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朝 | 试评麓川的兴衰

麓川,原为十三世纪元王朝在云南行省西南部金齿地区设置的六路总管府之一,明王朝改置为“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是明代在云南西南边境设置的一个傣族土司区,其中心地区为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陇川两县全境及梁河、潞西两县的南部一带。从元朝末年开始,直到明朝正统年间的近一百年里,傣族首领土司思氏势力在这里发展起来,一度颇为强盛,据有以麓川为中心的大片地区,统治着以傣族为主的多种民族,形成了与明王朝对抗的地方性政权。它的活动构成了傣族史特别是德宏地区傣族史中的一个重要篇章。它虽是元、明王朝中央封建政权统辖下的一个土司地方政权,但它与中央封建政权之间的关系又是颇为错综复杂的:有的时候,麓川土司政权对中央王朝恭顺臣服;而随着这个政权势力的强大,它又多次和中央王朝发生对抗,乃至酿成大规模的战争,即明朝历史上著名的“麓川之役”。麓川政权也因它在战争中的失败而消亡。“麓川之役”是明朝历史上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事件之一,也是云南少数民族史特别是傣族史上的重大事件。依据史料阐述麓川土司政权兴起、强盛以及衰亡的全过程,并进而就麓川兴起的原因、麓川的社会性质、麓川土司政权与明王朝的关系以及麓川的活动在明王朝政治生活中的影响等问题试作探讨,无疑是傣族史研究中一个有意义的重要课题。

考察麓川政权从兴起到衰亡的全过程,约可分为三个阶段,即:

(一)思可法时期。(约1340~1371,即元顺帝至元六年——明洪武四年)

元朝末年,日益腐朽的元王朝封建政权在中原地区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云南行省,两大统治集团——元梁王和大理总管段氏又互相攻杀,大大削弱了统治力量。在这种情况下,麓川地区的傣族首领思可法乘时而起,取得了政权,并且日益强大起来,作为金齿地区新兴的强大势力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这一时期,麓川不断向外发展势力,“数有事于邻境”,并吞附近的路甸,“盗踞一方”。元王朝若干次下令讨伐,或未成行,或不克,或自诩已克而实际未克,均不了了之;又曾下诏招谕,亦不以命。元王朝对之完全无可奈何。而思可法更乘胜罢掉了所占领路甸的土官,把这些地方分赏给自己手下有功的人。到至正十五年(1355年),思可法派遣儿子满散向元王朝入贡纳款,元王朝对于思可法前事也只好“寝而不问”,并且设置平缅宣慰司,任命思可法为宣慰使,“以羁縻之”,使思可法占据各地合法化了。从此以后,思可法对元王朝“虽纳贡赋,奉正朔,而服食器用之类,皆逾制度。元不能制,百夷之强始于此。”据傣文《麓川思氏谱牒》记载,思可法除兼并了麓川附近诸部之外,甚至暹罗、景线、景老、整卖、整东、车里、白古等与相距较远的诸部都“相率称臣纳贡”。是时思可法势力之强大,可以概见。

(二)思伦发时期(1382~1399,即明洪武十五年——建文元年)

这一时期,思可法之孙思伦发继承父祖遗业,并加以发展,使麓川政权的势力达到了高峰。仅从其境域来看,钱古训《百夷传》开篇就说,“百夷在云南西南数千里,其地方万里。景东在其东,西天古剌在其西,八百媳妇在其南,吐蕃在其北;东南则车里,西南则缅国,东北则哀牢(今之金齿卫也)西北则西番,回纥。”景东,即今云南景东县;西天古剌,即今缅甸白古,八百媳妇,即今泰国北部清迈、清线一带;吐蕃,即今之西藏;车里,即今云南西双版纳;缅国,即今缅甸,哀牢,即今云南保山;西番、回纥,指今云南滇西北丽江一带。由此可见当时麓川政权统治区域之广。

