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包括江苏、河北在内的很多地方相继出台文件,明确司法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此,一些律师朋友对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能否实行“风险代理”有不同理解。
▲ 图源:深圳律师网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司罚决字[2021] 3号),认为以刑事案件的不同判决情况作为支付不同金额费用的条件,一家律所存在违反刑事案件不得风险代理收费规定的行为,并对其予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4月8日,广东闻天律师所(下称“闻天所”) 与委托人杨某签订了《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020)广闻律刑字第0402号),约定律师费为人民币30万元整。2020年6月3日,闻天所与委托人杨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二审改判鲁某缓刑或一年半以内有期徒刑的,杨某支付人民币80万元作为闻天所的办案奖金;若二审改判鲁某两年以内有期徒刑的, 杨某支付人民币40万元作为闻天所的办案奖金。2020年6月3日,杨某作为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代理人与闻天所代理人郑某某签订了 《鲁某案件代理协议》,协议约定若鲁某案件在不需要谅解书的情况下办成二审关押多久判多久,有期徒刑在一年三个月以内的,杨某一方支付给郑某某方人民币110 万元整;若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杨某方支付给郑某某一方人民币90万元整;若二审维持原判,则某一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郑某某一方将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同时,闻天所免费代理后续的民事案件。深圳市司法局认为:以刑事案件的不同判决情况作为支付不同金额费用的条件,闻天所存在违反刑事案件不得风险代理收费规定的行为。【律媒智库】注意到,深圳市司法局引用了以下一些法律规范的条文。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并如实入账,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收费的举报和投诉,不得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领域违反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或者违反风险代理管理规定收取费用。第六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