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通读 第三十六章
《道德经》通读 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这利器不可以示人。
此章可名:自弱者生
老子在这一章用四个排比的句式“将欲......必固......”,从四个方面述说“微道明示”,明的是,想要合拢,先要张开;想要使其弱,先要使之强;想要废除,先要使之兴;想要夺取,先要给予。这是老子明白告诉我们的“象”,而在如此明白的“象”里,包含着微而不见的道,这个道就是,柔弱胜刚强;就是自弱者生。
老子这里所说的“将欲......必固......”,是谁之象?
1、是天地之象吗?
不,天地,既没有将欲,也没有必固,日月星辰光照天地,何有将,何有欲,何有必,何有固。因此,这四必,说的不是天地,天地无此象。
2、是万物吗?
不,草木没有将欲,鸟兽没有将欲,山水也没有将欲;总之,万物没有将欲,也没有必固。这四必,说的不是万物,万物无此象。
3、当是说人。
人有此象吗?若无此象,老子何以如此说。若有此象,此象何道之有。如果无道,何以理解老子“四必”之后的那句“是谓微明”?
这几问,告诉我们,当仔细读老子的《道德经》。
这一章所说的“四必”可以肯定说的是人象。但人之象,应有细分,一为自身之象,一为人人之象。
自身,指一个人自己,也有两分,一为心,一为身。以“四必”养身,
可谓养身之道,以“四必”养心,可谓养心之道。
以养身说,一张一弛强身,只张不弛,或只弛不张,身死。刚柔相济,身之健也;弃欲则身兴,抑狂使静,则身安。
以养心说,当张弛有度;有柔弱心也有坚强意;欲则抑,兴则止;不可妄,心安之。
是谓道,微道,人的勉强之道,因为它是人之有意守道,非万物的自然之道,非天地万物之大德。
人人之象,如何理解?
人人,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四必”之象。
其一:人与人之间的有道关系。张弛之道,一如“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亲疏有度,君子周而不比。使弱者强,祛人妄心使欲者清,使人无贪有大安。
其二:有意让人有大欲,致其至极;为了使人弱小,先使他强盛;想要废除别人,先让他大兴。打算夺人之有,先要为他有所付出。
其一有道,其二非道。切不可把老子的所说,当成了与人争雄的手段,将其看作处世之道,也不是老子的本意。
柔弱胜刚,是说,柔弱胜过刚强,柔弱者自生。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是比喻说,作为鱼,是不能离开水的,作为人,是不可离开大道的。(渊乎似万物之宗,大道如渊。)一个人的强,就像国之利器一样,是不可以示于人的。否则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