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死亡,浙江一对老人将两个亲孙女告上法庭

一场意外,儿子死亡,

为分配赔偿金,

爷爷、奶奶状告两个亲孙女。

今年的4月20日,台州临海男子张某在外打工时,在工地施工作业中,意外当场死亡,留下两个女儿,还有年迈的父母。

这对张小朱和张小紫姐妹俩来说,无异于睛天霹雳。因为去年底母亲刚因病去世,今年父亲又因意外遭遇不测,短短半年不到,姐妹俩就接连失去两个至亲。

和工地协商后,两人拿到了父亲的死亡赔偿金158万元。母亲生前生病二三十年,不仅用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在外面借了钱,负债累累。这些赔偿款刚好用来解燃眉之急。谁知6月,两人就接到了临海法院的传票,原来是爷爷奶奶为了分割赔偿款告到了法院。

爷爷奶奶年迈,膝下育有二子一女。去世的张某,是两人的长子。此前二老一直居住在长子家里。他们要求分割扣除丧葬费以后赔偿款的一半,即76.5万元。两孙女表示钱已经用于支付父母生前的债务、建房以及两人读书生活的费用,甚至还不够支付债务,况且爷爷奶奶80多岁了,也用不到这么多钱。第一次开庭时,孙女为了证明钱已经支付欠款,叫来了40多个证人作证。而原告方也未作退让,案件因双方分歧较大而陷入僵局。

法院考虑到本案系家庭内部纠纷引起的,一判了之无法解决矛盾,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村委会进行调解,找到症结所在。原来,两孙女觉得这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接受继承的同时也就接受了债务清偿的责任,两姐妹承担起了还债的义务,这笔钱应该由她们来支配,没有爷爷奶奶的份额。

死亡赔偿款究竟算不算遗产?

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有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款不同于遗产,系公民死亡后向其近亲属进行补偿的。这里面也包含着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能挪作他用,用来归还借款。

那么这158万里属于两个老人的份额应该有多少?综合两孙女的实际经济情况、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11月10日,法院经过最后调解确定由两个孙女支付爷爷奶奶30万元,在2023年年底前分四次给付。既不至于给两孙女过重的经济压力,又保障了两位老人的生活,祖孙四人的关系在法院调解下也不再剑拔弩张。

来源: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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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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