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男子给女学生买衣服后将其强奸,发现后男子还想把东西要回去

缅甸掸邦格劳市警局消息,一名男子用帮女学生买东西、买衣服引诱女生并将其性侵,该男子被以相关法律立案追责。

格劳市警局副警长腊耐称,此事是真实的,女孩未满18周岁,女生的父亲作为原告将男子告到警局,2月15日,该男子被警方逮捕调查。

事情发生的经过为,1月2日,掸邦格劳市,一名在学校读书的9年级女学生放学一直未回家,因此,女孩父母和街区管理团队、携同证人一同寻找女孩。最终在第3街区的火车站工作人员宿舍内发现女孩。

发现女孩后,父母询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女孩称,住在这个宿舍的火车站工作人员索必昂(32岁)性侵了她。女孩父母感到羞耻,将女孩带到其他地方。在去其他地方的时候,索必昂想把他买给女生的衣服和东西要回来。

之后女孩父亲作为原告到警局立案,警方逮捕索必昂,对他进行调查的时候,索必昂承认他曾多次侵犯女生。目前,格劳市警局根据刑法第376条例和363条例对诱拐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索必昂立案逮捕追责。

刑法第376条例为强奸罪,如果罪名成立,判处10年监禁,或者终身监禁及还将罚款。刑法第363条例,如果罪行成立的话,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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