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繁简的文化现实当我们陷入繁简之争的时...

首先应当晓得选择一个哲理基点,即“和而不同”。这里的“和”着力在哪里呢?着力在“文化”。

那么,什么是文化呢?所谓“文化”当然不是“以‘武’化之”,也不是“以‘语’化之”,而是“以‘文’化之”。也就是说,汉字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都是“化之以‘文’”的。

这个“文”是“以形示意”的文字,而不是像拼音文字那样“以形示音”。
“音”不稳定、易变、难以记载(莫说没有现代录音设备、即使有录音也需要明确与物化实际的对应),
而“形”所呈现的视觉符号,不仅可供阅读、书写,而且具有观其形可明意交流、跨时空传承文化的功能;却可以与字音无关、具有绝无仅有的特质,为其它任何文字所不能。

所以,我们谈汉字字形的“繁简正俗”只能以此为基点,无需其它。对于“以形示意”的汉字而言,不仅字形力求“示意直观、确切”,同时追求视觉“明快易学、易用”。因此,既不能“偏执于唯繁是正”,也不能“误解于唯简则宜”。

汉字是具有精神的、物质的文化属性。因此是我们解决繁简之争的唯一准则。当然,也是我们审视有史以来的所有汉字(特别是异体字)、并加以规范的科学标准,以及汉字未来发展的准绳。

这个唯一的标准,可能为一些恪守西方语言学理论的学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在西方语言学者的观念里,仅只是认为“文字记录语言”,“语”和“文”概念是混淆的,并不认为与文化有内在的关联。但是,无法否认:每一个汉字都是有理据的这个事实;理据就是汉字的文化属性。

理据认识的来源,一般以事物本身为依托、或是特定的寓意内涵、或是具有特定含义的部件、亦或是形意的沿革定形,总之各有特定的成字的根据,是对现实世界思考的直接呈现。也就是说,汉字是根据视觉表象、经思维活动“认可”的图形符号,表达了思维的发生、过程和结果,记载着思维内核的活动,呈现出思维内核的物化状态,而语言只能充作思维的外壳。

比如,有谁能够否认,先人将“不”字和“正”字组合为“歪”字的时候,不是“记录”“呈现”思维过程的这个现实?!有谁不会承认,先人们通过观察、思考、研究区别了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特质,才创造了“木字旁”和“草字头”分别加以描画、呈现、记录?这完全是相似性联想的思维的直接刻画,远远超出了作为“思维的外壳”的语言,而是密切深入思维活动的内核。为了说明问题,在这里再举一个“道”字为例。“道”字,即便是按照西方语言学观点,先有“语”(音)而后有这个字,也无妨。因为“道”字由“首”和“辶”组成。“首”是人的头,即眼、耳、口鼻和脸等感官和脑有机组合构成。“辶”即辵(chuò),就是行走的意思。这个组合示意“首行走”或曰“‘行走’着的‘头’”,即先人们表达‘头脑根据感官获得的信息加以思考的过程、过程即如行走’——由“见闻”而思考、而生思路、而化思绪、而成思想。也就是感官在对自然、社会和人本的感知的基础上,对事物本身及其变化、发展规律及其终结的思考全过程,简言之,所谓“道”其实就是人对世界上一切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这就是常人感到难以理解的“道”。

“道”难道不是思维内核的刻画?!所以,老子在《道德经》里面将“道”表达为“道可道,非常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很费解,却原来只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理解“道”字理据本身的意义。至于“费解”那是因为“道”“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空而异、因知而异、因行而异”而已,“道”本身就是“以形示意”的文化符号,所以,我们说:
认识汉字是在学习汉字文化。“繁简正俗”唯以文化是瞻。仅以笔画为准决定“繁简正俗”是不妥的,比如,论笔画多少,那么,甲骨文的“云”被作为“简化字”取代了所谓“繁体字”的“雲”,孰正孰不正?“云”,理据象形、易写;而“雲”与气象字“雾雷霜霾雪霈電”等具有科学的文化认知相类,由此类推易学。如何去判定“繁简正俗”?(戴汝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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