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四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

1、基础养老金

  2014年7月1日起,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并明确此次增加的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2014年1月1日,我省首次将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从55元增到60元(含我省自行调整5元)。

  2014年7月1日,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2018年1月1日起,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达到每人每月93元。

  2018年12月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3元(88+5)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100+5元)

1、2014-7-1

  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含四川省自行调整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

  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1年试点运行以来,已覆盖全市19.9余万人。据悉,2015年2月10日前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足额发放。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2月10日前将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

2、2018-1-1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3、2018-12-1

  四川自2018年12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今年以来,四川已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共增加25元,提高幅度达33%

4、2020-7-1

  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65岁以上增加2元,80岁再增加3元(累计5元)。

  2020年6月30日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2020年7月起,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总额达到5元)。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年满65周岁、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基础养老金分别增加2元和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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