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译注集注-屯(二)
【原文】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今注】盘桓huan:徘徊难进貌。贞,正。志行正:《屯》卦初九阳爻居阳位而得正。以贵下贱:《屯》卦初九之阳居卦之下,初为贱位。
【今译】初九:徘徊难进(万事开头难,在初创时期困难特别大,难免徘徊不前),有利于守正而居(占问安居而得到吉利的征兆),利于封建诸侯(可建功立业)。
《象传》说:虽“盘旋难进”(徘徊不前),但志行正道(志向和行为纯正)。屯难时以高贵而下接低贱,大得民众依附。
【周易正义】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注]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於谦也。“阴求於阳,弱求於强”者,解“大得民”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
[注]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注]阳贵而阴贱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子夏注】刚居屯初,造化经始之时也。险在前,民思其安也。君子知其时而不决进,故盘桓。于下,居所用正,正则民安归下,则众所服,故动于下,建侯封也。
【集解】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虞翻曰:震起艮止,动乎险中,故“盘桓”。得正得民,“利居贞”。谓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荀爽曰:盘桓者,动而退也。顿谓从二动,而退居初,虽盘桓,得其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荀爽曰:阳贵而阴贱,阳从二来,是以贵下贱,所以得民也。
【朱熹注】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盘桓,难进之貌。屯难之初,以阳在下,又居动体,而上应阴柔险陷之爻,故有盘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贞。又本成卦之主,以阳下阴,为民所归,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利建以为侯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原文】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今注】屯如邅如:为难而团团转的样子。屯,难。邅(zhun),邅转,绕圈子。如,语助词,即样子。○乘马班加:骑在马上旋转不进的样子。班,旋转不进。○匪寇婚媾gou:不是盗寇,是求婚的。匪,非,古二字相通。○不字:不嫁人。字,古礼女子订婚后即用簪zan子插住挽起的髻ji(盘在头上的发结),此引申不许嫁。○乘刚:六二阴爻居初九阳爻之上。十年乃字:十年后才许嫁。○反常:去逆就顺,故曰反常。反,返。
【今译】六二:为难而团团转(想前进又难于前进),乘马旋转不进。来人不是盗冠,是求婚的。但女子贞静自守,不嫁人,要过十年才许嫁。
《象传》说:六二之“难”,在于阴柔乘凌阳刚(是由于阳刚一方所造成的)。“十年乃嫁”,返归常理。
【周易正义】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注]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於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適於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適於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適于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於常以適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馀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於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於此,非唯男女而已。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於此。
【子夏注】阴者,依阳而成也。况当此,屯时欲进,应五。虽至于乘马班如,装饰器备而不可往者,乘初之㓂也。极数之变以待会终,得其依者,守中执志之正也。
【集解】六二:屯如邅如,○荀爽曰:阳动而止,故“屯如”也。阴乘于阳,故“邅如”也,
乘马班加。○虞翻曰:屯邅盘桓,谓初也。震为马作足,二乘初,故“乘马”。班,踬也。马不进,故“班如”矣。
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虞翻曰:匪非也。寇谓五。坎为寇盗,应在坎,故“匪寇”。阴阳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变复体离。离为女子,为大腹,故称“字”。今失位为坤,离象不见,故“女子贞不字”。坤数十。三动反正,离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崔觐曰:下乘初九,故为之难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阴出于坤,谓乾再索而得坎。今变成震,中有坤体,故言阴出于坤。今还于坤,谓二从初即逆,应五顺也。去逆就顺,阴阳道正,乃能长养,故曰“十年乃字”。
【朱熹注】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班,分布不进之貌。字,许嫁也。《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六二,阴柔中正,有应于上,而乘初刚,故为所难而邅回不进。然初非为寇也,乃求与己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许,至于十年,数穷理极,则妄求者去,正应者合,而可许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原文】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今注】即,追逐。虞yu,虞人。古时入山林必有虞人做向导。○几,近、企望。舍,舍弃。○往吝:“吝”与“遴lin”通,行难之状,此指再往前行动。吝,困难。○从禽:是释“即鹿”,指追逐鹿。吝:难。
【今译】六三:追鹿而没有虞人(熟悉山林的人)作向导,结果被迷入林中(致使鹿逃入树林中去)。君子企望得到鹿,不如舍弃,再往前(进入密林)就行动困难。(君子此时如仍不愿舍弃,轻率地继续追踪,则必然会发生祸事。)
《象传》说:“追逐鹿而无虞人作向导”,跟从禽兽(是因为获鹿之心过于急切)。“君子舍弃”之,“前往有吝难”,其道必穷。(君子应及时放弃,否则必有祸事或导致穷困。)
【周易正义】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注]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於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適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疏]正义曰:“即鹿无虞,以从禽”者,言即鹿当有虞官,即有鹿也,若无虞官,以从逐于禽,亦不可得也。“君子舍之,往吝穷”者,君子见此之时,当舍而不往。若往则有悔吝穷苦也。
【子夏注】逺于阳,欲依于五,五与二也。将来得乎是无谋度器备以从禽也,故获于林中。君子知几不如舍之,往则吝也。