麓川势力的膨胀促使思伦发野心勃勃地企图摆脱明王朝的控制,实行较彻底的封建割据。他虽于洪武十七年(1384)遣使入贡,并接受了麓川平缅宣慰使的任命,但在第二年就率众十余万进攻景东,还进而与芒部、东川、广西等府的一些少数民族首领相勾结,企图大举进攻云南内陆。明军严阵以待,在摩沙勒战役和定边战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打击了思伦发的嚣张气焰,迫使他退回麓川,无力再向内陆侵扰。由于麓川在定边战役中的失败及其他一些原因,其政权内部发生了部酋刀干孟驱逐宣慰使思伦发的叛乱,经明军讨伐方告平定,思伦发得以复职。麓川政权经这一变乱而大大削弱,在其原统治区域内,不少地方被明王朝另外设置土官管辖,脱离了麓川的统治,计有孟养、木邦二宣慰使司,孟定府,镇沅、威远二州,潞江、干崖、大侯、湾甸。者乐甸、孟琏、促瓦、散金等长官司。这样,麓川土司的统治区域大大缩小,而明王朝对麓川一带地区的统治则相应加强。自刀干孟之乱告平定直到明英宗正统初年的三十多年里,麓川地区乃至整个云南地区都比较安定,因战乱而受到破坏的社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三)思任发时期。(1413~1441,即明永乐十一年——正统六年)

永乐十一年(1413年),思伦发次子思任发代其兄思行发任麓川平缅宣慰使职,从这时直到正统六年(1441年)麓川城破时为止,他任职长达近三十年。此人“狡狯愈于父兄”,惯于采取两面派手法。他一方面对明王朝表面上恭顺备至,朝贡甚勤,自永乐十一年至正统三年的二十五年里,仅据《明实录》记载统计,麓川一共向明王进贡十二次,约为两年一次,长期保持着臣属明王朝的正常关系。另一方面,从永乐末年起,他开始进行武力扩张,首先是侵夺与麓川邻近的土司地,如木邦,于崖、南甸等,然后转向较远地区,如孟定、潞江、湾甸、腾冲、孟养、缅甸等,最后直接攻击明军,侵扰内陆,如金齿、云龙、江东、顺江、瓦甸等处。他的欲望越来越大,侵地越来越广,气焰越来越高,步子越跨越远。到正统初年,他已据有思伦发极盛时代麓川疆域的大部分,且对内陆虎视耽耽,给明王朝西南边疆的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威胁。

思任发的跋扈不法,麓川封建割据政权的重新崛起,是和明王朝的边疆政策密切相关的。永乐末年,明成祖余威犹在,故麓川初次入侵南甸,被明王朝干预谴责后,即谴使谢罪,并且归还了所侵地方。成祖去世不到一年,仁宗又去世,明王朝迭经大丧,乃在各方面采取了较为小心谨慎的政策。宣德二年明王朝征交阯失败,既丧失了国威,更助长了麓川思任发的割据野心。此后思任发即加快了武力扩张的步伐,而明王朝鉴于交阯之失,多采取息事宁人的退让态度,不肯轻易出兵讨伐,仅在不得已时,才设法略加遏制。

正统三年十一月,在麓川武力内侵、节节进逼的严重形势下,明王朝命令沐晟、方政等率军进讨麓川,揭开了“麓川之役”的序幕。方政孤军渡怒江深入作战,因后援不继而败亡,沐晟率余部退回。此后,明王朝开始从各省调集大军,准备大举讨伐。

正统六年正月,明王朝正式命令王骥、蒋贵等率大军进行对麓川的初次征讨,至岁末。明军在上江战役、杉木笼战役、马安山战役及攻麓川城战役中连续取得胜利,麓川政权基本上被摧毁,仅思任发父子三人及部分家属等从间道渡江逃往孟养等处。

