长远之后果——如人之交游、思之嬗变乃至后续之影响——观之者鲜矣。譬如昔者塑料袋现世,众皆喜其廉而便也,故人人用、日日用,待万千白色聚乙烯物或飘于空中或埋于地底,方悔环境污染之甚,晚矣。故欲使科技得其善用,则驭科技之人须有远虑,从持续之影响而非一时之利益深思之、熟虑之,方不致为其所劫。

其二,须以高尚德行用之。纵有长远之计,然一心逞己利而无视他人者,亦无以扬科技之善矣。北京,国之都也,其苦雾霾之害久矣。以京人之智,无有弗知雾霾多起于汽车尾气也,然耽悦于出行之便利,贪恋于己时之可贵,鲜有弃私车而乘公交甚或单车步行者也。此即以德之不高驭科技而致善少恶多者也。故曰,欲使科技之利大于弊,多益而少害,则驭科技之人须有高德,以大局观之而非以一己之私用之,方可得科技之善。

由此观之,手机者,有善亦有恶,或曰无所谓善恶,以远虑观之,以高德驭之,不以其废正务、远人情,亦不以其谋恶事、乱法纪,则必可得其利益而损其弊害。而天下之新科技利器,莫有普遍如手机者,故吾辈若以远虑观之、以高德用之,则科技百利而无一害之日,可待也。

呜呼!吾等驭科技之人,其责不可谓不大也。故属文以记之,愿世间众生皆可扬科技之威猛而抑科技之恶陋也!

【评点】此文以深刻的思想取胜。开篇云“手机者,信息时代之标志物也。其形也善,其用也泛”,承认手机的进步意义;“手机之用虽广,然众亦未皆称其善也”,看到手机的负面作用。“由是观之,凡今所谓高科技者,有其一利必有其一弊。”这已经表现出作者思维的辩证。“而余以为,物之利弊,大抵在于驭物之人。驭者善,则用物于善处,故物善;驭者恶,则用物于恶处,故物恶”。不仅看到利弊,而且归结于驭物之人,并由手机引出电脑、枪械、核弹等科技之物,作者在认识的深度与广度上出类拔萃。“欲扬科技之利而抑其害,则驭科技之人,其责重矣!”那么,怎样才能“抑科技之害而扬其利”呢?“须以长远目光观之”,“须以高尚德行用之”,表现出认识的深刻与思想境界的高远。深入分析论证之后扣题展望:“天下之新科技利器,莫有普遍如手机者,故吾辈若以远虑观之、以高德用之,则科技百利而无一害之日,可待也。”既合情理,又鼓舞人心。文章切合现实行文,写家宴上众人不离手机,而致祖母黯然叹息:“人情之薄如此,手机之过矣!”现实感很强。文中还联系“白色污染”和“城市雾霾”以针砭时弊,更是让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警醒。

北京高考作文评卷负责人之一周京昱先生对孙婧妍的《手机论》大加赞赏,认为文章“比语言更出色的是认识之美与说理之切”,表达了“独到且深刻的认识”,赞叹“短短几十分钟,诞生一篇如此的考场作文,非高手不敢为,非高手莫能为”。那么,这样的高手是怎样炼成的呢?

(二)

孙婧妍同学从初中到高中毕业一直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就读。高一我执教人文实验班的语文时,在一篇随笔中,她说她的志向是终身从事写作,这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2009年,她上四年制高一(我校部分学生初中学制2年,高中学制4年)的时候,我们使用自己编写的语文校本教材《诗意人生》与《缤纷世界》,将对联、诗歌、文言故事等精粹材料编组让学生诵读。同时,又以本人出版的《高中生一定要掌握的高分作文技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为仿写蓝本,引导学生每周选择一种范式,模仿其中范文,写作一篇随笔。她的随笔《诗魂》,就是运用《多向生发显丰富》中的范式而写的,也可以看出她学习《诗意人生》所受到的影响:

诗魂

中华上下五千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涌现过多少杰出的文人才子,留下了多少经典的五绝七律。悠悠的时光可以消磨掉诗人的声音与容貌,可以使书写着诗句的纸张化为尘土。然而千年的沉淀后,那浓缩了华夏诗篇全部文明与气节的诗魂,依旧还留在时间的河流中闪闪发光。

诗魂,是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高。空有满腔的热血,空有抱负与才干,却眼看着腐败的贵族与昏庸的君王一点点将他所热爱的国家推入水深火热。看透了官场的复杂与肮脏,屈原傲然道:“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猛禽怎能与小鸟同流?纯白怎能被杂色污染?最终,无力改变世道的屈原投入了汩罗江中,他守住了浊世中的一片雪白,也守住了那份宁死也不被奸邪同化的清高。

诗魂,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脱。在一个人人为功名利禄奔忙的时代,陶渊明却安然守着自己的小天地,荣华富贵比不上“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的简洁,也比不上“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满足。什么名、什么利,都只不过是过眼的烟云。守几亩良田,饮几杯美酒,这荒野丘山间自有他陶潜的仙境桃源。

诗魂,是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情。盛世的繁华与浪漫,造就了这位自负、狂傲又洒脱的“谪仙”。普天之下谁不对权贵俯首帖耳,唯有他李白,敢令贵妃研墨,力士托靴,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呼喊。他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自称“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这样的洒脱与才情,难怪有人说“李白是盛唐的李白,盛唐也是李白的盛唐”。

诗魂,是陆游“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他一生都坚持抗金,即使收小人忌恨、当权者打压,他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始终都不曾改变。“战死士所有,耻复守妻孥”、“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他耻于死守妻孥、碌碌无为的生活,可是市局不给他驰骋战场的机会,他只得将豪情寄托在梦里、寄托在诗里行间。临终前陆游还不忘叮嘱自己的孩子:“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呜呼,清、悠、狂、爱,此般种种,岂非皆诗魂哉?

【评点】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诗经楚辞,唐诗宋词,浩如烟海,千古流芳。而诗歌的精魂是什么呢?作者认为是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高,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脱,是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情,是陆游“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文章感情强烈,催人奋进。

她另外一篇随笔《雨》,是运用《巧糅虚实添魅力》中的范式写作的:

“今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南来雨,其自北来雨”

今日,雨。

清晨的睡眠向来清浅,睡梦中隐约听到嘀嘀嗒嗒的声音。醒来细听,竟是雨打窗棂,顿时睡意全无,披衣起行。

果然是下雨了,在还未亮透的天空中飘落而下的雨滴落地后形成一个个小水坑。雨势并不大,甚至还有些温柔的味道,若非如我一般敏感,恐怕只有等起床后才能发现原来已经下雨——而那时的雨兴许已经停了。

也许是干旱了太久的缘故,道旁的花花草草在这雨中都显得格外兴奋。小草在雨的沐浴中褪去了平日的浮尘,恢复了青葱的颜色,绿得那般惹人怜爱;晚开的野菊微微颤动着,仿佛是在迫不及待地迎接雨水的洗礼;那棵足有七层楼高的杨树,饱经风吹日晒,此刻在雨水温和的抚摸下舒展开了挺拔的身躯。雨幕中,一切事物都被洗尽浮华,还原到最清新、最真实的本真,世界变得干净美好。

地面原本是干燥的,此时尽情吮吸着这从天而降的甘露,渐渐润泽起来。仿佛可以听到,地底蔓延的根系疯狂地摄取水分的声音,雨水顺着每一根纤维注入植物体内,转化出蓬勃的生机。蚯蚓在地上爬行,欢快地在水中畅游着。空气也吸足了水分,带着泥土的芬芳,教人心情舒畅。细小的雨滴仿佛包含着巨大的能量,令世间万物都真正“活”了过来。

雨停,收伞归家。父母都已上班,桌上的豆浆油条却依旧温热,杯下压着的便条,提醒我出门多穿衣。感受着这份温暖,忽然领悟到原来亲情就如这雨,毫不张扬地静默着,在最需要的时候无声地降临人间,带来恰到好处的滋润,令人能够卸下伪装、回归朴实。

今日雨,明日雨,日日雨。

【评点】先写自然的雨润泽、洗涤万物,主要是实写(“仿佛可以听到,地底蔓延的根系疯狂地摄取水分的声音,雨水顺着每一根纤维注入植物体内,转化出蓬勃的生机”,这是虚写);结尾深入一层:“忽然领悟到原来亲情就如这雨,毫不张扬地静默着,在最需要的时候无声地降临人间,带来恰到好处的滋润……”,这是虚写。文章虚实结合,增添了文章的意蕴,深化了文章主旨。

她的随笔《宁为凤尾,不为鸡头》,是运用《推陈出新成佳作》中的范式而写的:

宁为凤尾,不为鸡头

有谚语道:“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意思是宁可做一群鸡里面最好的一只,也不做一群凤当中最差的一只。而我却认为,一个人无论如何都应该努力加入'凤’的行列。

做凤尾,便拥有比鸡头更大的发展空间。被人们誉为“商界奇才”的杰克·韦尔奇在通用电气公司'打工’了一辈子,如今掌握着千亿资金。试想若他当初不从通用电气的最底层开始做起,而是独自成立公司,那么或许他可以把公司做到六百万,然后被资产公司收购。那么他创造的价值也仅限于这六百万。只有当一个人宁为凤尾,不怕别人轻视的目光,不怕吃苦受累,不被'鸡头’一时的风光与快活所诱惑,才能拥有更多的前途、更光明的未来。鸡再好,能比得上凤凰吗?

