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在:“兼”道与尚“同”,墨子的整体观探析
前言:墨学在先秦被尊为“显学”,墨家被称赞为“上世之若客”,墨子则被尊为“真天下之好”。考其内在原因,不仅仅是因为“绳墨自矫”以“备世之急”的自我奉献的高尚情操,更是因为墨子墨家有着深厚的整体观并为之践行——“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利天下为之”。所以,传统文化中,墨学最大的特点就是从整体观或全局视角来思考问题,在墨家看来,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墨学理念的提出,比如“兼爱”“尚同”等等,都是建立在整体观之上的。本文试图从墨学的基本主张来揭示墨学的整体观。
关键词:墨子/兼/同/整体观
一:墨子的“兼”道。
兼爱是墨学的核心思想之一。通常的看法认为,兼爱是无差别之爱。然而,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首先,墨学文本中关于兼爱的论述,并没有兼爱是无差别之爱,以及相似的论述。相反,在墨学里明确的提出爱有厚薄的差别——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墨子,大取》下引只著篇名)其次,“兼”的本义是“一手执两禾”,也没有“无差别”之意。而是指将两个存在差别的个体放在一起,形成整体。墨子说“是故江河之水,非一水之源也;千镒之裘,非一狐之白也。”(《亲士》)这即说明整体是由不同个体所构成的,而整体必然包含不同个体。在墨子看来,天下不同的人,不同的地区都同属于一个整体。既然所有的人同属于一个整体,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人与人应当相亲相爱,互助互利,共生共赢。并且也只有在平等的、相亲相爱、互助互利的基础上才能够共生共赢。人都应当认识到个体是整体的一部分,就像一滴水融于大海。但是墨家的整体观,并不等同于集体主义,更不存在为了集体主义而牺牲个体利益的主张。相反,墨子认为“杀一不辜,必有一死罪”(《非攻》)“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大取》)墨家认为“天下不若身之贵也”(《贵义》)为了天下利益而杀一人,并非是真的爱利天下,因为“夫杀之人为利人也悖矣!”(《非攻》)在墨家看来,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并非服从的关系,而是相互性的关系,为了大部分人利益牺牲少数人利益,并不符合墨家的整体观,而是被墨家所批判的“以众暴寡”。所以,墨家的整体观下的集体主义是指由个体组成集体,并且集体应当承担保护个体的义务的一种思想,而非个体应当服从集体的主张。墨子认为,世界虽然是一个整体,但是却包含不同区域、不同种族和不同文化。“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法仪》)多元性、差异性既是自然的法则,也是世界的特点,社会的发展应当是保持各自的特点,并在各自特点上,无限完善和提高。
二:墨子的“尚同”
墨子有“尚同”的主张,一般认为“尚同”就是完全服从于上位者。然而这也是很大的误解。在墨子看来,一切服从上位者的命令,就像影子和声音一样,毫无价值。“同”也并非指一模一样,在墨学里“同”有着严格的定义。什么是同呢?据《墨经》记载,“同:异而俱于一也。同:重,体,合,类。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也就是说,“同”指的是差异的共性。同,包含“重同”,即一实二名。比如,“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可。说在重。”狗和犬是对这种动物的不同的命名,这就是一实二名的重同。同,包含“体同”,体,分于兼也。体即部分,兼即整体,体同即部分同属于整体。比如,手,足同属于人的整体。另一个含义是,在同一整体中的相同部分。比如画一条线段AB,在这条线段中间作CD两点,AD与CB就有CD这一部分相同,此亦体同。同,包含“合同,俱处一室”,比如学生和老师都在一间教室里。值得说明的是,合同这个概念出自墨家。现代意义上的合同,恰恰也是不同个体之间组成的共同遵守的契约。同,包括“类同”,比如男人、女人都是人,这就是类同。
什么是异?《墨经》认为,“异:二,不体,不合,不类。 异:二必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所不构成同的就是异,异是事物的自然特性。墨学的同异论,从不同角度分析,并认知事物,墨学并不认为同异是相对论,“有其异也,为其同,为其同也异。”同异是并存的,完全不同的事物,也有相同的共性。相同共性的事物,也同时必然包含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所以墨子说,同异交得。“异而俱于一”和“一手执两禾”的内涵相差无几,所以“同”和“兼”一样,都是墨学整体观的体现,墨子说“夫恶有同方取不取同而已者乎?盖非兼王之道也!”(《亲士》)墨子的尚同理念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兼顾同与不同,使所有的人都能自由强劲的的发展,而不必被强迫按照他人的模式而生存。
三:墨子整体观下的社会构成。
