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打渔杀家》
《打渔杀家》 王少亭 饰 萧恩、梅兰芳 饰 萧桂英
为了一出《打渔杀家》,常常引起了评剧家笔战,如抓地靴和洒鞋,鱼和渔字,及海湖江河问题,都经过长时间的笔战,其实靴鞋本无问题,老谭有时着靴,亦有时穿鞋,聪明的马连良,为缓和当时双方空气,前为鞋,后易靴,不知无形中闹出了笑话,因为是剧分“打鱼”“讨税”“屈打”“杀家”四幕,“打鱼”“杀家”为整个场子,“讨税”接过江投县,“屈打”前用暗场,后接抛家江过,这双靴子,试问如何换法?若谓“讨税”一场即换,萧恩如非是是晓得今朝一定要动武,若“讨鱼税”一场不换出来,则以后就没有换的机会,因为以下三场一场教师爷讨税为萧恩所打,萧恐丁府投县,乃先过江讨一个原告 (即名《讨鱼税》)一场萧恩为县官屈打忍痛负辱,奔回家门,气愤填胸,乃抛家过江,准备杀丁府,一场抵丁府后以请罪为名,面见丁贼,更假献珠退去左右,而乘机杀丁,此三场均没有换靴机会,要末关一个舞台新纪录,在过江投县时,或父女离家一场,当场叫桂英儿拿靴出来换上,否则就要露马脚,因为讨税后即投县,屈打后即抛家,均由途中回来,靴那里来的,鞋那里去了,谁都为问,至于鱼和渔,这剧中本是一家,一方说,《打渔杀家》之“渔”字不通,应改“鱼”字,因为旧剧中剧名常采用剧情之头尾,如“投军别窑”“借茶活捉”,前头上父女打鱼,后来杀家,是剧应名打鱼杀家,而《讨鱼税》,亦因改为《讨渔税》,渔翁犹商人,渔税犹商人之营业捐,一方说,渔翁(萧恩)不被打,就没有杀家,杀家主因,是为渔翁被打后,愤而杀其家,名之《打渔杀家》,是最确当的,《讨鱼税》“鱼”,货也,货要捐,鱼要税,丁府派教师爷强索鱼的税,剧目曰《讨鱼税》何错之有,其实是无为之争,《打渔杀家》《打鱼杀家》《讨鱼税》《讨渔税》皆通,至于海湖江河问题,实有修改必要,桂英帘内倒板有“海水滔滔”,有唱“环湖直上”。
《打渔杀家》 谭富英 饰 萧恩、华慧麟 饰 萧桂英
而萧恩摇板首句,则多为“父女们打鱼在河下”,惟有谭小培却唱做“父女们打鱼在江下”(见大戏考),这点我又要责备小培了,他的爸爸,和他折服的小余,都唱“在河下”,他偏偏改唱“在江下”,难道说这也算活口吗,当萧恩屈打回来,摇板中“……打把住了三江口……”句,那末萧恩父女打究竟在“海”还是在“湖”在“河”在“江”呢,的确有交代必要。不过就我意见,只须旦角不唱“海水滔滔”,大致均无不通,因为湖之支流统称河,河之分流处俗呼三江口。
《打鱼杀家》 马连良 饰 萧恩、黄桂秋 饰 萧桂英
现在忽然又产生了一桩萧恩鱼船问题,一方面说是:“一叶小艇”,一方面说是:“二丈鱼船”,主小船的说:“萧恩下舟,舟摇动得像反一样,而舟前舟后均系用桨,非一叶小艇而何”,主大船的说:“李倪和萧在舱中饮酒,桂英在船尾料理酒饭(见丁郎儿讨渔税一场),小艇如斯宽舒乎”,嘱余决之,余曰这种都是吹毛求疵,改良旧剧仅斤斤乎在这点小地方着想,未免舍本求末,因为旧剧中这种缺点,是常见的,别的不说,就这出《打渔杀家》而言,萧居之门为柴扉,居然经得起教师爷蛮力,老父火奔了顶,恨不得立杀丁贼,他十七八岁的姑娘,还要问他“还是真还是假的呀”,这何尝合乎情理的,此外如萧打鱼在河下, 丁郎儿亦为到河下,萧恩闲居在家,教师爷讨税亦居然到萧家,事实上决没有这样巧的。
《打渔杀家》 周信芳 饰 萧恩、童芷苓 饰 萧桂英
至于要修改的话,那萧既有家,邀李倪饮酒应该到家里去,丁郎儿讨税亦应箫家,教师爷未必能晓得萧之居处,找萧应在河下,否则萧与李倪欢叙,亦应在岸上,因渔父饮食大致在岸上大树下为多也,则船之大小问题,亦可无形解决矣,话虽如此,不过修改是一种难题,因伶人最重承师,明知不通而不敢修改,因擅改剧情词句,为梨园行所切忌,故欲修改剧中缺点,必须有赖于名伶,盖是辈心理能出诸名伶之口,不通亦通矣。
(摘自 《戏剧旬刊》1936年第13、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