做凤尾,便拥有比鸡头更好的生存环境。一位重点中学的尖子生,高考时因数分之差落入二流大学。数月后再遇一位上了名校的朋友,比较之下只恨自己没有复读。好大学的师资、校风、硬件设施,都比差之一等的学校好上太多。鸡头与鸡同住在狭小的鸡圈,凤尾再弱,也有梧桐枝可以栖身。唯有好的环境,才能让人求取进步,更上一层楼。

做凤尾,便拥有比鸡头更远大的志向追求。井底之蛙,成天做自己小小世界中的国王,还道天空只有井口大小;空中的鸟,与苍穹相比虽然渺小得可以忽略,却愿意用自己弱小的身子去探寻天地的广阔。做鸡头,每日悠哉闲乐,只求舒服地活着;做凤尾,需要不停地飞行,展翅翱翔到九天之上,发出嘹亮的凤鸣。一个人若有自己的理想,定是愿作那一飞冲天的凤凰,而非碌碌无为的家禽。

总之,做凤,便意味着你有气魄、有眼光、有决心、有胆量,意味着你将得到鸡头永远也比不了的光荣。一时的辛苦与谦卑,便能换来日后的俯视众生。当你成为百鸟之王,看昔日趾高气扬的'鸡头’匍匐在你脚下时,“宁为凤尾,不为鸡头”这个道理,也便明了了。

【评点】作者就“宁为鸡头,不为凤尾”而反弹,立意新颖,给人“听唱新翻杨柳枝”的新奇之感。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证,条分缕析。第三个分论点“做凤尾,便拥有比鸡头更远大的志向追求”,改为“做凤尾,须要有比鸡头更远大的志向追求”,变成从“怎么样”的角度展开论证,更好。

以上三篇随笔,收入了优秀随笔集《雏凤清声》。

(三)

2010年,四年制高一6个班的学生与新入学的三年制高一7个班的学生组成新的高一年级。

张志公先生在《谈作文教学的几个问题》中所说:“模仿,是学习的必经之路。”就像学习绘画、书法、唱歌、跳舞都要经历模仿一样,模仿也是形成和提高作文能力的有效途径。现代图式理论认为,图示是人的外显行为的内在心理结构,是人的某种知识和能力在大脑中结构化的表征,人们是否具有某种能力可以从他大脑中是否具备某种图式得到的解释。提供系列化的作文范式指导学生进行仿写练习,学生学习范文可从中获得写作某一类文章的基本规律和知识,形成写作某类文章的写作图式,学生进行仿写则是写作图示的运用。学生头脑中的写作图示越丰富并能灵活运用,写作能力就越强。因此,我编写了校本教材《阅读写作双面胶》与《阅读写作双飞翼》,每种“范式”配上典型的范文,加上精要的评析,供同学们每周写随笔借鉴;每一个模块还配有相应的现代文阅读练习,读写结合,分格训练,有序推进,同步提升。

孙婧妍用心写作每周的随笔,交来的作品大都可圈可点。她的随笔,有的是用所学的范式写现实的内容。那一年,我们年级语文组结合戏剧教学举办戏剧节,从各班挑选出优秀节目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汇演,孙婧妍就运用夹叙夹议的方法写了一篇随笔:

戏剧汇演精彩纷呈

戏剧是在人类文明与精神发展过程中诞生的瑰宝,也是文学最富于魅力的表现形式。早在古希腊时代,人们就已经开始通过戏剧的形式祭祀天神,表达自己最为真挚的感情。有人说懂戏剧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能通过品味戏里的剧情、体会戏中的人物,来使自己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可以说,戏剧的出现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幸事之一,戏剧的魅力经过千年的时光洗礼至今仍焕发着耀眼的光彩。

2011年6月13日,经过对语文课本上戏剧单元的充分学习之后,北京市十一学校高一年级的同学在图书馆二层报告厅举行了戏剧汇演活动。参与本次汇演的是初选之后从13个班级里脱颖而出的5个班级,由于年级里的同学都积极参与了初选,所以大家对最终能登上报告厅舞台的演出非常期待。在主持人简单而富有煽动力的开场后,戏剧表演正式开始。

首先登场的是2班的《围城》。编剧同学截取了书本最后方鸿渐与孙柔嘉的争吵片段,直接将观众们带入一段起伏的感情冲突之中。虽然演员们都还是高中同学,却出色地演绎了方、孙二人感情上的矛盾和对现实生活状况的困扰与担忧,生动表达出了《围城》一书的主题——婚姻是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走出围城,6班同学的《婴宁》将观众领进了《聊斋志异》中神秘的世界。灯火迷离的元宵会,一枝凋谢的红梅花,人狐结合所生的绝色少女,痴情的秀才,夜幕下的乱葬岗……《婴宁》为我们展现了人与妖之间动人的爱情故事,而编剧还创造性地在戏中加入了时下同学们所关心的流行元素、时兴桥段,不时引得台下观众在为美好的爱情感动之余会心一笑。

时空跨越间,我们又来到了俄国,4班同学的《变色龙》正在上演。饰演警官的演员将“变色龙”趋权附势、翻脸如翻书的特点表演的淋漓尽致,而被狗咬伤的老板、警官侍从和围观群众的表演更是恰到好处。台下观众一面对警官的恶劣行径感到深恶痛绝,一面又不禁为台上演员们出色的表演暗暗佩服。

从俄国回到大家熟悉的老北京,13班的同学为大家带来了《骆驼祥子》中虎妞和刘四爷争吵的选段。只见台上刘四爷披着红袍时而破口大骂、时而冷笑质疑,令观众们不禁为虎妞和祥子的命运捏一把汗;而虎妞为了自己的爱情,毫不示弱地与刘四爷抗争,不断升高的语调将矛盾冲突推向高峰。戏罢,演员们精彩绝伦的表演使观众对这个勇于追求、敢于反抗的虎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下雨了,在轰隆隆的雷声中,8班同学的《雷雨》压轴上演。编剧选取了剧末所有人物齐聚一堂、所有真相浮出水面、感情冲突全面爆发的高潮部分,四凤和少爷开场便将观众带进了这场封建社会下的爱情悲剧之中。老爷、少爷、现任夫人、昔日情人、侍女、工人……演员们一一出场,投入的表演和逼真的音效令观众如同亲临悲剧现场。最后随着主要角色相继死去,繁漪的哀泣和朴园痛苦的吼声在舞台上久久回荡。

汇演结束后,同学们仍然沉浸在五部戏剧带来的忽悲忽喜的情感漩涡中,直到最后各项个人和团体奖项出炉,才逐渐回过神来。戏剧带给人的感动是深沉的、真挚的、长久了,这也是它的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戏剧这门伟大的艺术、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戏剧人生!

【评点】作者按照时间叙写了这次戏剧汇演的情况,又不是纯粹客观的叙写,而是采用夹叙夹议的手法,使文章的内涵更为丰厚。

她学了《阅读写作双飞翼》中的“衬托”模块后,写了一篇作文:

那一抹黄

北京的春光里总要夹杂着几日的阴沉,仿佛是闹脾气的孩子,明明心里已经一片灿烂,面上却偏要做足忽晴忽雨的功夫。那是一个寒冷的春日,不过是下午两三点光景,天空却黑压压、阴沉沉的,早晨的雨刚刚停,而新的雨已经在路上了。

我紧握雨伞,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背后的书包和手里的行李箱无疑让我看起来像个潦倒的难民。街上行人并不少,这里是繁忙的首都,居民绝不会为一场雨而中断他们满满的日程。然而每个人都是和我一样,如同在赶路一般的,比往日里看到的匆匆更多了几分烦躁。要下雨了,乌云压得更低,几乎落到了僵硬矗立着的电线杆上。阴沉的天空,潮湿的空气,穿着单调颜色、面无表情的行人,冰冷的街道和一闪而过的模糊车影,就像是灾难片里的镜头,大难将至的前一秒,空中俯瞰的镜头忠实记录下整个城市的冷漠与阴暗。

纵使不被人们所期盼,雨还是来了,先是试探般的断续细线,之后终于肆无忌惮地大片泼洒下来。我手里撑着的伞单薄无力,在瓢泼的雨中就如同波涛汹涌的海面上一叶无助的小舟。我看了看一片雨幕中的前路,离家还很远,而我的半边身子已经连着行李一起湿透。叹了口气,抱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心态,我跑进十字路口旁的一家肯德基躲雨。店里零星有几桌人,似乎都是避难来的,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薯条,有人发短信,有人戴着耳机闭目养神,平时热闹的店面此刻竟然不闻人声,只有店员有气无力的“欢迎光临”的余音。

我靠窗坐下,收拢行装,无聊之下索性托着下巴看外面。黑沉沉的天色里行人依然不少,有伞的顶着风匆匆走,没伞的更是大步跑开。我想起很早以前看过的一部老电影,整个故事的开始,正是以风度翩翩的男主角在大雨中送了女主角一程展开。念及此我不禁失笑,'那种’故事恐怕也只有在'那种’时代才能展开了,那时人们单纯而善良,那时社会生产力还没发展到使得街上的每个人都步履匆匆如同要逃难。现在冷漠的社会,别说撑伞送人回家了,就连为陌生人停一停这样的小事,又有几个人愿意去做呢?