正统八年二月,缅甸宣慰擒获思任发。因明王朝先曾有赐擒思任发者以麓川之地的许诺,所以缅甸呈明王朝的缅书“切切以麓川地方为言”。明王朝一面重申“如彼(缅甸)能擒思任发解京,恩赏之施,必不吝惜”;而另一面又打算若缅甸“党蔽贼首,固执不与”,即准备向缅甸施加军事压力,从而导致了与缅甸之间关系的趋于紧张化。五月明王朝再命王骥、蒋贵等第二次往征麓川。王骥等完全立足于军事进剿,不考虑思任发子思机发多次遣人乞降以求达成政治解决的可能性,致使再征麓川师出无功,仅只攻下了思机机发所居住的者兰寨,掳获一些家属、从人、象马等,便毫无结果地草草结束。

正统十年底,经过长时间的讨价还价,缅甸终于将思任发交给明军。迫使思机发亲身来朝谢罪,又成了明王朝当政者最后解决麓川问题的目标。由于思机发始终疑虑不肯来朝,明王朝便不顾一切地于正统十三年第三次发动了征麓川之役,正统十四年明军渡过金沙江(伊洛瓦底江)击破思机发,又越过孟养,到达孟那,距麓川故地已千余里,由于距离内陆太远,也无法再继续深入,便与麓川残部首领思任发少子思禄缔约,许其为土目,得“部勒诸蛮,居孟养如故”,并且在金沙江立石为界,上刻“石烂江枯,尔乃得渡”,限制思禄等再回麓川作乱。于是明军班师。这样,经过明王朝大军的三次征讨,麓川政权完全破天。

如何正确评价麓川政权的兴起和衰落这一历史事件呢?

我们认为,麓川政权兴起的根本原因是麓川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当时,麓川傣族社会正处于封建领主经济的向上发展阶段,思氏领主统治集团正是在此经济基础之上兴起的政治代表。当时这一地区的傣族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的发展水平均已居当地各民族的前列。麓川傣族上层统治集团不仅统治着傣族人民,也统治着其他各族人民,把这片广大地区的各族人民统一于自己强有力的政权之下,这对促进各民族的发展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但就当时这一地区历史发展的趋势看来,如果麓川政权进一步扩张势力,它就有发展成为南诏、大理那样的割据性的地方政权,而与明王朝至多只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政治关系,或则甚至力图摆脱这种关系而分裂独立,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当时另一发展趋势,并且是主要的发展趋势是:明王朝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平定云南之后,为了巩固对云南地区的统治,正开始在云南地区推行卫所军屯田守边的制度,积极着手经营开发西南边疆。数十万内陆汉族劳动人民源源进入云南,屯田戍守,并把内陆先进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带了进来,正加速促进着云南地区的郡县化和内陆化。这一切预示着云南地区即将产生巨大的变化。麓川政权的兴起和衰落这一历史事件正是这两种发展趋势汇合的激流中发生和进行的。

从明王朝方面说来,洪武十五年平定云南之初,即设置了平缅宣慰使司,并任命思可法子满散之子思瓦发为宣慰使。但到了洪武十八年,思伦发即进犯景东,明王朝为了稳定云南的政局,保护西南边疆各族人民的安全,维持云南境内各土官之间不相侵犯,在麓川统治集团不断扩张势力、向内陆进攻、进行一系列分裂叛乱活动的情况下,坚决派出大军进行讨伐,平定叛乱,这是应当予以肯定的。经过洪武年间击退思伦发的进犯及尔后平定刀干孟之乱的历次战争,再经过正统年间的“三征麓川”之役,明王朝进一步巩固了对这一片地区的统治,把当地傣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团结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三征麓川后,明王朝撤销了麓川平缅宣慰司,并适应封建领主经济分散性的特点,在怒江以西设干崖、南甸、陇川等宣抚司,盏达、遮放等副宣抚司,猛卯、潞江等安抚司和芒市长官司,明确划分土司土官的辖区,为这一地区的郡县化创造了条件。自此之后,清代沿袭明制,在今德宏境内设置了陇川、南甸、干崖等宣抚司,盏达、遮放等副宣抚司,茫施、猛卯等宣抚司,户撒、腊撒等长官司及猛板土千总等,各土司之间无直接隶属关系,都分别由腾冲、龙陵二厅管辖。延及近代,英殖民主义者侵占缅甸后,随即开始觊觎我国领土,由于清代末年封建统治者的腐败无能,致使领土渐被蚕食。可是英帝国主义殖民者铁蹄最终也只能在麓川一线以外停止下来,看来这不能不与自明王朝起就开始经营麓川的历史影响有关。1875在干崖(盈江)曼允发生的马嘉理事件中,当地各族人民为维护祖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在和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斗争时所表现的爱国主义精神,可看作是明王朝经营麓川所获的硕果。当然,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及明王朝封建统治本身的落后性,它没有能够进一步更积极地对麓川进行经营,致使不少封建主义的爱国史学家都认为失算。清代学者师范在其《滇系》一书中,清末民初云南知名学者袁嘉谷先生在其《滇绎》一书中,都曾以王骥征麓川未能彻底郡县其地为“可叹”,这是很足以发人深思的见解。