【集解】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几,不如舍,往吝。○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案:《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辞。王用三驱,失前禽,是其义也。
君子舍之,往吝穷也。○崔觐曰:君子见动之微,逆知无虞,则不如舍,勿往。往则吝穷也。
【朱熹注】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阴柔居下,不中不正,上无正应,妄行取困,为逐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见几,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原文】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今注】求而往,明也:六四与九五相比,五阳来求四阴,是迎亲,四阴前往为嫁,所以明于婚礼。到外曰“往”。
【今译】六四:乘马徘徊不进,为了求婚,此行吉祥无不顺利。
(四马前进,步调不一,但如坚定不移地去求婚,则结果必然是吉祥顺利的。)
《象传》说:求婚而前往,明于婚礼。
(坚定不移地去追求,是明智之举。)
【周易正义】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注]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巳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
[疏]正义曰:六四应初,故“乘马”也。虑二妨巳路,故初时班如旋也。二既不从於初,故四求之为婚,必得媾合,所以“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注]见彼之情状也。
[疏]正义曰:言求初而往婚媾,明识初与二之情状,知初纳巳,知二不害巳志,是其明矣。
【子夏注】时之屯,阴求阳之深也。之其应者,皆乘马备饰而待于行,两意求之而遂往,明得其情,吉无不利也。
【集解】六四:乘马班如,○虞翻曰:乘,三也。谓三巳变坎,为马,故曰“乘马”。马在险中,故“班如”也。或说乘初,初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无不利。○崔觐曰:屯难之时,勿用攸往。初虽作应,班如不进。既比于五,五来求婚。男求女,“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虞翻曰:之外称“往”。体离,故“明也”。
【朱熹注】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阴柔居屯,不能上进,故为乘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应于己,故其占为下求婚媾则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原文】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今注】屯其膏:屯积油汁。屯,聚。豪,油汁。○小贞吉;小,少,古二字通用。施未光:九五之阳居两阴之中,故未广大。光,广。
【今译】九五:屯积油汁,屯积的少,占问则吉,大量屯积此占则凶。(把肥肉囤tun积起来。占问小事吉利,占问大事凶险。)
(只顾自己囤积财富而不注意帮助别人,是很危险的,那样做,办小事虽有成功的可能,但办大事则必然会出现凶险。)
《象传》说:“屯积油汁”,未能广施于从。
(“只顾自己囤积财富而不注意帮助别人”,这样的人即使想有所作为,其前景也不大光明。)
【周易正义】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注]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
[疏]“九五屯其膏”至“大贞凶”。○正义曰:“屯其膏”者,“膏”谓膏泽恩惠之类,言九五既居尊位,当恢弘博施,唯系应在二,而所施者褊狭,是“屯难其膏”。“小贞吉,大贞凶”者,贞,正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是小正为吉。若大人不能恢弘博施,是大正为凶。○注“固志同好,不容他间”。○正义曰:“固志同好,不容他间”者,间者,厕也。五应在二,是坚固其志,在于同好,不容他人间厕其间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子夏注】屯动于险中,非常之时也。有非常之才而后可以济之矣。五守中,而独应,无膏泽以及天下也。小以自守可也,将以大正,凶之道也。施岂光乎。
【集解】九五:屯其膏,○虞翻曰:坎雨称“膏”。《诗》云:阴雨膏之,是其义也。
小贞吉,大贞凶。○崔觐曰:得屯难之宜,有膏泽之惠。谓与四为婚媾,施虽未光,小贞之道也,故“吉”。至于远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应,冒难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贞凶”也。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未光也”。
【朱熹注】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虽有六二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九五坎体,有膏润而不得施,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守正而不免于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原文】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今注】泣血,古人指无声泣哭。何可长:上六为《屯》之终,故没有什么可长久的。
【今译】上六:乘马徘徊不进,泣之泪水不断。
(四马前进,步调不一,进退两难,悲伤哭泣,泣血不止。)
《象传》说:“泪水不断流”,何可长久。
(“悲伤哭泣,泣血不止”,这种状况怎能维持长久呢?)
【周易正义】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注]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適,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適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疏]正义曰:处险难之极,而下无应援,若欲前进,即无所之適,故“乘马班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疏]正义曰:“何可长”者,言穷困泣血,何可久长也?
【子夏注】屯难而后者也,以柔居极,屯道穷也。乘马班如,将何行乎,故泣血涟如,凶可知也,不能久也。
【集解】上六:乘马班如,○虞翻曰:乘,五也。坎为马,震为行,艮为止,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涟如。○《九家易》曰:上六乘阳,故“班如”也。下二四爻虽亦乘阳,皆更得承五,忧解难除。今上无所复承,忧难不解,故“泣血涟如”也。体坎为血,伏离为目,互艮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虞翻曰:谓三变时,离为目。坎为血,震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涟如”。柔乘于刚,故不可长也。
【朱熹注】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忧惧而已。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