我也忘了是几时,街对面那只流浪的小狗闯入了我的视线。这狗说是陌生,其实也面熟了,以前我回家路上几次遇见过它。在大雨中它显得那么瘦弱,棕色的毛纠结成肮脏的团块,平日毛发遮盖下的嶙峋的身子暴露无遗。它跑上对面一家酒店的台阶躲雨,在雪白的地面上卧下来。不出所料,没安稳几分钟它就被大堂里的服务生冲出来轰走了。它被迫在台阶下徘徊,可怜地仰头看着,而那面容模糊的服务生却很怕冷似的裹紧衣服回去了。它知道再纠缠下去一定会被打,于是它拖着步子,缓缓走开了,无助地转着圈。

然后那抹亮黄就忽然地在我的眼前出现了,那黄色是那样明亮,一下便从周围阴沉的背景中独立出来。那是一件雨衣,而穿着雨衣的人,看不清面目,只能隐约看到那是个身量不高的男孩,打着极寻常的黑色雨伞。之所以说是男孩,是因为他的脚步还没有染上这个城市的节奏,他没有那种急匆匆的尽头,仿佛这场雨只是一个美丽的意外,而他只是在蹦蹦跳跳的散步罢了。我猜只有孩子才有那种闲适,也只有孩子,能有那种闲适。

黄色在流浪狗前停住了,顿了顿,然后本就离地不高的那一团黄色更加矮了下去。眯了眯眼,我终于看清是那个男孩蹲在地上,为流浪狗举着伞。狗一开始还迟疑,后来大约是发觉来人毫无恶意,终于很放心似的往男孩面前蹭了两步,停住了。男孩索性也坐在地上,那一抹黄色也随之落地散开,像以蓝黑为主色调的印象派画作上不经意蹭上的一抹明黄。然后一块黄色中伸出了很细的一条黄,是那个男孩抬起手,抚摸着流浪狗的头。那伞很大,对男孩来说举着是吃力的,于是他换了几次手。

一人一狗不知道我在看他们,而我也没有转开目光的意图。这幅画面抓住了我,或者说我自己深深被它所吸引,不愿离去。我已经脱离文艺女青年的写作习惯很多年,矫情的辞藻早已不再使用,然而对于这个情景的描述我仍然只能想出一种写法。无穷无尽的大雨中,天空、地面、街道、行人都是一片黑色的影,一切都在雨中模糊,然而唯有那少年,穿着明黄色雨衣、举着黑色大伞做出保护姿态的少年,还有那只骨瘦嶙峋的棕毛流浪狗,从这黑压压的环境中脱离出来,彼此构成一幅完美的油画,而剩下的所有东西都仿佛被虚化了,模糊一片。除去少年和狗,一切都成了没有意义的水墨颜料。因为有了他们,画面的主题变了,从冷漠麻木的雨中都市变成了人和狗之间温暖的情意,这情意如同少年的黄色雨衣一样,成了这阴晦天气中的一抹阳光,我不敢说它照亮了什么,但至少,它温暖了我这个观画者的心。

我是想做些什么的,可当我举着伞、提着肯德基的食品袋冲到对街时,男孩和流浪狗都已经不见了。我怅怅在原地张望,却找不到一丝他们存在的痕迹。或许这只是落着雨的暮春下午的一场梦,是我的一个幻想,一个幻觉。然而唯有我知道他们是真实存在的,在这样的大雨里,真实而彻底地,温暖了我。

此后的很多很多时候,我都不可抑止地想起这一幕。每当我对如今的人情感到绝望时,少年和流浪狗的画面就自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如同电脑的自动播放。而一想起他们,我就觉得世上总还有什么,能让人不那么失望。即使是在最阴沉灰暗的地方,也总有一抹黄、一抹阳光、一丝真情,哪怕它们细小、虚幻、无法确定,也足以成为我们这些冷漠的都市人心中的支持,又或者说成为我们为人处世的一种警醒——既然一个男孩可以不求回报而只是单纯出于善良地为一条流浪狗打伞,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在别人有难时伸出我们的手?

那一抹黄,至今仍在我的心底潜伏着,如同雨中的阳光。

【评点】作者先写天气、环境,写自己、他人在大雨中的表现,写有人驱赶流浪狗,这不仅为男孩的出场营造了环境氛围,做好了铺垫,而且对男孩起到了反衬的作用。男孩一出场,文章由抑转扬。

她学了《阅读写作双飞翼》中的难度较大的“象征”模块后,写了一篇散文《牡丹无香》:

牡丹无香

初识牡丹是在我学国画的时候,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记得那时我的老师——一位须发皆白、常年穿沾着颜料的白褂、颇有些道骨仙风味道的老者——捋着胡须细细思索良久,终于提笔在颜料盘里慢慢地调了曙红,待红色漫上笔腹,便又极轻巧地蘸了一点花青,也不加水,刷刷地在宣纸上展开笔来。

我的老师在他的画友中是出了名的偏执,他认定国画是门“形简而意丰”的艺术,所以对工笔细描的画法总有些嗤之以鼻。而老师画的那一纸牡丹,正是他观点的最好例证:紫色、红色的花朵在宣纸上渐次绽放,有疏有密,有近有远,有浓有淡,有的用笔浓重而凝聚,有的又是随意晕染开来,看老师的画法竟似全不顾什么叶啊石啊的陪衬,就只要那纸上全是大片的艳丽色泽。待老师收笔,各色的牡丹便有如身着彩衣的女子,婀娜地向着画面外的人微笑,说不出的雍容富丽。那幅画至今仍停留在我脑海里,既无陪衬也无留白的牡丹盛开得实在太过热烈,以至让人感到一种近乎于壮烈的义无反顾。

受那牡丹图的影响,我一直想亲眼看一看牡丹的绽放,看它是不是真的像所有诗里画里描绘的那样艳丽无比、十里飘香。当年五一,我终于磨得父母带我去了山东菏泽,中国的牡丹之乡。那年花期晚,五月初正是牡丹盛极的时候,我徜徉沉醉在牡丹花潮之中,全然领会了刘禹锡“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之中的意味。牡丹的艳我是见识到了,但让我惊讶甚至有些失望的是,牡丹,那样艳冠群芳的牡丹,竟然无香。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我的鼻子水土不服——或是出了其他什么毛病——乃至于出了大大的差错。我扒在几丛牡丹前贪婪而急切地嗅着,如同饥饿的猎犬。其实说牡丹无香,倒也不是真的一丝气味也无,空中浮动确有淡香浮动,但这香和牡丹的外貌相比实在太过淡薄,比之茉莉、丁香远远不如,更别说能够及得上它“花中之王”的名号。几番努力后我不得不承认,牡丹,确实无香。

我为牡丹感到深深的遗憾,这份遗憾一直伴我离开菏泽、回到北京。牡丹是开得快落得更快的花种,我初到时牡丹已是极盛,眼看由盛转衰不过是数日间的事,偏偏牡丹还没有香味,既不能在落红遍地之时留下一城香气来让人们回味鉴赏,又不能供文人雅士夹在书中作使书页留香的收藏之用。牡丹的美自然无可言说,可因为没有香味,这美便不能完整、长久,轰轰烈烈而又转瞬即逝的生死,其生命短暂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

六月里的一节国画课,仍是练画牡丹,只是这次远没了以往那份憧憬。始终纠结于牡丹的无香不能释怀,我调色落笔之间的神色大概甚是寥寥,以至于老师放下手中的笔来询问。于是我把去菏泽的见闻一一述说,言语间又不免透出种种遗恨惋惜。老师听罢,捋捋他那一把蓬松的白胡子,神色间颇为不以为然:“你只道牡丹无香是天大的缺憾,又怎知那不是牡丹自己的选择?”

“这是什么话,牡丹若有了香气,就足以称得上完美无缺,而留在世上的痕迹,也要更长久一些;无缺的、长久的东西,总是好的,谁不追求呢?”

老师一笑,大步走到窗台上搬了一盆茉莉。时值月末,正是茉莉花的盛期,花盆未近而清香已至,不愧为'人间第一香’。老师把茉莉摆在我面前,冲着花盆一扬手示意我去看,我不知他的用意,便凑近深深地嗅着那清雅的幽香。

过了一会儿,老师把花搬到桌子底下,问我:“闻仔细啦?”“嗯。”“好,”老师展开纸递过笔,“那就画下来。”

我一惊,继而为难地皱眉:“老师,闻是闻仔细了,可我没记住它长什么样啊。”的确,虽然那盆茉莉刚刚从我面前消失不过一分钟,再去回忆它的花,只能记起一片绿和白的模糊影子,光顾闻香,哪里顾得上它花朵的模样。

老师哈哈大笑,一根根胡须随之颤抖,兴致上来,开口竟是一段评剧:“牡丹本是花中王,花中的君子压群芳。百花相比无颜色,他偏说牡丹虽美花不香。玫瑰花开香又美,他又说玫瑰有刺扎得慌——”老师收住尾音,挥了挥手中的画笔,“《花为媒》里那段《报花名》,听过么?说的多好啊,世上这么多的花花草草,你可见过有十全十美的么?牡丹不香,茉莉不美,嫌竹子没有弯弯转转的娇媚,又怪牵牛花显不出挺立坚强。那牡丹虽无香,却让你记住了它盛开时候的雍容华贵,别的花千方百计给自己添上香气,它宁可无香也要开得满城锦绣惹人狂。物无完物,人无完人,平平淡淡、循规蹈矩是一辈子,轰轰烈烈、大干一场也是一辈子,看你怎么选,看你怎么过罢了!”

