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道德经》之第九章 持而盈之——老子的处世态度(老子的人生观)
九,持而盈之——老子的处世态度(老子的人生观)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chuāi)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
原文理解:
原本可以拿在手上的东西却要让它越来越盈满,不如就让它保持现在已有的状态;已经可以揣在兜里的东西却要让它变得更锐利,这样是不能长久的保持在兜里的。金玉满堂,漠然的对待它们才能守得住;富贵了却很傲慢骄纵,自然会遗留下它的灾祸啊。功成身退,天道就是这样运行的。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chuāi)而锐之,不可常保”,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可以拿在手上的东西却要让它越来越盈满,不如就让它保持现在已有的状态;可以揣在兜里的东西却要让它变得更锐利,这样是不能长久的保持住的”。持是拿在手上的意思;盈是动词,使更盈满的意思;已表示过去的,这里是表示过去的状态;把东西放在怀里或放在贴身包裹里就叫揣;锐,动词,使动用法,使锐利的意思。这句话想要说明说明道理呢?
一件东西如果已经被拿在手里面了就说明拿住它的人已经掌控了它而且能掌控的住它,可是如果这件东西的持有人还不知足,还想让它变得更盈满一点更大一点,也许这样的愿望可以得到实现,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这个已经被掌控了物体由于慢慢的变得更盈满更大它的重量甚至体积都会慢慢的变得更大的,如此一来这件原本可以被掌控的东西变盈满变大之后还能不能被这个人拿起来掌控住就不一定了,一旦这件东西变得原持有人拿不起来了也控制不住了,那么本来是他可控的东西就变得不是他能控制的了,所以还不如就让它保持原有的自己可以掌控的状态,虽然并不盈满但这是自己可以使用可以掌控的。“持而盈之,不如其已”说明对于事物不必追求盈满而应该以自己可以掌握就可以了。越盈满的越完美的东西就需要越大的能力才能掌握,所以适合自己的能让自己顺利掌握的才是合适的。
在毛遂自荐的故事中有这样的一段对话:“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颂,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先生不能。先生留!’毛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这段对话说明以当时的材质做成口袋用于盛装利器的话有点锐利的锥子被放进口袋里之后它的锥头都会扎破口袋露在外面,而一个十分锐利的锥子如果只是用一般的口袋去装的话,那么整个锥子都会从口袋里钻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锋锐的东西揣进怀里,那么就只有两个结果:一是锋锐的尖端向外扎然后暴露出锋利的锥尖;二是尖端向里扎然后刺向揣着锐器的人。这两种结果都很难让人忍受,可是如果一个原本可以忍受它在怀里揣着的有点锋锐的东西再进行打磨使其变得更加锋利的话,那么向外扎时它就会刺穿口袋而脱离出揣着锐器的人的怀抱(这就是毛遂说的颖脱而出)而向里扎时就会把这个揣着锐器的人本身给刺伤,所以这样的利器就不适合再往怀里揣了。这就是“揣而锐之,不可常保”。揣是指揣在怀里而不是放在外面的口袋里。太过锋利的锐物揣在怀里要么锐物不可保,它会脱离持有人的怀抱,要么持有人自己不可保会被锋利的锐物刺伤甚至刺死。“揣而锐之,不可常保”说明自己贴身的不需要太过锋利,能保证安全可控就可以了。就像性格锋芒太盛得人不适合做亲随一样,如果这样的人做了亲随时间久了要么害死自己要么害惨主人甚至害死主人。【“揣而锐之不可常保”不是指把工具锻打的很锋利就会很容易折断,因为这不合逻辑。勾践剑这么锋利也保存了几千年。】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chuāi)而锐之,不可常保”说明在面对事物的时候不能一味的追求完满和进取(所谓的锐之就是进取的表现),而是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追求可控与安全为前提的适度完满与进取。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金玉满堂,漠然的对待它们才能守得住;富贵了却很傲慢,这就是自己给自己赠送灾祸啊”。莫,同漠,是冷淡的不经心的意思;遗是遗留,赠送的意思。家中金玉满堂,外人是怎么知道的呢?就是因为家人的行为言语表现出来了,才会让外人知道你的家中有大量的金玉存在,如此,则所有的商贾都会用贵重之货来游说你希望从你这里获得大利,所有趋利之人也会围绕在你的周边,盗贼也会从此惦记着你,如此,金玉满堂又能维持多久呢。只有漠然的对待这些金玉,把它们看作没有,从此心中宁静再也没有这回事,则十年后、百年后,这些金玉该在哪里还是在哪里。当然这里的漠然视之,并不是真的就没有了,而是不再把它放在心上,也不是当守财奴把它锁起来而是没有必要就不会去动用,不用它来炫耀而已。
骄是骄纵,骄纵的本质就是任性是由着性子来。由着性子来干好事自然是好,可是如果由着性子来干不好的事那就不好了,而骄纵的结果大多数都是不干好事。如果是一般的人由着性子来干不好的事也没什么太大的危害,因为这样的人的能量不够大,可是一个富贵的人就不好说了,因为富贵就是具有巨大能量的代名词。一个有一定能量甚至拥有巨大能量的人由于骄纵而产生巨大的破坏导致巨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会带来巨大罪过的。江湖人讲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就是“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的由来,一个富贵的人却很骄纵自然就会遗留他的罪过,也会把这些罪过赠送给它自己。
面对金玉满堂财富地位,漠然的对待它就能守得住,如果骄纵显摆就会招来灾祸。这就是老子看待财富地位的态度。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告诉我们对于世间的万物,我们不必去追求盈满适合自己的就好;对于世间的事情我们也不应该太过进取,太过进取的很难保住。“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告诉我们对于财富地位只有当它不存在才能守得住,成天不忘自己拥有的财富地位显摆自己的地位最后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面对万事万物人们都应该适可而止,那么面对这样的事情人应该遵行怎样的法则呢?这个法则就是“功成身退,天知道”。
“功成身退天之道”。天地万物自有其运行之道,万物运行既不为你也不为我,只为道所使然,所以在万物运行之中如果恰好对你有利也不是天地要给你以利,而是恰好你之利和道一致,如果恰好于你有害也不是天地要加害于你,而是你之利恰好与道相背。天之道,本不会为谁立功也不会为谁犯过,如果你的所为顺道而行天道刚好助你成功,天也不会杖着这分功劳,对你予取予求而是将接着顺道而行;如果你的行为不幸逆道而行天道要惩罚你,天也不会痛打落水狗而只是在道的范围内给你相应的惩罚就可以了。所以天道无功也不受功,即使有功也不受功,这就是“功成身退,天之道”。天地运行顺道而为,即使有功也不受功,必定按照道的设定运行下去。人之道也当如此,按道运行顺道而为即使有功又何必拥功。人必定也是会按道变化生老病死。天道功成身退,人道也应该功成身退,不必对在人生中顺道而得也必将顺道而失的念念不忘。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可以说是老子处世态度也可以说是老子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