现在我们又从另一方面考察,麓川一带地区自明正统间“三征”之后,到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明王朝又筑平麓城于猛卯,大兴屯田,使这里和内陆汉族人民的往来更加频繁,这就促进了这片地区的进步和发展。这里,我们可试以西双版纳的情况来作对比。明代的西双版纳,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约与当时的麓川地区大略相似。可是到了近现代,西双版纳和德宏两个主要傣族地区以及其他傣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不平衡状态。“云南几个傣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但在不很平衡的状态中,留下一条由领主经济过渡到地主经济的明显线索。大体说来,从西双版纳到孟连,西北上到耿马、德宏这一条弧线,再折往内陆傣族区,就是一条向前发展的路线。其发展情况是:由封建井田制向地主经济过渡,以至完全进入地主经济。其中,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在解放前还基本上完整地保留着封建井田制;孟连、耿马以及德宏边四县大部分傣族区,都是由封建井田制向地主经济过渡的地区;德宏盈江的盏西区和内陆元江、景谷等傣族区,则已完全进入地主经济。”(马曜、缪鸾和《从西双版纳看西周》)这一发展不平衡状态虽然是长期以来各方面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但就历史因素来说,其渊源所自,不能不说与明代麓川的兴起和衰落有关。麓川战事中,西双版纳土司曾出兵协助明王朝作战。此后,西双版纳地区的最高领主和明王朝之间的关系终明之世一直都是良好的,这样就保证了西双版纳最高领主的统治权的未受触动,从而使封建领主制在这里得以完整保留下来,一直延续到近、现代。这与德宏地区的变化比较起来,情况完全两样,如果说西双版纳有如西周,那德宏地区就多象已进入了春秋战国。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明初以来对麓川的经营以及特别是正统年间的“三征麓川”确曾对当地的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三征麓川”在历史上所产生的这些积极后果,却并不都是当时明王朝当政者们主观上所曾预期的。正统初年,明英宗朱祁镇以九岁幼童践祚,朝政由其祖母张太皇太后(仁宗之后,宣宗之母)及重臣杨荣、杨士奇、杨溥(时称三杨)、张辅、胡濙等主持。三杨等人是经历了仁、宣两朝的宰辅元老,富有从政经验,处理朝政大事时虽意见不尽相同,但多能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和维护王朝的威信出发,在当时朝臣中尚属比较公正持重的一派。当正统六年初,明廷讨论征讨麓川大计时,张辅等主张讨伐,而杨士奇则反对出动大兵。杨士奇内心的考虑,据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麓川之役”论赞中的说法,是:“西杨主议,舜德格苗;刘球上书,不称荒服。或亦朝多浊乱,内忧群小;北敌陆梁,外忧方大。……大臣之用心固如是耶!”这就是说,谷应泰认为,明王朝西南边疆地区形势的变化,在杨士奇、刘球等人看来,并不是最可忧虑的问题,而“朝多浊乱”,“群小”干预朝政,以及北方的边患才是越来越大的隐忧。这里所谓“群小”,主要指太监王振。王振幼时被选入宫,侍侯尚为太子的英宗于内书堂,“狡黠得上欢”。及英宗即位,他任司礼监太监,从此挟制英宗,用事弄权。正统元年,“王振初用事,欲令朝臣畏己,会〔兵部尚书王〕骥议边事,五日未奏。振教上召骥,面责之曰:'卿等欺朕年幼耶?’即日,执骥并〔侍郎祁〕埜下之狱,寻释之。”掌握军事大权的王骥被王振的威势所慑服,从此存有戒心。正统三年,思任发应向朝廷缴纳的差发金银不以时纳,朝廷对他采取了宽容的态度。思任发不思收敛,又乘木邦与缅甸相攻的机会进行侵夺扩张,并侵孟定、南甸、干崖、腾冲、潞江、金齿等处,镇守云南的明将沐晟除遣各卫军赴金齿守御外,奏请朝廷调发大军进讨。明廷初时仍持安抚的策略,命沐晟仍遣官赍金牌信符谕思任发归还所侵地,而思任发始终拒不奉诏。明廷始命都督方政、佥事张荣会沐晟讨麓川。正统四年初,方政率军攻思任发,破其大寨,由于沐晟不遣援兵,方政战死。四月,沐晟引军退还楚雄,亦暴卒。于是思任发愈骄恣,犯景东,剽孟定,杀大侯知州。五月,明廷以右都督沐昂为征南将军讨思任发。五年二月,沐昂讨麓川,不利退回。三月,思任发请罪。十二月,明廷议罢兵,“而王振欲示威荒服,先已召还甘肃总兵官蒋贵等使待命,兵部尚书王骥揣知振意,力主用兵,振大悦,遂绌廷议。于是麓川之役起。”正统六年春,蒋贵、王骥征麓川,“大会诸道兵十五万,转饷半天下,皆王振主之也。”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明廷对麓川问题的决策上,王振为了树立个人的权势,“欲令朝臣畏己”并“示威荒服”,组织了一个主张大举讨伐麓川的小集团,伺机而动。这便是谷应泰所说的杨士奇、刘球等人的忧虑是“朝多浊乱,内忧群小”的意义所在。