的确,即使是已经搁笔的今天,我仍能清楚地记起牡丹的画法,它们大片大片肆意盛开的样子依然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每次想到老师当年的那番话,我都会想起历史上的很多人,比如贞德、刘胡兰,比如海子、杜普蕾,比如尼采、王国维,他们在短暂的生命中像牡丹一样华丽而毫无保留地绽放,他们的生命并不长久,然而绝没有人能说他们的生命没有意义。这些人留给世间的是一个个决绝而伟大的身影,那些身影如同盛开的牡丹花一样,深深镂刻在我们心底深处,那是远比他们的生命本身更加沉重与深刻的思考。

牡丹无香,花不久长,却留下了盛开的绚烂;世界上没有完美和永恒,所以才要在这缺陷和短暂之中,拼尽全力地付出那么一回,绽放那么一回,哪怕就此凋零成泥,也终究不悔。

【评点】这篇散文,先写学画时老师笔下的牡丹艳丽夺目,再写受此影响而专程去山东菏泽欣赏牡丹。“我”在牡丹花海中沉醉,但是,当“我”被牡丹艳丽所吸引而情不自禁凑近花丛嗅其香气时却大失所望——牡丹没有令人陶醉的花香,于是感到遗憾。再画牡丹时,老师问清缘由,一番开导启人心智。结尾部分由花及人,方显托物言志之深意,耐人寻味。文章先扬后抑再扬,曲折有致,收放自如,很有章法。高一的学生能写出这样的厚重的文章,让人欣喜。

孙婧妍的随笔,有的是运用所学的范式进行想象虚构,创作小说、戏剧。她运用所学的误会、悬念等艺术手法,写了一篇题为《阿福》的小小说:

阿福

那条狗在村里游荡快一个月了,第一次见它时刘大方并不感到奇怪,这里是乡下,偶尔有一条野狗流浪到村子附近实属正常。但时间长了,他逐渐发现这条毛色枯黄、骨瘦如柴的狗和其他野狗并不一样,它并不讨食,而是去偷东西。村口的老王就亲眼看到过它叼着半只熟鸡窜入树丛。村长曾带着几个强壮的汉子去赶它,几乎打折了它一条腿,但没几天它又一瘸一拐地回来,照旧趁大家不备的时候叼走一根腊肠或者半块阴干的肉。淳朴的村民们固然生气,但也没了法子,村子虽不富裕但也不算太穷,它又没伤人,总不能真的打死它。野狗好像知道大家对它的无可奈何一样,每当有村民经过,它就远远地冲着人吼叫,那模样就像是个地痞,说不出的惹人厌。

所以也无怪那天一群孩子拿石块砸它。刘大方路过空地时,野狗已经是气息奄奄了,而孩子们犹自大叫大笑着,丢着石头。刘大方眼看着一个年龄比较大的男孩拿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砖准备扔过去,再看那狗,满身鲜血淋漓,好不落魄。刘大方心里一软,急忙抢上前去几句话轰走了那些小孩,抱起野狗回到自己的小屋。他翻了半天,才找出给被流窜进村的土狼咬伤的畜生用的伤药,野狗伤的很重,额上最大的一块伤口汩汩冒着血,药粉刚敷上一层就湿透了。刘大方最后只好把一整瓶药都倒上,这才止住了血。他又把其他伤口细细包了,最后拿出一小块干肉撕碎了喂狗吃下。那狗很不领情,好几次虚弱地汪汪叫着,对刘大方很是抗拒。过了一段时间,那狗渐渐又能走动了,刘大方照料狗照料出了感情,决定把他养在家里,起名阿福,两层意思:一是希望这狗过完了苦日子现在能享福,二是盼着它能带来一些福气。妻子对这名字嗤之以鼻,说一条野狗能带来什么福气。

“大方,这狗可野啊,之前没见它叼东西么,小心它吃你家的鸡。”老李头听说刘大方的打算,赶紧跑到他家劝说,刘大方抓抓脑袋,只是嘿嘿笑。直到劝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才憨憨地说:“狗也知道感恩啊,他不会偷我家东西的。再说,我养着他,他有饭吃,干嘛还偷呢,村里这样也就安定了。”大家看他心意已决,也只好顺着他。

有了刘大方喂养,阿福确实是不再出去偷东西了,可它也不给任何人好脸色,好像刘大方和他妻子是它的仆人一样,态度仍旧恶劣、仍旧喜欢冲人乱叫。他不像村里其他人家养的狗那样会和主人亲热、在主人下地回家后冲主人摇尾巴,妻子抱怨,刘大方只是笑着说它是野狗,这性子难改。时间慢慢过,本来大家都以为这狗的事,也就这样了了,可有一天,村民们忽然注意到阿福嘴角带着血,回了刘大方家。

刘大方一开始以为阿福又被哪家孩子打了,可翻来覆去地看也不见伤。妻子见状心惊,催着刘大方点点家里的鸡群,只怕是阿福真的叼鸡了。刘大方开始不愿意,后来拗不过妻子,只好挠着头皮出去了。这一点,还真被老李头说中了,家里的鸡少了两只,都是能生蛋的母鸡。“你看你看,当初我说什么来着,不让你养你偏养,这下好,养出只白眼狼、家贼!”妻子尖刻地抱怨,也不能怪她,这些鸡确实是夫妻俩费了很大心思养的。刘大方闷闷地抽着烟,最后一拍桌子:“不会的,鸡不是阿福吃的!”妻子还想再争,一看刘大方的脸色,只好作罢。

这之后,刘大方家又陆续丢了两次鸡,一次一只,一次四只。每次,阿福都是嘴角带着血,身上也出现了抓伤。

妻子终于不肯听刘大方的话了,铁了心要送阿福走,甚至说出“有它没我”这样的话。刘大方为阿福的辩护也不像一开始那么有力了,终于他也觉得这狗是不能再养,毕竟是野狗,野性不去。当时天已经黑了,刘大方说第二天他就送阿福出村。他抱着阿福,拍了拍它的脑袋,跟它说着话,然后给了它一大块肉。阿福好像明白了什么,不安地沉默着,没有像往常一样叫。

那天夜里刘大方睡得不好,他梦见断续的狗叫声、扑腾声,还有什么东西倒下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刘大方起床后发现自家门口围了不大不小一圈村民,他挤过去,看见地上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阿福的,土狼的,两只都是骨瘦如柴,毛如枯草,不同的是土狼嘴里叼着半只血淋淋的鸡。村民们议论纷纷,都说原来刘大方家是被这条狼盯上了,也难怪,就属他家最靠近山脚下那片树林。阿福死的很惨,肚子几乎被剖开,血渗了好大一片黄土,然而它死死咬着土狼的喉咙。大家于是开始推测,一定是这土狼几次三番来刘大方家偷鸡,被阿福撞见,前两次阿福都和它打,但阿福也怕受伤,打不过就退了。所有人都很好奇,怎么这次这条对谁都凶巴巴的野狗,会这样豁出命去和这土狼斗。

刘大方上前沉默地掰着阿福的嘴,试图把它和土狼分开。他知道,这是因为阿福知道自己第二天就要被送走了,再也回不来了。

后来刘大方埋了阿福,为它立了个木头的墓碑,坟前摆着一块他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烧牛肉。妻子这次没有说什么,只是红着眼站在刘大方身后看着那墓,不时擦一擦泪。

那片黄色的木头上只写了两个字:阿福。

【评点】一条偷吃村民食物的流浪狗,自然十分让人讨厌。当它被一群孩子用石头砸得奄奄一息时,被刘大方救下,并取名阿福。但刘大方的妻子与村民对狗仍怀着戒心。风平浪静不多时,发现阿福口角带血,而刘大方家的鸡又接连丢失,人们自然认为阿福是罪魁,刘大方也决定要赶走阿福了。第二天早晨,人们看见阿福和叼鸡的土狼搏斗而死的尸体,才明白了真相,才知道阿福是一条知恩图报而勇敢献身的好狗。文章表现了鲜明的“狗性”,也折射出复杂的“人性”,耐人寻味。作者运用悬念、误会等手法,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

她也用小说反映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亲身经历。有一天,她去一家西餐馆就餐,端上的前菜不是她套餐里的那种,原来是厨房弄错套餐。欲换未果,据理力争,仍未果,愤愤而去。西餐馆犯错而不知及时改悔,反而将错就错,一错再错,荒谬之极,作者有感于此,写了一篇小说反映此事。

