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市场经营主体——联合体企业的组建(上)
本文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之道》连载第16篇。进入“神农岛”公众号,点击“新书速递”→“新书连载”,查看往期连载。《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之道》实体书已上市,当当网、京东均有售。
下 篇 联合体企业品牌: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载体和主体
第一节 联合体企业组建路径及模式
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要政府、企业双轮驱动。那么,联合体企业如何驱动呢?
(一)联合体企业的责任和使命
第一,在产业和品类上,联合体企业应该起到主导、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合作社、大小农户共同发展,成为引领产业和品类健康发展的“带头大哥”。
第二,在企业品牌上,要做区域公用品牌的代表。在区域公用品牌之上,打造企业品牌,解决区域公用品牌做得震天响,可消费者却不知选择谁的问题。
第三,在企业品牌与区域公用品牌的关系上,联合体企业品牌对区域公用品牌要起到承载和弘扬的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判断标准:市场竞争能力是首要条件
判断一个联合体企业是否合格,首要条件不是产业整合能力,也不是资本实力,而是赢得市场竞争的能力。
只有取得市场成功,获得消费者认可,联合体企业才拥有真正的产业整合、带动与引领能力,也才可能实现产业使命和任务;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三)组建方式一:有则引导,龙头择优
每个区域都会有一批依托区域产业的农业龙头企业,或大或小,或国资或民营。联合体企业完全可以从中择优产生。
如果有产业基础良好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政府进行引导、扶持、改造,即可作为联合体企业,作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的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如东阿阿胶、伊利乳业、乌江榨菜等。
从本质上说,中粮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首农食品集团等中央或地方国有粮农企业,承担的正是国家或区域的农业发展联合体企业的重任,只是发挥作用大小不一。
如果有实力和能力兼具的民营龙头企业,政府则应该集中优势资源,支持和推动其成为联合体企业,引导其扛起产业大旗,如好想你枣业、百瑞源枸杞等。
从现有农业龙头中择优,引导、培育联合体企业,是相对省力的做法。但有两个关键点:政府不越位,企业要作为。
(1)政府不越位。企业才是市场经营主体,政府更多的是服务、支持、引导,即使是国资背景企业,政府也不能过多干涉。
(2)企业要作为。作为联合体企业,在可持续、可盈利的基础上,也要承担产业带动、产业扶贫、富民强区、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组建方式二:无则主导,三力合一(敬请期待下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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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之道》,该书是娄向鹏品牌农业系列的第三部,揭示了中国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法,在理论方法和落地实践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本书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找到了根本动力:政府和企业双轮驱动
构建了两大支点:区域公用品牌和联合体企业品牌
提供了两大方法论:为战略寻根、为品牌塑魂
解决了两大问题:市场主体薄弱,区域公用品牌没有抓手
作者:娄向鹏
神农岛首席顾问、神农论坛发起人、中国人民大学农发所品牌农业课题组组长、福来战略品牌营销咨询机构董事长,长期致力于大农业产业战略品牌营销的研究与实践。
历任山东寿光蔬菜、广西横县茉莉花、江苏盱眙龙虾、广西容县沙田柚、内蒙古兴安盟大米、仲景食品、南方黑芝麻、湘村黑猪、兰格格乳业、新疆果业集团、沁州黄小米集团、百瑞源枸杞、史丹利、心连心、拜耳作物科学、云天化集团、果之初、蒙牛乳业、雏鹰农牧、国联水产、仲景宛西、东阿阿胶、神奇制药、中国黄金等战略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