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既是自发自觉的形成,同时也是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人类社会文明的传承和发展有赖于群体性的生活方式。单独的个人无论能力多么强大,都无法战胜自然的灾难。所以,人类群体性的生活就是为了弥补个体能力不足而形成的。在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因为人的天资的差别,进而形成不同的社会分工。最简单的分工即家庭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负责获取“周生之本”,女人负责照顾老幼。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类对生活的需求层次的增加,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由此,可以使人们从繁多复杂的技能中解脱出来,只需精通某些技能即可,其它分工由相应的人来担任。也正因为如此,社会得以高度发展,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愈加密切。由此,一个“兼爱”的社会就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兼爱”社会的原理就在于,人们同属于一个整体,个人不断提高自我专有或者说擅长的能力来服务于他人,彼此相互取与,彼此相互成就。或者说,正是因为这种分工合作,相互取与,相互成就把人类联系到一起,而形成一个整体。比如说,我们手中使用的电子产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我们享受电子产品的便利的同时,实际上正是享受成千上万人的技能为我们提供的。但是只要某些方面出现问题,比如停电、断网、程序崩溃,我们就不能享受电子产品带来的便利。意识到此,也就更能体会墨子说的“视人如己”、“为彼犹为己”的兼爱思想——既然我们享受巨大的生活便利是源自于他人的劳动,我们为什么不主动与人为善呢?毕竟“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是人之常情。所以,在墨子的整体观里,社会的构成,强调社会分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好的方式,不是期待“哲人王”的出现,而是各自能把自己的本职做好,相互成就,此之谓“兼相爱则治”,所以要“审兼而务行”。
四:科学与伦理的统一。
墨子十分注重对客观世界的研究,著名西方汉学家、中国科技史学者李约瑟曾赞叹:“墨家的科学水平,超过了整个古希腊!”比如《墨经》中对几何的点、面、圆、方等给出了科学的定义;对于物理学中的光学、力学也进行了充分研究。墨子用几何原理论证兼爱:“凡学爱人,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从爱自己开始,始于父母亲人,逐渐外延而爱其他人,就如同降落在水面上的雨点激起的圆圈,由小至大,又彼此交集,这是最形象的兼爱图像。甚至墨子用最古老的微积分方法论证了兼爱的可能性“无穷不害兼”,实现了自然科学对人文伦理的完美论证。人所追求幸福的标准各不相同,但是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人生的愿望。因此,也就形成追求完善整体社会的共同目标——“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非命》)因为只有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更有利于实现每个人的美好愿望,否则即便在乱世有少部分人能够达成所愿,也只不过是“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非攻》)整体的福祉,才是墨子的追求。
另外的,主观的世界,无论追求怎样美好的愿望,如果没有对客观世界的研究,也就没有办法掌握改变客观世界的方法。所以,墨子不仅仅注重整体社会的福祉,同时也注重对自然的研究。众所周知,墨子在几何、光学、力学、机械制造等方面成就突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科学巨匠,在墨子看来,科技是改变社会的重要工具。墨子认为科技能够提高整体的效率——“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法仪》)所以,在墨子的整体观中,人文伦理确定了我们将要达到的方向和目的,科学技术则为我们提供达到目的的最好的工具和方式,这是科学与伦理的完美结合,同时也是墨子整体观的另一层高度。
结语:墨子生活在战乱的时代,深刻的理解人对人所造成的伤害远甚于自然对人造成的伤害,所以积极的苦行救世,传播着普世的价值。在墨子看来,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能认识到人类是一个整体,而“恣己为政”,所以墨子确立了“天志”为最高原则,主张兼爱、非攻,尚同,以期使人们认识到,人与人虽然存在着各种差异,但是还没有必须走到你死我活的敌对立场,也许换一个角度,人们终将会发现,兼相爱要比交相恶更能满足各自的需要。罗素说“爱所以比恨好,是因为它能使有关人士的欲望变的协调,而不是冲突。”正因为如此,墨子在明知道其生活的时代充满着恶害,但是他仍然深爱着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大取》)墨子之所以最讲爱,最有这样的大爱,正是因为他的整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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