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知识: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形式和状态,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
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所以在做事情的时候应该重视量的积累,要不失时机的促成事物的飞跃以及要坚持适度原则。譬如“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意思是治理大国应该像烧菜一样难,应该像烧菜一样精心,两者都要掌握火候,都要注意佐料。体现的就是要坚持适度原则。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