葬礼

醒来时我斜靠在车座上,身上不知怎的已换上了一身紫色唐装。向车窗外望去,只看见阴云密布的灰黑色天空。车很小,坐了五六个人,齐刷刷黑色西装,面容模糊而肃穆,低沉的气氛在狭小的车厢里雾一般浮动蔓延。

我想知道正在发生什么,想想却也不必多问。我脑子糊涂了,却还记得我的病——忘,什么都忘,医生说这没法治。每次犯病,就像梦游一样,仿佛闭眼前还在一片苍白的病房,而睁眼就不知到了什么地方。我想这次也不例外,又一次健忘,又一次梦游。又何必多话。

不多时车停了,车上的人拥着我下车,目之所及一片挂着黑纱的白面包车和缠着白纱的黑色西装,竟是个葬礼。“谁死了?”惊讶之中我低声问,然而旁人恍若不闻,僵硬的脸活脱脱一尊石膏雕像。又问前面的人,然而留给我的是黑板般宽阔缄默的后背。人群裹着我向花圈和挽联簇拥的礼堂移动,黑色洪流中翻涌着零星的白浪,还有一尾身不由己的紫鱼。

礼堂——现在应改叫灵堂——比外面的天色更阴沉,头顶苍白的荧光灯把每个人的脸色都照的如同死者,更多的花圈,更多没有名字的白底黑字挽联。我正对着遗像,面前的人群终于散开站向自己的位置,我看清本该停放遗体的地方空荡荡一片,只差长出杂草来宣告这是荒芜的原野。而本该是遗像的地方确实是方方正正的相框样物品,只是被厚重的黑布遮盖了。看来是有了什么情况耽搁了,又不忍让亲属早早对着逝者照片流泪。

压抑的等待简直是酷刑,我转向四周,这次发现身边的人都不陌生,竟是亲友。儿女站在各自的家庭中,亲戚们三两成群,一起下棋的老李,退休前的同事老吴……难道是亲眷去世?那大家的面目为何如此冷漠。我一一辨认,却又不记得少了哪张熟悉的脸。松了一口气我开始庆幸,至少这次“梦游”是来到亲人中间,不用再求助警察把我送回医院。

没等我和谁说上话,儿子就踏出了人群,开始念悼词。悼词本该是自己的后代来念,而今找到的却是我的儿子,这让我有点不舒服。悼词没提名字,然而经历和赞美听起来却十分熟悉,想想也是,在葬礼这样的场合,对再怎样平凡的人恐怕也只剩下这些痛哭流涕的褒扬。悼词念完,遗体仍是不见。这葬礼太也奇怪,没有哭泣,没有死者,像是从配角到道具无一不齐全的戏剧,独独不见了主人公,却还在往下演。

身后有人拍我,一转头,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这!你这是干什么?”我大惊,难道葬礼也有玩笑,然而身后人沉重的表情却不像嬉闹。他开口,嘴边仿佛装着专门过滤感情的滤网,声音平板冰冷:“万事俱备,只欠你这个死者。”

什么?我是死者?可我分明还站在这里呼吸。

来不及开口,女儿的声音透过同样的滤网响起:“你隔壁的病人死了,医院开死亡证明时弄错房号,放出的消息里死的是你。我们以为是真的,遗产很快就分好了,葬礼和火化也都一应俱全,谁知去领尸体时发现对方压根不认识,”女儿一顿,“于是只得各处找你,请你来参加你的葬礼。”

“太荒谬了!那也不能……”

“爸,不要固执了,你看,亲友们都已经准备好手绢,墓地也帮你买了你以前中意的一块,”儿子抢话,表情似乎有那么点抱歉,但更多的是不耐烦浮现出来,“而且我们买房的首付不够,有了你的遗产刚刚好。如今也只好请你死一死了。”

“砰!”枪声适时地响起,我穿着紫色唐装——原来那是寿衣——倒在停放遗体的位置。而比枪声更早响起的是亲友们迫不及待的恸哭,儿女瞬间悲伤起来的表情像是能剧面具。那些庄严肃穆的黑色丧服在视野中逐渐模糊,活像走进灵堂前看到的远方晦暗的群山。

遗像上的黑布掀开,黑白照片上老人平静地微笑,注视着灵堂里为他悲痛欲绝的众人。

【评点】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叙写一个荒诞的葬礼,表现对犯错而不改这种行为的针砭。荒诞的葬礼,把犯错而不改这种行为推到极端,显出其荒谬,让人触目惊心,小说就产生了震撼人心的效果。

孙婧妍也尝试写作剧本,我还保留着那时她写的一个独幕剧:

升职前后

人物:陶郝(部门经理)、郑直(人事部副主管)

场景:陶郝的办公室(宽敞明亮,正对门口的书桌上毫无美感可言地摆着许多名贵摆设,显出办公室主人的庸俗,两壁书柜里摆了很多书,但都是全新的。一张茶几上摆着一套茶具、几盒不同级别的茶叶,茶几下放着几条好烟。)

(幕起,一束光打在台中央,陶郝坐在办公桌前,在灯光下表情显得狡猾而得意。)

陶(一边拿着计算器按,一边洋洋得意地自言自语):四六两千四,再乘上一个工期十一天……嘿!两万六千四就这么到手了!给工程部那边管事的塞几瓶好酒,再加上几句精心包装的好话,这么一块肥肉就落在我陶经理头上啦!(嘴角一撇,不屑地笑)哼,这年头谁要不会讨好着点上头的人,看他怎么混!

(陶继续按计算器,不时在本子上写几笔,哼着跑调儿的小曲。)

(敲门声)

陶(利落地把计算器和笔记本扔进抽屉,快速用手沾口水抹了抹头发,脸上堆起笑):请进!

(追光,郑直上,朴素的西装,夹着一本磨损的破破烂烂的笔记本。)

郑(爽朗地笑):陶经理还是这么精神!

陶(蹦下座位,急忙冲至门前握郑的手):呀,郑主管!什么风把您这大忙人儿吹到我小小的经理室来了?来来来,您快请坐,我这刚巧有新上的西湖龙井,要请您这个老行家品尝品尝!

郑(摆手):不用不用,事儿不多,我说完就走!

陶(拉郑坐):急什么,您坐,您坐!(从桌上的茶叶里挑最好的,泡茶)

郑(等陶沏茶,环顾四周,无意地):哟呵,你桌上那钟不错啊,瑞士的吧?

陶(递茶,快步走到桌前拿钟回茶几):不愧是有经验的收藏家,郑主管好眼力!瑞士名匠纯手工制造,外边儿镀银的。我最近正愁呢,我桌上东西太多,这表根本没地儿放,要不您就当帮我个忙,把它拿回去吧(往郑手里送)

郑(急忙推):别介别介,无功不受禄,我可不能收!

(陶还是使劲往郑怀里揣,郑无奈,接过后顺手放在茶几上)

郑:陶经理,其实这次我找你来……

陶(摆手一笑):正事不急谈,您先尝尝茶!郑主管抽烟么?中午饭刚过,人家说得好啊,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软包中华,连抽带拿管够。

郑:我不抽烟。

陶:您真会养生,不抽烟好呀,健康长寿!对了,咱们公司最近是不是正招人呢?

郑(点头):是啊,可忙死我们部喽。

陶(献媚地):哎,能者多劳嘛。郑主管,您看看,我这有个侄子,刚从大学毕业,想找个工作。您是不是能给行个方便,让他到我们部干点儿事儿?

郑(皱眉):陶经理,这个事我可做不了主呀。应聘这事全靠个人能力,贵侄要是有才,那公司是一定会录取的。

陶(不快之色一闪而过,又堆起笑):也是,哎,我糊涂了。那郑主管您看看,能不能把面试的题告诉我个大概?年轻人毕竟缺乏经验,也好有个准备嘛!您就当提携后辈!

郑(摇头):这……

(手机铃响,陶一叠声地道歉,走到一边接电话)

陶(不耐烦地):喂,小赵啊,有事快说,我这正和郑主管谈事呢,别耽误人家时间……什么?(惊讶)他不是副主管了?不会啊,刚才他还说他们部招人呢……你说你也不清楚?这事你可得确定啊……哦,从王董事那听说的是么,那准错不了……八成是贬成部员了吧!就他那死脑筋,一点都不会和人打交道,怎么可能再继续往上走呢!……成,谢谢你,我先挂了,还得打发这位前主管呢,改天请你吃饭!

(陶转回台中,没急着坐,先把茶几上的钟拿起来放回桌上。郑有些不解,但没说话。)

郑(欲接起刚才的话):陶经理,这面试题是由小李他们在做,我也不清楚啊,这……

陶(打断,阴阳怪气):是,你当然不知道了,你也知道不了。

郑(宽容一笑):可不是么。

陶:你来是有什么事来的?

郑(翻本,从本里找出一张纸):是这样的,关于……咳咳咳……(咳嗽,拿杯子喝水,没水了)

(陶不清不愿地拿起壶,也不兑水,给郑到了一杯飘着茶叶渣子的'壶底儿’)

郑(道着谢接过):陶经理,你在这个部门也干了挺多年了吧。

陶:是啊,从我跳槽过来整七年。

郑(捏了捏手里的纸,面有难色):那是够长的……对这工作不腻?