王振力主派大军讨伐麓川,这对于促成初征的实现曾起了重要作用。可是,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王振、王骥等之所以如此主张,并不是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发,而是为了树立个人的权势,这就不可避免地要给这一历史事件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在此后的事件发展过程中,他们不顾实际情况的变化,始终坚持以军事进剿来解决问题,排除一切政治解决的途径,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连出动大军征伐,其主要目的只不过是擒捕思任发赴京献俘和迫使思机发亲自来朝谢罪,这给内陆人民和麓川人民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本来可以避免的惨重损失。全国为之骚动,明王朝自身的元气也大受损伤,确如前人所说,是“老师费财,以一隅骚动天下。”当时河西县教谕詹英曾上疏弹劾王骥,说王骥行李“二三百杠,用夫五六百,声势喧阗,沿途劳扰,将带紵丝绢匹,密散富豪之家,下网垂钓,狼贪渔取。有司土官行李成队,好马双纤转送,别官加倍索取,各处都司官弁,潜将贿赂先行,所获有余,贪得无厌”。詹英还指出,第三次出征师出无功,“却将来降鱼户诱系,解作生擒”。从詹英的弹章中不难看出王骥等人实在是以征麓川为名来荼毒西南各族人民。因此,当王骥第三次征讨麓川后班师路经贵州时,即爆发了汉、苗、彝各族人民的大起义,王骥被围困,宫聚被杀,给明王朝的封建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正统十四年八月“土木之变”,明军被瓦刺击溃,英宗被俘,据后来出使瓦刺的杨善说,明军溃败的原因之一“六师之劲悉南征[麓川〕”,可见“三征麓川”也是造成这一恶果的原因之一。

