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种官职为正一品,看起来很威风,却没有什么实权
1644年清朝入关后,在官员制度设计上对明朝进行了模仿和借鉴。明朝的内阁、六部、都察院等中枢机构,以及省、府、县等地方机构,都被清朝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有的机构,则在保留一段时间后,在职权和作用上进行了改变。
比如,锦衣卫。
锦衣卫是由明太祖朱元璋设立,最初名叫拱卫司,后改名为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仪仗和侍卫。1382年,正式改名为锦衣卫。其后的200多年里,锦衣卫作为一个“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军事机构,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社会上的名声很响。人们谈到“锦衣卫”3个字时,无不谈虎色变。
清朝入关后,也设立了锦衣卫。不过,清朝锦衣卫的设立时间不长,仅有短短一年时间。1645年,顺治皇帝将锦衣卫改名为銮仪卫。清朝时期,銮仪卫不再具备“巡查缉捕”的职责,而是回归到朱元璋设立仪鸾司时的样子,主要负责皇帝、皇后等人出行时的车驾仪仗以及侍卫等工作。
为什么要设立銮仪卫呢?
中国“文明礼仪”之邦。清朝时期,礼仪是宫廷事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需要通过种种礼仪,来烘托皇帝尊贵的身份,让天下人臣服。这些礼仪,渗透到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銮仪卫的职责是安排皇帝、皇后出行的车驾仪仗,必须遵守和符合礼仪制度,不至于“失仪”。
1654年,顺治皇帝对銮仪卫的品级和员额进行了厘定。
銮仪卫的最高长官为掌銮仪卫事大臣,简称“掌卫事大臣”。掌卫事大臣的品级为正一品,是清朝文武官员的最高等级,与内阁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伊犁将军、绥远将军属于一个等级,比六部尚书和总督的级别还高。
在掌卫事大臣之下,还有銮仪使、冠军使、云麾使、治仪正、整仪尉等属官。銮仪使属于正二品,冠军使属于正三品,云麾使属于正四品,治仪正属于正五品,整仪尉属于正六品。
清朝晚期的郑亲王端华年轻时,曾经担任过銮仪使一职。清朝中期的名臣纳兰明珠、曹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曾祖父)等人,都曾经供职于仪鸾司,担任过云麾使一职。
皇帝无小事。掌卫事大臣在皇帝身边做事,为皇帝提供贴身服务,其职责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自明。因此,掌卫事大臣很讲究出身:必须是皇帝信任的亲贵大臣,才会被任命为掌卫事大臣。在清朝初期和中期,掌卫事大臣一般是从领侍卫内大臣或者内大臣中选拔任用。到了清朝晚期,掌卫事大臣多从满洲、蒙古的王公大臣中选拔任用。这就意味着,汉人大臣绝无可能被任命为掌卫事大臣。
不过,由于皇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皇宫里,没有外出,需要掌卫事大臣出场的时候并不多,所以掌卫事大臣的职权逐渐成为了一种摆设。掌卫事大臣只是看起来比较威风,手里却没有什么实权。同时,掌卫事大臣非常低调,不会随便出来抛头露面,显得非常神秘。
基于这点原因,皇帝在任命掌卫事大臣时,往往只是将它作为一种兼职,由领侍卫内大臣兼任。就这一点而言,掌卫事大臣与领侍卫内大臣非常相似。只不过,领侍卫内大臣侧重于保护皇帝的人身安全,掌卫事大臣侧重于保证皇帝的车驾仪仗符合礼仪制度。
1912年,随着清朝的灭亡,掌卫事大臣职位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