陶(皱眉头):哎,你不是说有正事么,这怎么还拉起这些闲话了呢?

郑(把纸递出):是你的工作有变动。

陶(面有喜色):什么!我又升职啦?(接过看)

郑(语气坚定起来):事实上,是董事会决定开除你。

陶(大惊失色):什么?开除?我?

郑(点头):这些年来陆续有人反映你通过贿赂的方式承接公司项目,谋取私利。之前由于证据不足,董事会也是半信半疑,但最近你部门接下的那个大楼装修出了问题,人家告了过来,供货商说是你用劣等材料换下了公司定的优等料。

陶(擦汗,脸色苍白):不,这不可能,不可能抓到我……(忽然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不对啊,你是不是坑我呢,我刚才接到电话,小赵告诉我你已经不是副主管了啊?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为什么是你通知我?说!

郑(合上本):他也没说错,我确实不是'副’主管了。

陶(瞪眼):这么说……

郑:对啦,现在我是主管。原来的主管调到上海那边的分公司去了。

(陶无力地摊在椅子上,两眼发直)

郑(同情地拍拍陶的肩):陶经理……陶郝啊,人出来做事,得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才行。只知道奉承上级、投机取巧,也许能让你走的比别人走的快一点,但是这可走不远!你先歇歇,东西不急收拾。法庭那边还有你的事,车已经在楼下啦……

(郑下,留陶一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灯光渐暗,幕落。)

【评点】“陶郝”谐音讨好,“郑直”谐音正直。陶郝先是极力讨好郑直以谋私利,得知郑直不再担任副主管后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像变色龙一样善变,不料,郑直不是被贬而是升任主观,“误会”推断剧情发展。戏剧情节起伏跌宕,人物个性较为鲜明。作者笔法虽显稚嫩,但可以看出作者的构思。

(四)

2011年,因为人文实验班班主任怀孕,教语文的南红老师英接替班主任,一并接任语文教学工作。我虽然不再直接为孙婧妍上课,但作为语文教研组长,一直关注着她与人文实验班的同学们的成长。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我编写了校本教材《作文题型及导写示例》与《高考作文津梁》印发给年级全体同学使用。每次考试,年级或区里统一判卷,孙婧妍的作文常常被评为一类,获得高分,有的接近满分,成为范文供同学们观摩。

孙婧妍同学热爱生活,留意观察自然风物,细心感受人情世故,用心感悟人生哲理,她的作文接地气,很鲜活,见真我。

去看迎春花(54分)

我家住在一层,窗外有一大片迎春花。这小区的住户多是日理万机般的匆匆之态,所以这片花每年春来静静地开,春去默默地落,从未见有人为之驻足或者惋惜。而这迎春花却总年复一年地如期而至,这顺其自然、无喜无怨的姿态,倒颇似某位得道的高僧或超脱的贤人。

自古以来,二十四番花信,立春后一候迎春,因此人们多赞迎春花带来春天。宋代诗人“赢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句,正是歌颂迎春花引领春光而不居功自傲的品质。迎春花期年的开放与凋谢间,确乎有着某种哲理。迎春一年又一年地开了又落,而我亦自经历着人生的高低起伏,两种枯荣转换间,不由我不将二者联系起来。

迎春花教会我一切困难都会过去,无论冬日多么冷酷,只要咬牙坚持,便可迎来春光。三月底,我参加了清华大学得的自主招生考试,考前千番辛苦、万般准备,走上考场却仍旧连数学题目都读不懂。失魂般晃出考场,只觉一切都付东流。十余年寒窗只读来个前途渺茫。然而回到家看到迎春花,纷乱的心境慢慢平静。冬日寒冷,然而安有不去的冬与不来的春?纵我此次失意,只要咬牙挺过,或许下一刻便是春来花自开,就似这迎春盛放呢?于是我便安心等待了,最后公布结果,我竟然果真通过了笔试选拔。

而迎春亦教会了我一切繁华亦会逝去,世间绝无什么可灿烂永久。四月是高三生的忙月,一模考试、体育测试、自主招生……或许是之前的苦功此时奏效,我的四月竟是事事顺利,成绩优秀,加分丰厚,这之中的得意自不必说。我雀跃回家,只盼迎春以一树明媚装点我的欣喜,谁知这北国的花树却不足花期便已谢去,只留一树零落给我看。我不禁凛然一惊:再美的迎春也要落去,世事变幻,岁月纷涌间,又有谁的成就可永存?何况我的成就尚如此的微不足道!于是我自收敛,仍为成功欢喜,却自此深知没有什么成就可供我仰躺其上至永久。

是了,迎春的哲理是波澜不惊,是顺其自然。我在高三,再苦再累也将过去,而六月高考一役,无论辉煌落魄,亦将湮灭于岁月。而人要向前看,永永远远,淡然微笑着向前看。

去看看迎春花吧!看久了,你便学会任世间繁华起落,我自有一份淡泊的安然,你便学会枯荣转眼一梦,成亦欣然败亦喜的平静。这迎春的哲理,便是李叔同大师所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去看迎春花吧。

【评点】作者以迎春花为寄托情感的物象,由迎春花的开放与凋谢,感悟到两层人生哲理:迎春花教会我一切困难都会过去,无论冬日多么冷酷,只要咬牙坚持,便可迎来春光;迎春亦教会了我一切繁华亦会逝去,世间绝无什么可灿烂永久。看迎春花,作者学会任世间繁华起落自有一份淡泊的安然,学会成亦欣败亦喜的平静。文章有意味,耐咀嚼。

泊(57分)

前年我在上海锦溪住过一段时间,那是个有周庄般的小桥流水、如画风情而尚未被商业气息侵染的小镇。锦溪很小,一人一舟一下午便可将镇子环遍,然而如此玲珑的地方码头竟然很是密集,划上十来分钟便可望见一个。我问撑船的阿婆,阿婆操一口上海口音笑我:“傻丫头,船当然是要时时泊的。不泊,怎么划更远的路?”

于是我恍然:泊,原来是为了走得更远。

是了,无怪古代旅居他乡的文人总爱将停泊写进诗词,不是为泊船之地有西岭雪、寒山寺,而是这次的“泊”是为带他们回到家乡——至少寄托着他们对故乡的梦。白鸥问我泊孤舟,风又飘飘、雨又潇潇,无论是春江花月还是霜重水寒,舟上行客所念不过是一箭风快、半蒿波暖,小楫轻舟芙蓉浦。人们总把泊当成一个目的、一种归宿,其实,泊只是一个休息的过程。泊,是为了之后的行舟。

游子泊船是为归乡,而我们为了能踏尽漫漫人生路,更应学会不时停泊自己的心灵,让灵魂在前进中得以休养生息。

当今的社会以光速发展,激烈的生存竞争使得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要被时代之潮挟裹着向前,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确实很难像陶潜一样守拙田园,或者似王维般古寺参禅,这种终生的停泊并不适合现代社会。然而,正如爱因斯坦有他的小提琴,我们一定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使自己暂时从世俗庸碌中解脱出来、做一次心灵的停泊。泊,不一定要包含多么高尚的意趣,更不一定要拥有多么精彩的形式,它只是一种放松、一次蓄力,助你在“行”上更顺畅。泊是为了行,使得阿基米德绞尽脑汁的难题是在一次泡澡中无意解决的,与其心思挖空、机关算尽,不如让自己靠岸停泊一会儿,或许成功,反而来得更容易。

忽又想起在锦溪,每艘船停泊在码头时总要走下几个人、卸下几筐水产,再带着新的人和货物上路。我想这也正是我们停泊心灵的目的与意义——放下那些对名利的执着与所有有关世俗的纷扰,带上一份安然、一份力量、一份自信上路。泊不会让你走得更快,却能助你行得更远。那些走过万水千山的人,他们都是先懂得了怎样停泊。

停止匆匆的步伐吧,让你那只知前进、充满焦躁的心灵泊一泊。这样,你会拥有去往更广阔天地的力量。

【评点】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感悟到深刻的哲理:“泊,原来是为了走得更远。”先写古代游子之“泊”,再写当今人们需要心灵之“泊”:通过某种方式使自己暂时从世俗庸碌中解脱出来、做一次心灵的停泊,放下那些对名利的执着与所有有关世俗的纷扰,带上一份安然、一份力量、一份自信上路。文章由实入虚,收放自如,有意味,耐咀嚼。

孙婧妍勇敢面对亲人病魔缠身的困境,仍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她的文章,洋溢着催人奋进的力量。

别让眼睛老去(58分)

当你望进一扇窗,你会看到室内的摆设;当你望进一双眼,你会看到一个人的心灵。我看人总是先看眼的,有些老人眼中是鱼尾纹与眼袋都掩不去的蓬勃生气,有些年轻人的眼却已过早地泄露了衰败与凋零,似是已韶华白首。

