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报警区域-在设计施工中的概念及应用
石峥嵘,消防资源网创始人,消防大讲堂主讲人,从业消防25年,参与近千项目设计施工,解答消防疑问数万条,极为资深的实践经验,结合深厚理论基础,汇集金典,奉献大家!
石峥嵘:随着建筑功能的不断丰富,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传统意义的报警区域,其概念和功能均已发生重大变化!
在通常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报警区域是根据联动功能所需而定义的虚拟区域,主要应用于联动编程,并不承担指示报警部位的功能。
为方便编程调试而设立的报警区域,必然细分,且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同一探测器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报警区域。
报警区域是报警联动控制的基本要素,设计文件应明确和细化报警区域的划分要求,后续的施工调试才可能正确实施。但是,现实的很多设计文件中,对报警区域存在认知误区,给施工调试带来困惑,最终,施工人员不得不承担设计师的工作,在现场临时定义报警区域,勉强处置联动关系,施工人员对设计规范和建筑功能的理解是有限的,这种越俎代庖的做法,结果可想而知!
根据规范要求,报警区域是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按规范本意,划分报警区域的目的是迅速确定报警及火灾发生部位,同时解决消防联动设计问题。但现实应用中,火灾报警主机可能并不会显示火警所在的报警区域,报警区域仅仅是方便编程调试而设定的虚拟分区,而且,适应建筑功能需求,报警区域可能需要在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基础上细分,可能存在交叉重叠,不会局限于以防火分区或楼层为单位划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实际应用中,报警区域是为了方便编程调试而定义的虚拟区域,火灾发生时,通常不会在报警主机上显示火灾发生的报警区域名称,很多厂家的消防报警主机也不支持显示报警区域的功能:
1、现代建筑功能复杂,一个防火分区几千平方,甚至上万平方,以防火分区或楼层为单位来指示报警区域,已无实质意义。
2、现在的消防报警主机功能丰富,能对报警点位提供足够详细的描述信息,值班人员根据报警提示,即可迅速掌握火警位置,完全没必要再做报警区域划分。
3、很多厂家的消防报警主机,也不支持单独的报警区域显示功能。
二、报警区域在编程调试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不再局限于以防火分区或楼层为单位,需要根据功能需求划分,存在不同报警区域交叉重叠的现象:
1、对于功能单一,且每层(或每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的建筑,报警联动关系简单,可以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报警区域。
2、对于建筑功能相对复杂,以及楼层或防火分区规模较大的情况,可能需要在防火分区或楼层的基础上再行细分。
示例1:某防火分区包括办公室、档案室和计算机房,分别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这些系统基本独立,报警联动应以各自区域为单位划分,须划分为不同的报警区域。而且,气体灭火和细水雾系统的每个防护区,也应划为独立的报警区域,以方便处置相关联动关系。
示例2:某些商业区域的功能复杂,同一防火分区可能存在餐饮、娱乐、超市、商业店铺以及附属办公等功能,可能存在自动喷水、自动炮、水幕、防火卷帘、防排烟等各类消防设施,也需要针对各区域功能划分报警区域。比如,排烟系统需要以防烟分区划分报警区域,防火卷帘可能是以防火分区为单位划分报警区域,彼此存在交叉重叠,等等。
三、为方便编程调试而设立的报警区域,必然细分,且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同一探测器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报警区域:
服务于编程调试的报警区域,必然细分,比如气体灭火和细水雾的每个防护区、机械排烟系统的每个防烟分区等等,都应定义为各自独立的报警区域。
示例1的气体灭火和细水雾系统中,每个防护区可作为一个报警区域,关连与防护区对应的联动信号(分区控制阀、分区启动装置等)。实际上,本示例的计算机房、档案室、办公室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等,其所属的防火分区也是一个报警区域,关连本防火分区的联动信号(防火卷帘、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等等),因此,为方便编程调试而设立的报警区域,必然细分,必然存在交叉重叠。
示例2中的联动关系,可能更为复杂,某个区域的探测器,可能属于某个防烟分区报警区域,同时也属于某个自动炮的报警区域,等等。
四、合理定义划分报警区域,将极大方便编程调试工作:
以报警区域为单位定义逻辑关系,将极大的方便编程调试,比如,某计算机房或某商场部位因局部调整需要增加探测器,系统调试时,只要把增加的探测器划入所属的报警区域即可,相关联动关系自动成立,免去了繁杂的编程工作,大大减少错漏发生。
注:目前仍有一些厂家不支持通过报警区域定义逻辑关系的功能,改动一个探测器需要重新编写相关的联动公式。
五、附注: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这两个独立的报警信号,应属于同一报警区域的信号,不同报警区域的两个信号,不应做为确认火警信号的条件,这也是报警区域划分的重要意义,可解决现实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大大减少系统误动!比如,雨淋系统的雨淋阀联动,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这两个报警信号应属于雨淋阀组防护区域,同时也应属于同一报警区域。
六、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主要是针对常规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对于规范所述的特殊建筑,比如,隧道、储罐、列车车厢等,其报警区域的划分,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文处置!
注:本文所涉及的规范,请点击左下角“了解更多”进入消防资源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