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红楼 | 十二正钗的排位顺序,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定的?

钗黛二人谁为冠?这其实是不需要去争辩的问题,因为作者已经写得很明白:伯仲之间,不分高下。作者精心设置,把她们写进了同一首判词,其实就是想表明:在他的心中,这两人的位置同等重要。脂批更指出“钗黛合一”,她们本是同一个人的不同阶段。

其实,一定要分辨出钗黛谁高谁低毫无意义,但是,对十二钗的排序,却体现了作者心中的好恶。

所以,有必要弄清楚作者排序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排呢?

我们先来看看作者是怎么排序的:钗黛之后,依次是元春、探春、湘云、妙玉、迎春、惜春、熙凤、巧姐、李纨、可卿。

初读时,并没有在意这个排序,深读之后,突然发现作者大有深意存焉。

我们回到第一回开篇的写作主旨: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作者写书的目的,就是为闺阁女子立传,即为一传记小说。历来传记,对排序都很考究,比如《史记》中的列传,在编年之余,结合了作者的价值取向。细品红楼十二钗的排序,与《史记》有异曲同工之妙。

排在首位的钗黛自不必说,是作者刻意要表现的双女主,又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是他最为愧疚之人,当然要排在首位。

如果按照言情的顺序,接下来应该是湘云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排第三位的居然是元春,再往下是探春,这是为什么呢?

元春是宝玉的嫡亲姐姐,探春是宝玉的庶出妹妹,初读之时,我以为作者是按血缘的亲疏远近来排的,却没意识到,四春之间有隔断,元春探春之后,却是湘云和妙玉,这就值得探究了。

深入下去,我们会发现,除钗黛之后,作者把十钗分为了四类。

第一类:作者敬仰的巾帼英雄

元春在书中相当于一个背景人物,出场时,她已获封贵妃,并给了宝玉一座青春乐园,让宝玉享受了几年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探春在书中的份量,是后期才加重的,从第五十五回代理管家开始,作者用了两个章回,来突出她的才干。通过判词以及她抽到的花签,我们知道她最终远嫁,而远嫁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去了异域做了王妃。

把元春和探春对照着来看,我们会发现,元春和探春,是一首一尾的两个王妃,元春用自己的王妃身份,给贾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让贾府在找不到出路之际,迎来了新的曙光。

贾府是以武起家的,到贾政时已历三代,希望通过以文出仕来完成转型,但直到宝玉这一代,都看不到希望。眼看爵位的世袭已到尽头,再不开辟新的出路,也只有衰败了。

正在这个时代,元春获封贵妃,无异于即将破产的集团公司突然拿到一大笔融资巨款,至少又可维持一段时间了,且有了缓冲的机会,可以把希望再寄托在下一代。

但是,元春的崛起,也只是昙花一现,“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

由此可见,贾府已失去生机,没了生产力,全靠外力的扶持,始终无法长久。

就在元春失势之时,探春崛起,虽然不如元春,但探春之远嫁,应该也给贾府带来了喘息的机会。

这便是作者将元春探春二位姐妹排在前面的深意:这是两位巾帼英雄,在贾府的男人们“安富尊荣”、毫无作为之时,她们为家族做出了比男人还大的贡献。

所以,这两位姐妹当仁不让地排在前面,作者对她们充满着敬仰之情——“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第二类:努力谋生存的孤女

排在元春、探春之后的,是湘云和妙玉。她们为何归为一类?因为她们都是孤女,且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用自己的能力谋求生存。

湘云“襁褓之间父母违”,还在婴儿期就父母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从未得到过宠爱,但她却能“搏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

幼年时生活坎坷,却搏来了地久天长,搏,拼搏之意,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这在那个时代,极为难能可贵。

湘云是众姐妹中最先订亲的,年龄比宝钗黛玉都小,作者配给她的曲词可知:“厮配得才貌仙郎”,说明嫁得很好,是个才貌双全的仙郎。

再看妙玉,“自小多病”、“入了空门”、“带发修行”、“父母俱已亡故”,师父也“于去冬圆寂了”,真是孤到了极致,哪哪都不顺,但她依然能用自己的方式赢取生存环境,搏得被贵族夫人下帖子相请的地位。