前人对于明王朝处理麓川问题的评价,是非不一其词。《滇史》撰者诸葛元声在记录了刘球正统六年第一次反对出兵疏后评论说:“此疏卓识先见,惟振不从,以致土木之祸。”但又认为王骥三征麓川之功不可没:“然历考其(王骥)所经画,于西南夷不为无功。”《滇云历年传》撰者倪蜕于该书卷七摘录史文说:“时王振库用事,好边功,因与王骥谋,力请发兵讨之。”又转录田汝成《炎徼纪闻》中语:“麓川之役,举朝皆以为非,谓王振专权逞忿。而李文达公亦言麓川初叛,不委晟而遣别将,遂至丧师。此皆失实。思任发抗王师,歼大将,屠郡邑,坑军余,罪大恶极。释而不诛,辱国宥凶,莫甚于此。故振虽罪恶滔天,若主征麓川,义正言顺,不可诽也。”而倪蜕自己则评论说:“其言(指上引田汝成语)颇非拾唾。愚尝谓胜国三百年中征蛮屡矣,而滇之麓川、黔之播州,虽尧舜亦所必诛,正不得因王振居中而据斥为好大喜功也。”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麓川之役”论赞中也对此主要给予肯定评论。他认为,麓川虽小,但属于中国版图,思氏扩张叛乱,必须进行讨伐,若麓川演变为割据局面,将对云南、贵州及两广广大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不良影响,后患不堪设想。这些评论看来都只着眼于“三征麓川”的重大历史意义而忽视了王振、王骥等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因此也就未能全面反映历史的真实。

在上文中我们曾已述及,明王朝初年即对云南边疆进行了积极的经营开发,揭开了云南地区郡县化和内陆化的新篇章。但是当时明王朝仅只平定了残元梁王统治的滇东、滇中地区和大理总管段氏统治的洱海、永、腾地区,而对于元末形成的云南三大割据势力之一的麓川思氏土司政权,则不但丝毫没有触动,并以平缅宣慰使司一级政权的形式保留了下来、经洪、永、仁、宣四朝,麓川政权的割据性越来越严重,成为威胁明王朝全面统一云南的一大边患。因此,正统年间的平定麓川,就云南边疆地区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它实际上是明王朝洪武年间平定云南的继续,是明初平定云南所遗留的历史任务。麓川问题的演变,到正统六年准备大举初征时,据刘球的看法,只是“边将失驭,致勤大兵,虽渠魁未歼,亦多戮群丑。……若复动众,纷扰为忧。”他上书建议“推选智谋将帅,辅以才识大臣,量调官军,分屯金齿诸要害,结木邦诸蛮以为援,乘间进攻,因便抚谕,寇自可服。”这就是说,刘球认为,洪武平定云南所遗留的麓川问题,仍以洪武平定云南后的方略即屯田守边处理之,即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由于王振、王骥等人都不是“智谋将帅、才识大臣”,因而导致麓川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化。正统八年,刘球再次上书,指出:“麓川近年用兵,死者十之七八,军资爵赏,不可胜计。今疮痍未瘳,又遣蒋贵远征缅甸,责献思任发。果擒以归,不过枭之通衢而已。缅甸挟以为功,必求以木邦共分其地。不与则致怨,与之则两蛮坐大,是减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设有蹉跎,兵事不已。……”从刘球的两次上疏中可以看出,王振、王骥等人把麓川问题搅乱到如何的程度,它将导致一个怎样的后果,自是可想而知的了。刘球为了揭露王振、王骥处理麓川问题的失策而献身,他的上书是用自己的血所写成,和只谋私利而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的王振、王骥恰成鲜明的对比。

总之,在对麓川的兴起和衰亡这一重大而又头绪纷繁的历史事件作出评价的时候,我们既应看到它在历史上产生的积极作用,也不应忽视当时明王朝的当政者们因处置失当而产生的一些消极后果,这才是正确公允的态度。

原载于《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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