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茁壮时
说起中原帝国的强盛,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秦皇汉武”,他们自然有骄人的业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穷兵黩武的影子,甚至是灭亡在即的前兆。真正为帝国涵养实力的,应该首推汉帝国的文景时期,尤其是文帝在位的16年。这一时期最明显的特征,是民生得到基础性改善,民间社会空前活跃,帝国迎来了茁壮成长的青春岁月,史称“文景之治”的盛世时光。
这些成绩是怎么取得的?当然是托皇帝陛下的英明。但皇帝陛下的真正英明之处,却在于他们不是卖弄一已聪明,而是更加相信大众智慧。汉初奉行“无为而治”的哲学,又称黄老之学。它认为万事万物有各自的运行规律,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施加干预反而弄巧成拙。治国理政在于做好朝廷该做的事,让百姓自主安排生活,相安无事就能天下太平。朝廷干涉百姓生活是愚蠢的,百姓破坏统治秩序也是不允许的。按照这个思路,汉初的几任皇帝实行了一条自由主义的国家路线,在尽可能的程度上释放了民间潜力。
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保证和自由,或者说,汉帝国的子民获得了一些基础的政治经济权利:
一者,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汉初提倡轻徭薄赋,高袓定地租“十五税一”,已经比前朝的“十税一”轻了很多。文帝时,为了鼓励农耕,又宣布“收民田半租”。景帝则将“半租”的税率固定下来,“三十税一”成为当朝定制。
当然,国家的租税轻,不一定农民的负担就轻。如果土地集中在官僚和大地主手里,减租只能便宜既得利益者,他们则未必把好处让渡给佃农。关键在汉朝初年,是个自耕农和小土地所有者为主体的社会,因而朝廷的减租在当时就具有了普惠的性质。
另外,汉初的统治者禁止随意征调徭役,也就是义务劳动。高袓时规定成年男丁每年服役一次,而且都选在农闲季节。文帝时将每年一服役改为3年一服役,甚至一度取消了“戍卒令”。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17岁“傅籍”(登记服役),改为20岁始傅,最后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推迟至23岁。
二者,人民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权利。
高祖时期还在延用秦朝的“抑商”法令,惠帝和吕后意识到了这一弊端,“复弛商贾之律”,解除了对商人的限制性条款,有效促进了经济复苏。
文帝时下令开放山泽,允许民间开发矿产和渔盐资源,甚至废除了“盗铸”罪,放任百姓铸钱。又相继免除关税,废除通关用“传”(通行证)制度。景帝时恢复了边境贸易,与周边互通“关市”。这样人民获得了贸易自由,商人解除了国家限制,并且享有了煮盐、开矿、跨地区流通、以及开展多种经营的权利。
自由政策便利了商业发展,商业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农牧业生产及其商品化,市场被充分激活。史书上说人人都各展所长,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彼此都满足了需要和欲望。农业大跃进,粮食供应充足,达到“每石粟十余钱”的廉价程度。西北沿长城形成了农牧混合区,其它地区也相继出现了养鱼、种植林木及经济作物的专业大户。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形成了“平均利润”。司马迁指出,当时无论在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果园业、经济作物业或各种手工业、商业等领域投资,所得的利润率大致相同,大约都是20%。这表明市场发育成熟,促成了农牧工商各行各业的协调发展和平稳增长。
所以文景之世被誉为中国自由经济的黄金时代,有这样的条件,以中国草民的吃苦耐劳,怎么能劳而不富呢?
三者,大众和知识分子获得了言论和学术自由。
首先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朝廷废除了“挟书律”,允许人民读书和传播学问,鼓励进言献书,许多藏在夹壁里的古籍得以重见天日。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吕后又下令“除三族罪、妖言令”,取消了以言定罪的恶劣作法。
文帝二年,刘恒对群臣说:“古代明君治理天下,会鼓励进谏和批评,以保证朝廷的清正廉明。而现在,法律设立了“诽谤罪”和“妖言罪”,弄得大臣和百姓不能尽情陈述心中的想法,皇帝不能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样怎么能行呢!我宣布,废除这些堵老百姓嘴巴的条令!”
于是,删除了诽谤罪,允许百姓议论朝政,献计献策。就算有小民诅咒皇上,也不算有罪。这样,西汉王朝逐渐恢复了言论和学术自由,迎来了百家争鸣的第二个小阳春。
四者,帝国官民受到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秦政的两大弊端,除了盘剥过重,就是酷法害民了。不仅因为刑罚严酷,而且肆意迫害良民,给秦人造成了最深的苦难。如何减轻这种国家伤害,缓解官民矛盾,是摆在西汉统治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黄老给出的方案,称为“省禁轻刑”,减少限制自由的禁令,严格罪与非罪的界限,禁止残害无辜。
汉初,延续了大量秦朝苛法。虽然将影响最广的“什伍连坐法”删除了,但家属连坐的条款还保留着。
文帝登基的第二年,就提出:“公正的法律,是禁止暴乱而引导向善的。现在有人犯法,已经被定罪,还要牵连他们无罪的父母、妻子、儿女。我很不赞成这种做法,你们商议一下怎么改”。大臣回奏说:实施连坐,是为了让百姓顾及亲人而不敢轻易犯法。这种做法很有效,不改为好。文帝反驳道:“法律公正百姓才会忠厚,惩罚得当百姓才会心服。何况引导百姓向善,不是官吏的职责吗?现在政府不能教化百姓,又使用恶法害民,不是带头作恶吗,又怎么能禁止犯罪呢?”
那些大臣十分惭愧,于是改口说:“陛下给百姓大恩大惠,不是我们这些臣下所能想到的。我们遵从诏书,废除收孥连坐的法令”。
那么,从那个时候起个人就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不再株连其他无辜。而且司法实践上实行“罪疑者予民”的原则,就是疑罪从无的意思。史书上说“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全国一年只有400件案件,真好象刑法只是备用的一样。
“文景之治”的历史成就。
事实证明,自由或“清静”的国家政策收到了稳定社会、恢复生产、促进流通的显著成效。国民经济迅速复苏并提升,出现了繁荣与和乐的景象。汉初这个小政府,实现了那些大政府无可比肩的辉煌,达到了“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境界,尤其是留下了一段民生幸福、社会发育的宝贵时光。
西汉初年,兵燹战火之后,全国总人口估计在1500万到1800万之间,到景帝末年已经恢复到3600万。
据《汉书》记载,经过汉初70年的发展,只要不遇水旱灾害,百姓总能家给人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陈陈相因,以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钱币散落一地。街头巷尾都有骏马,田野间更是马匹成群。平民百姓安居乐业,吃的是粱米肉食。做官的长期在位,子孙就在那里长大,甚至就按照所做的官职来做自己的姓氏,据说仓氏,库氏,庾氏,这都是汉代文景时期那些担任仓库管理的官员改变姓氏的实例。
除了物质繁华的成就,诸子百家获得学术自由以后重新活跃起来,对秦朝的文化破坏产生了一定的抢救与修复作用,对中国人的健康精神养成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因而在帝国和民族发展史上有其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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