湘云和妙玉,都是活出了自我之人,不被大环境所困扰,懂得在夹缝中寻找出路,这也是作者所赞赏的生活态度。

第三类:随波逐流、明哲保身的乖乖女

迎、惜二春,虽个性不同,但却是同一类人:随波逐流、明哲保身。

这姐妹俩的个性特点,直到抄检大观园时才有所体现。迎春面对抄检后被逐的贴身侍女司棋的求救,说出“我还十分说情留下,岂不连我也完了”的话。这个平时爱读《太上感应篇》的二小姐,奉守的人生哲学就是随波逐流、明哲保身,像一只把头埋进沙子的鸵鸟,永远在逃避。讽刺的是,作者为她安排了一个“中山狼”式的丈夫,在受家暴回娘家哭诉时,得到的却是王夫人“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这样无力的安抚之语。

此时此刻,迎春是否想到了当初对司棋的冷漠?

再看惜春,更是把明哲保身做到了极致,作者给了她“矢孤介”的定评。如果说湘云、妙玉是身孤,那么惜春就是心孤,她把自己和家族完全割裂开来,抗拒与家人产生关联。所以,当入画被查出私藏有男人用品,即使被认定在可行范围内,她也坚决地把入画给送走了。

入画是她从宁府带出来的丫鬟,也是她与宁府唯一的联系,送走入画,就代表她与宁府再无关联。

直到最后出家,作者给了她一个“”字:“独卧青灯古佛旁”。

对于迎、惜二春,作者持的是不褒不贬的态度。

第四类:祸乱家族的恶女人

第四类有四人:王熙凤、巧姐、李纨、秦可卿。巧姐是受王熙凤的连累,排到了倒数第三位,体现是作者的因果观:父母所种之因,会报应在儿女身上。王熙凤偶尔做了一件善事,便为女儿留了一条退路: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试想,如果善事做得更多,子女的福荫是不是也更多?

王熙凤之恶,作者都是明写的,从铁槛寺弄权开始,她假借贾琏的名义,就把整个贾府拉入了深渊。贾琏是贾赦的嫡子,贾赦是袭爵之人,一旦事发,就会一撸到底。

所以,王熙凤所作之恶,影响的不仅是她个人,而是整个家族。在书中,她是宝玉最亲切的凤姐姐,对宝玉有诸多关爱和照顾,但在作者眼里,她是操、莽一类的女奸雄(与元春、探春相对照)。所以,作者对她的批判也是毫不留情的: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翻译成白话就是:罪有应得,活该!

从前80回里,丝毫看不出李纨做过什么恶事,她是贾府上下都喜欢的大奶奶,行事从不逾矩,谨守本分,但作者却把她排在了倒数第二位,且给了她“也须要阴鸷积儿孙”这么狠的批判。

她在后期到底做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看作者的巧妙安排,可知其恶并不亚于王熙凤。

这个巧妙安排,不仅是排在倒数第二位,还有巧姐的插入。

巧姐排在王熙凤和李纨之间,在巧姐的判曲上,有一句“幸娘亲,积得阴功”,然后到了李纨,却是“也须要阴鸷积儿孙”,这两句话,绝不是作者随意为之,应该有所指。

王熙凤积得阴功给女儿留了条退路,李纨却因不积阴功而让儿子“昏惨惨黄泉路近”,这是个非常强烈的对比。

排在最后的是秦可卿,她身上本无悬念,因她在第十三回就去世了,80回后遗失的文字与她无关。但作者对她的死有改动,把淫丧改成了病死,这就给读者留下了谜团。

那么,从判词和曲里能看出她作了什么恶?“造衅开端实在宁”、“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家事消亡首罪宁”,贾府的败亡,宁府才是首罪,而这个首罪的根源,却是秦可卿,还有比这更重的批判吗?简直是罪大恶极、罪不容赦。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十二正钗的排序,剔除钗黛双女主,其余十人是按照从大善到大恶的标准来排的。所谓大善,即如元春、探春,兼济天下;湘云和妙玉是为小善,独善其身;迎、惜二春属于不善不恶;而王熙凤到李纨再到秦可聊,却是从小恶到大恶了。

我们平常对于恶的认知,最多不过是谋财害命、杀人放火之类,王熙凤可说已经做到了极致,但在作者心里,这还只是小恶,真正的大恶却是像秦可卿这样从无害人之心的人。

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对于一个家族、一个社会,到底什么是善?什么才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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