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考注会,问了两个知识点,大部分人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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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的8天长假,对于注会考生来说,是必须牺牲的,平时上班没时间,来个完整的8天时间弥足珍贵。既然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就抛开一切,没日没夜的恶补8天,一定会有质的提升,而考试能否通过,这8天也起到决定性作用。注会之外,任何在下半年要考试的,如准保、考研等等,都需要好好利用。

注会运气成分很重要,但我建议大家在有时间的前提下学扎实,对未来工作有用得很,尤其是会计,当然考完试后还得持续学习。

我身边的同事也有不少在考注会的,偶尔也会有问题问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两个,看看你们是否有过同样的疑问:

Q: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为何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是在弃置时计入费用?

A:属于或有对价,在购买合同时就约定了弃置处理义务(现时义务),合理预估处置费用后(金额可确定),满足或有事项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的条件。既然是对价理所当然进资产成本。

这位同事刚开始联想到了固定资产维修,大修理资本化种种,总之就是初学者的种种混淆。经我的分析后有所理解。一位已经考过注会的同事,仔细翻书一查,跟我讲的点一模一样。

紧接着,她又提出了问题:

Q:合并报表抵消。母公司将存货卖给子公司作为固定资产,既然集团层面不承认这笔交易,为啥不是将全部固定资产抵消掉,借:存货(成本),贷:固定资产,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固定资产(溢价),而是,只抵消高估的固定资产及其后续折旧?

A:交易虽然不承认,但事实发生了,集团视为一个主体,这个主体使用存货用于设备是事实,即,从存货转入固定资产是要做的,只是转入的过程,在一个主体内是不会溢价的,因此不是抵消全部固定资产,而是抵消溢价部分。

这位同事若有所悟,另一位已经考过注会的同事仔细翻书查看,竟然解释的关键点和我说的一样。说我一语中的。

更有同事惊讶,为何早就考完试了,对会计还这么熟悉。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注会书了,考出注会以后也不可能再系统学习这些书本知识,为什么能这么通俗的答出来?首先,问题难度也不大,只是初学者的一般混淆事项;其次,我相信是我一直以来持续研习准则实务有关,不敢说对准则融会贯通,但对一些基本的准则背后逻辑也小有所得,研究多了,当问题提出来时,在大脑里潜意识的就会调出准则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当然,离大神还很远。

我想说的是,万变不离其宗!现在大家在学注会,考完试,学的扎实的话,最多到第一境界,看山是山的境界,记得当初面试一家事务所,面试的合伙人就说,你们别以为考完了注会,就对会计很了解,其实还很初级,最多属于第一境界,当你实务接触多了,就会看山不是山,比如上市公司利用准则规定制造利润,你是不相信他的利润的,因为你知道同样的事项,符合准则,但不同的处理,利润就不一样。当时,这个合伙人就给我说到第二境界,我估计她的水平也就在第二境界。

要想到第三境界,也就是陈版主这个境界,不仅有十分丰富的实务积累,还有有长期的准则研究,这些准则研究又不是像大学教授那样只研究准则,而是结合实务,不断研究,答疑,通过会计视野,陈版主能接触到各类准则实务问题,有准则基础、实务积累,再不断的去遇到问题学习研究,解决问题,仔细看的话,某些问题,陈版主前后也出现过矛盾的回答,也不乏被指正的答案,是多年如一日的坚持,成就了大神陈版主,达到了第三境界,即,看山还是山,也就是看到各种问题,都能回归准则基本逻辑。

最后祝诸位没考出注会的,顺利考出,考出来的,也要为实现更高的境界而不懈努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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