没有一双眼会只因年龄而衰老,使眼睛老去的是人心。兴亡千古繁华梦,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这怎能不叫人诗眼倦天涯?李后主不过三十许,他眼中的春花秋月、雕栏玉砌就已有了不堪回首的沧桑,是亡国之痛与去国之思侵了他的心、老了他的眼;而理想的丧失于心灵的作用更无异于数十载秋冬春夏的逝去,塞上长城仍在,却没处施展抱负,看看镜中衰鬓斑白,也只能把什么雄心什么功名去换了低吟浅唱,任热泪浸花原本明亮年轻的眼。身老不易,心老却不难,一双眼须臾便可漫出三千丈白发的沧桑,又何须明镜秋霜。

然而我们都知道,不管何时何地,世事永远变幻,理想的实现永是艰难。在这种条件下,人该如何使心灵保持年轻?为此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年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浓妆艳抹哭笑恣肆都算不得年轻。对比婴儿与老者的眼,一双清如水,一双浊如尘,我们会发现对世界的信任程度是二者最大的不同。婴儿的年轻在于他相信一切,老者的衰朽在于他怀疑一切。于是我们知道相信才是不老的真谛。两脚踏遍尘世路,所见皆是花开花落,有人疑心那漫山遍野的绚烂转天便会零落,有人却相信春去还会来,花落还会开,于是你看桃花俏,他看桃花老。年轻就是相信,相信爱,相信美,相信友情,相信真诚,相信没有不会到来的明天与不能愈合的伤口。因为相信,所以失望也是明丽的,伤感也是坚强的。只要相信着,就会拥有为自己的未来向命运挑战的勇气,人也就因此不会输,不会老。

相信着的人有一双不老的眼。

记得在摄影采风中认识的一位阿姨,论年纪足以做我的母亲。听同行者说阿姨的母亲去世未久,然而看她照顾年轻人、前后组织拍摄,实在不能再坚强乐观。熟悉后聊及此事,阿姨毫不避讳,她说:“小时我信母亲不会老,长大我信母亲不会死,她去世我信她不会远走。”说着她眼中闪烁的是少年般不知伤痛、相信生命与生活的光芒,那是一双多么年轻的眼睛。

只要我们的心灵仍有所坚信,纵岁月荏苒、白云苍狗,我们的眼,不会老。

【评点】别让眼睛老去,就是不要失去理想;如何才能不失去理想而保持年轻?“相信才是不老的真谛”,要“相信爱,相信美,相信友情,相信真诚,相信没有不会到来的明天……”相信,就是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文章洋溢着昂扬之气,给人启迪,催人奋进。第二段用李煜的事例,灵活引用、化用其词句,很见功力。

梦想之美

梦想总是美的,这种美之深之广甚至让一句结构用语都简单之极的话凭了它的点缀成为上世纪世界最有名的一句名言——“我有一个梦想。”梦想是唯一能在白天和黑夜都能发出夺目光芒的东西。那么究竟是什么,构成了它的美丽与闪耀?

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平等。世上的其他东西,如果以“我有……”的句式描述,多少都有炫耀的意味,不管是“我有一套在市中心的使用面积二百平的房子”,还是……然而,“我有一个梦想”,这确是人人都能说都敢说的话,因为梦想无需条件也不要成本,一个在非洲土地上天天与死亡面对面的苦孩子,可能有这个宇宙里最华美的梦。命途多舛没有妨碍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没有妨碍迈克尔杰克逊怀着梦想从卖唱艺人唱到摇滚天王。除了梦想,世上再也无什么如此不分贵贱地平等。

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崇高。但凡人,心中总有那么些不知足的因素,而梦想就是这些不知足的统称。我想吃楼下的肉夹馍,没有人会把它当梦想,因为这是太好实现的事情。梦想永远高出人们的一个头,这种差距正好不至于让人心生恐惧,又足以牵着人一直向上走。那个当年为偷一听咖啡而被父亲暴打的孩子如今成了星巴克总裁,想登上英国达人秀舞台的苏珊大妈现在出了唱片,粉丝千万。梦想是你心中求之不得,它美因为它是你想追求的东西。

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可实现性。康德曾说人的本性在于“知其不可而为之”,我还要加一句,人的伟大在于“不懈努力而成之”。一个高得让人永远无法企及甚至不知从何努力的追求不叫梦想,叫幻想,而梦想是存在实现的可能性的东西。莱特兄弟造飞机的时候,人们怎么会相信自己可以飞上那片吞食过万户的蓝天,可如今我们坐飞机出行已成家常便饭,谁敢说这不是靠了莱特兄弟的不懈努力而成之?梦想能给人以努力的理由和动力,人们爱它是因为它让人变得更好。

梦想是美的,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哪怕只是说出它,都让人感到心里颤颤地激动。它平等它自由,它庄严它崇高,更妙的是它让你知道这么平等又崇高的东西终有一天可以通过你的手实现的。

所以,“我有一个梦想”赢得了远超这句话本身的赞美。

是的,人们都应该有一个美丽的梦想。

【评点】梦想总是美的,因为“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平等”,“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崇高”,“梦想之美在于它的可实现性”。文章条分缕析,文气充盈,鼓舞人心。

孙婧妍用自己眼光审视,用自己的大脑思考,于是,她往往能见人之所未见,发人之所未发。

春来草自青(55分)

玉树地震后的第一个春天,一位朋友去往当时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做灾后援助。他回北京后我问他见闻,满以为会听到种种断壁颓垣、哀鸿遍野的惨状,然而朋友只轻轻说了一句话:“那里的草青了。”

朋友的话,令我几乎为之热泪盈眶,因为我从中体味出了人类最宝贵的东西——希望。无论有过怎样的悲哀与苦难、萧瑟与寂寥,当冬天过去,春天降临,大地上永远会迎来青青的小草。只要我们还保持着一份信念,相信光明终将驱散黑暗,鲜花终将覆盖冰雪,那么我们的春天,必会来到。春来草自青,这是多么美丽的一句话,它告诉人们最痛苦的时刻已成过去,希望,已经悄悄在这片土地上降临了。

春来草自青,拥有希望,我们才能体味什么是幸福。我想起一篇新闻稿——《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作者描写了昔日的集中营如今阳光明媚、青草遍地、儿童嬉戏的场景,又尖锐地指出这里本不该有阳光和春花,因为这里曾是人间地狱。然而,我却与作者的态度截然相反,我想奥斯维辛比其他任何地方都需要春光、需要希望。纳粹是残忍的,然而再鲜血淋漓的伤口也不该任之永远赤裸,再横尸遍地的战场也不该任之永远荒芜。我们应当允许雏菊开上当年的焚尸炉,这不是对历史的背叛,而是对新生活的向往。春来草自青,当昔年的炼狱变成春意盎然的天堂,我们将更好地体味战乱结束后的崭新时代——属于和平、幸福与希望的时代。

春来草自青,在凛冬抱有对春天的希望,就能迎来光明、成就伟大。论黑暗,没有哪个地方比日军铁骑践踏下的中国更黑暗了。家国破碎、主权沦丧、数以千万计的生命凋零,抗战的春天似乎永远不会来到。然而,仍有坚守着春之希望的人,那些奔赴前线的战士、鞠躬尽瘁的将领、誓死不屈的百姓……正是他们的不放弃,才换来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春天。当中国从苦难的泥潭拔身而起、屹立东方时,春便来了。春来草自青,寒冬赋予的坚强与勇敢,会使得希望的春天开出更美的花。

谁的生活能没有严冬?正如一个国家的强盛总要经历战火,一个人的成功,亦必产生于无数次的失败与挫折之中。在人生的低谷,只要我们的内心不放弃希望,那么考试失利、人际不顺、病痛折磨就都不会将我们打垮。任命运千百般为难,只要坚信冬天过后必有春光,春便一定会来到。

春来草自青,没有一块土地会永远荒芜。只要仍有希望,哪怕百花凋零,也必将在不久的将来重迎生命的葱茏。

【评点】作者扣住“希望”行文,切合“春来草自清”的题意。由玉树地震落笔,文章为时而著,具有现实意义。文章最为闪光之处,是反向运用《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这样大家都熟习的材料,“这不是对历史的背叛,而是对新生活的向往”,推陈出新,让人耳目一新,表现出作者可贵的独立思想。

(五)

临近高考,我们强调思维备考至关重要,要训练思维的灵活性,可以就某一主题从头脑中迅速提取相关材料,越多越好,再对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可以就某一材料,思考可以运用于表现哪些主题,表现不同的主题应该怎样剪裁、加工。还要训练思维的深刻性,要能够透过现象深入本质,透过表象看到真相,经由问题揭示原因,经由形式洞察内涵。孙婧妍在思维备考上也表现得非常优秀,她写的高考模拟作文,具有思辨色彩。

有一道模拟作文题,提供的材料如下:

江苏省扬州大学附中学生徐砺寒在骑车上学途中,不小心碰坏了一辆宝马车的后视镜,他在原处等待了近半小时后,留下一张表达歉意和联系方式的纸条,表示承担责任。受损车主知情后深受感动,当即放弃索赔。当地一家汽车修理公司获悉后,表示愿意免费修理受损车辆。

根据以上材料,孙婧妍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感悟,思想独到、深刻:

道义非手段(58分)

读罢材料,感动之余亦有担忧。倘若车主的原谅与修理公司的赞助令这位学生发觉,承担责任的举动反可以使他不必肩负责任。那么承担的姿态,会不会成为这名学生日后逃避责任的手段?

该学生主动要求赔偿的行为,我将之定义为道义,因为这是一种本可逃避的、对于自身错误的主动承担。华盛顿斧砍樱桃树后主动承认的故事之所以在学生作文中长盛不衰,正是因为它体现出了同一种道义——担当的道义。然而,无论是对这位学生还是华盛顿,我总有一些对于他们道义的不信服,只因他们并未承担那本应与道义相伴而行的责任,即对错误的惩罚。

道义,不是知道事情对自己有利而为之,而是明知事情对自己不利,仍能不逃不避地昂首迎上。那么,我便要问,当道义成为错误面前的“免死金牌”时,它还配成为道义吗?

我不禁想起史书中关于唐太宗与死囚的一则记载:“贞观中,帝亲录死囚百许人,皆令还家,以秋为期令还。秋至,囚皆还,无亡匿者。帝感其义,尽赦之。”对于唐太宗赦免按时归还的死囚一节,我亦不以为然:若从此死囚尽数明白只要自己按期归来便可免于死刑,那么他们的回归还可以说是出于道义吗?不过是将道义当做手段罢了,纯然与“知死而吾必返”之诚信守节的初衷相背离,又有甚道与义可言。

由此我们发现,为了避免道义沦为逃避惩罚的手段,对待道义的方式,实在很重要。

人们总以为免除惩罚是对道义的尊重,殊不知正是这种行为使得道义失去其本真。然而回想历史,千百年间能想通此节而成全道义的人太也寥寥,其中我一时间能想起的,不过诸葛亮一人。相信读过三国的人,必对其中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故事印象颇深,我总认为那真是三国中最精彩的一笔。那一刀,是诸葛亮对马谡承担自身错误之道义的成全;而那一哭,才是对道义最好的敬意与奖赏。欲成全道义,避免道义沦为手段,则与道义相伴的责任或谓惩罚,便必不可免除。

于是,从诸葛亮身上我们学到:维护道义,那一刀是必要的:车主应当要求学生赔偿,华盛顿的父亲应当责骂他,唐太宗应当处决死囚;而那一哭的奖赏也是必不可少的:保险公司与社会机构可为学生筹集赔款,华盛顿的父亲可以送给他一把更好的斧子,唐太宗可以厚待死囚的家人。唯有如此,道义才可不失其为道义,而避免沦为逃避的手段。

可以说,只有当这名学生这次损坏车子并赔偿而下次损坏了别的东西仍能据实相告,只有当唐太宗处死了一批按时归还的死囚而下一批死囚仍按时归还时,道义,才非手段。

我们应当慎重对待道义

【评点】作者反向立意,否定车主与汽车修理公司的做法,立意独特。作者并非故弄玄虚,而是展开充分论证,言之成理。要写出这样深刻文章,要依靠深刻的思想。灵活运用失街亭之后孔明挥泪斩马谡等材料,内容充实。

另一道高考模拟作文题,提供的材料是:

有作家提议,我国应设立一个世界性的文学奖——“李太白文学奖”,要把它做成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用我们的眼光和标准来评鉴世界文学,以争夺中国在世界文学界更多的话语权。我们的作品走向了世界,我们也要评点世界。

对此,孙婧妍这样表达自己的思考:

标准(54分)

听闻设立“中国诺贝尔文学奖”的提议,我不禁陷入沉思:且不论当今的中国文坛是否已具有设立世界性奖项的资格,亦不论世界文学界的话语权是否仅靠一个奖项便可确立,我只想知道,假使中国真的设立起一个与诺奖具有同等分量的奖项,我们该以何种标准去评点文学?

也许,有人会自豪地宣布:“我们要以中国式标准去评点世界文学!”鉴于社会上一直存在着“诺奖歧视中国”的论调,这种宣言大概会深得人心。那么,什么是中国式标准?于是我们之中又有人说中国的美德是质朴而带有乡土气息的,你看莫言的寻根文学不是受到认可了吗?并且中国人是忠厚而爱国的,我们热爱政府、安于现实。按照这种标准,泰戈尔与纪伯伦的诗歌因太过梦幻而落选,普鲁斯特与杜拉斯因写作缺乏现实意义而未入围,加缪与奥威尔连同赫胥黎的作品因富有政治暗示而排除……最后我们终于确定了大奖人选,才发现领奖台上站着的,唯有寥寥几个中国人罢了。

那么又有人说:“不如我们用世界眼光去衡量文学。”说这话的人却忘了数数历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有几个瑞典本国人。莫说诺奖轻视东方,我们隔海相望的邻国日本,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三岛由纪夫等作家,不也获得了诺奖委员会的关注吗?而既然诺贝尔奖已经确立起了一种广受认可的世界标准,那么当我们不能建立新的、独属于中国的标准时,设立第二个诺奖有何意义?

于是我们发现,这“李太白文学奖”根本找不到评奖标准——因为以奖项去评判文学,这行为本身就是荒谬的。

史铁生曾说文学奖项无非是某些机构以排名戏弄作家的把戏,无论这机构多么宏大,其本质都没有区别。诺奖只代表委员会成员的个人认同,如果把这与作品的世界认同度划等号,未免太过肤浅。鲁迅未获诺奖,然而谁能说他不是伟大的文学家?谁能说不是他的作品唤醒了麻木的国人、拯救了沦亡中的中国?一切奖项皆是浮名,当历史的长河流淌、无尽岁月纷涌而过,人们记住一位作家、一部作品绝不是因为某个奖项的名字,而是由于文学本身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有所助益,对于启迪人类的心灵、使人类文明进步具有积极作用。使文学不朽的不是奖项,评判文学的标准,是历史与人文本身。

何止文学,对于一切事物的评判标准,又何曾是某某奖项的虚名?我们记住袁隆平不是为什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而是为他使千万饥民免于成为道旁饿殍的研究;我们记住特丽莎修女不是为诺贝尔和平奖,是为她身上最悲悯的关怀与最仁爱的慈悲;而在没有奖项的古代,屈原、伯夷与叔齐、苏武、林则徐……这些时代伟人的头上,哪一个不是戴着后世人民以赞美与崇敬为他们编织的桂冠?

奖项的标准是可笑的,而奖项作为一种标准本身,亦是可笑的。纵观历史、放眼中外,一切伟大的标准皆源于伟大本身。如果有人问我中国的文学何时才算真正走向世界,如果有人问我中国何时才算真正拥有了令世界仰望的力量,那么我必会说:那是我们不再用奖项、而是以历史与人文本身去界定成就的一天。

有益于国、有益于人类、有益于文明,即最崇高的标准。

【评点】作者先作让步假设:假使中国真的设立起一个与诺奖具有同等分量的奖项,我们该以何种标准去评点文学?得出的结论是:以奖项去评判文学,这行为本身就是荒谬的。先“破”,然后“立”:人们记住作家、作品,绝不是因为某个奖项,而是因为文学本身对于社会、对于国家有所助益,对于启迪人类的心灵、使人类文明进步具有积极作用。然后,再由文学领域扩展到其他领域。“有益于国、有益于人类、有益于文明,即最崇高的标准。”结尾强化主旨,鲜明而有力。

这些训练,为高考写作议论文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六)

高考结束以后,从网上读到孙婧妍的一篇万字长文《语文漫谈》。此文引起很大反响,许多高中生及其家长,不少语文老师以及语文教学研究者,都阅读过此文并受到启发。

《语文漫谈》不是孙婧妍的语文老师让她写的,而是应他人之约而作,因此,在文中有个部分专门写中学阶段的语文老师就不是敷衍,而是真实情感的表达。孙婧妍无疑是卓越学生,但她对老师怀着感恩之情,让人深感欣慰。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如其人,作文与做人密切相关。

孙婧妍如愿以偿考入清华大学人文科学实验班,相信她会茁壮成长,会写出更加精彩的篇章。

孙婧妍热爱读书,喜欢写作,但她不是一个书呆子。她当班长,组织社团活动。她爱好广泛,擅长跳舞。当她换上漂亮的舞衣,合着优美的旋律,展现妙曼的舞姿,你也会受到青春的感染。

回顾孙婧妍同学这几年的成长历程,我们深感欣喜,对语文教学也有新的感悟与认识,诸如:

学生有美好的理想与追求而喜欢语文,是学好语文的强大内动力;

引导学生进行有计划有序列的模仿,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写作水平;

激发学生写作兴趣,鼓励学生尝试各种体式的写作,对提高写作水平大有好处;

平时的写作不必死死盯住高考的要求,也不必以800字为限,先放开,能力上去了,再按照高考作文的要求进行规范并不难;

立足于做人而训练作文,或者说作文最终落脚于做人,这样做意义深远。

我们自豪,我们的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希望,我们的学生能借助语文的翅膀飞得更高更远!

孙婧妍同学的习作,我评点之后推荐发表了一些篇什,如:

别让眼睛老去

北京考试报

2013.07.24

作文指导报

2013.10.01

阿福

作文指导报

2013.10.22

宁为凤尾,不为鸡头

语文导报

2014.04.05

别让眼睛老去

语文导报

2014.06.14

梦想之美

作文周刊

2015.02.21

孙婧妍同学的万字长文《语文漫谈》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下期专门推出。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