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迟:安徽民间文学资源挖掘、申报与保护
安徽民间文学资源挖掘、申报与保护
安徽 胡迟
内容摘要
通过对民间文学类型与特点的梳理,以及对安徽民间文学资源的分析,指出安徽民间文学的申报与保护误区,认为民间文学的活态存续不能仅以保存代替保护,而要通过种种途径保护其活态因子,比如故事文本的开放性、多元性和优秀口传者的代际传承等等。
关键词:民间文学 申报与保护 误区 路径
一、民间文学的类型与特点
由于民间信仰多元化,中国历代流传下来的民间故事丰富多彩。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各种各样的民间文学被创作出来和流传。被统称为民间文学的神话、故事、歌谣、史诗、小戏、小曲、谣谚既是人们娱乐解颐的民俗文艺形式,又是亿万民众(主要是农民群体)口传心授、世代传承的文艺形式和知识宝库,在民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和娱乐作用,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炕头,地头,场院或戏楼,只要有人群的聚集,就会有讲传说故事和听传说故事的活动。讲听传说故事是亿万民众所创造和享有的一种重要的文化传统,是拥有最为广大的创作主体和受众的“国学”,老百姓既是传播者,又是创造者。
单就“传说”来分类,就有以下多种类型:
以历史上的各类出众人物(包括帝王将相、英雄豪杰、文人墨客、工匠大师、宗教职业者等)为主人公的传说,学术上称为人物传说。
围绕着历史上发生的大事件,特别是那些充满了神奇色彩和震撼人心、壮怀激烈的事件,总会被附会成传说,学术上称为史事传说。
民众赋予目力所及的山水草木等自然景观、庙宇建筑、园林宫观等文化遗存等以传说的形式,学术上称为风物传说或地方传说。
各种风俗习惯,也多有传说相随,学术上称为风俗传说。
原始神话中那些具有神格的神(或英雄)人物,如已经进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推荐名单中的“尧的传说”、“炎帝神农的传说”等,还有黄帝、颛顼、帝喾、舜、鲧、禹等,也往往会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历史化”,而由古老的神话变成民间神话传说。此外,还有动物传说、植物传说、工艺传说……都各具异采和内涵,隐藏着宝贵的远古文化信息和特殊的社会功能。
民间文学以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和人物为主要蓝本或凭依和根据,经过群体的口口相传,并在传递中被添枝加叶,逐渐附会和融合上一些与本事相关联的事件、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由于民间传说有一定的事实为核心或凭依,故民间传说有可信性的特点;经历过时间上久远的传播和空间上跨地区之后,民间传说在流传中粘连上那些的无据可考的部分,也有可能变成了信史。由于传说是民间口头散文叙事作品,传述者在传述民间传说时有较大的可发挥的自由度,所以,现实存在的事物和人物一旦进入民众的群体创作和传承过程,随着口口相传的传播的演进,便越来距离事物和人物的本事越远,越来越受到想象力的控制和支配。同样,因传说的讲述是散文叙事模式,每一个讲述者以自己独特的情节结构和语言表达方式讲述,故同一个母题的传说,出自不同的讲述者之口,文本就颇显不同,即使同一个讲述者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里的讲述,其文本也可能出现差异甚至颇不相同。也正因为如此,才显示出民间传说的个性风格和文本的独特的艺术多样性。具体表现为:
(一) 口头性:口头创作、口头讲(唱)述、口头传承。
(二) 活态性:每次活动,都是在特定时间、场合,由讲(唱)主体、与受众共同完成。
(三) 变异性:每次活动时间、场合的不同,因主客体的变化及传承和流播过程中种种因素的介入,文本也在变化之中,具有流动性与变异性。
(四) 共创性:个人与集体难分彼此。即使最初由一个完成,也在传承流播中一次一次地被后来传人进行再创造,最终成为说不出作者的“共创”物,具有共创性与共享性。
二、安徽民间文学资源概况
安徽的民间文学资源数量庞大,2005年---2009年为期四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全省各级文化部门通过17个市,107 个县区的普查,共收集非遗线索近两万条,调查项目 1万多个,普查登记的项目有10016项,涵盖16 大类,其中民间文学5381项,占总数的50%强。就内容和价值来说,许多故事与当地风土人情相粘连,有较高的民俗价值;一些传说有关于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与重要人物,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还有大量具有文学价值、科学价值和教育意义的歌谣、民谚及故事,资源十分丰富。
具体而言,安徽民间文学有这样一些特点:
第一,民间文学数量庞大,一般都有久远的流传历史,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比如《老子的故事》、《庄子的传说》、《大禹的故事》、《包公的故事》、《孔雀东南飞的传说》等等,将地域文化与中国历史有机结合,以草根的讲述方式赋予历史别样的情致。
第二、就安徽民间文学的构成而言,与地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及风土人情相关联的传说与故事占了大多数,农业谚语、生产生活民谣也占了一定比例,远古神话、寓言、民族史诗类则占少数。其文学形态的比例反映出安徽中原文化特质与农业文明色彩。
第三、民间文学中的民间歌谣、民间谚语、民间俗语涉及训诫、方言、气象、农时等诸多方面。言简意赅,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幽默诙谐。既具有知识性、哲理性、科学性,还具有实用性。比如,谚语“一天一暴,田埂收稻”,“天上鲤鱼斑,明天晒谷不用翻”。这些谚语通过对事物、现象简洁描述,揭示出生产生活与大自然之间的规律,直到今天仍有教育启蒙作用。
三、安徽民间文学的申报与保护的误区
应该说,安徽省是一个民间文学资源丰富的省份,摈弃口传功能,就安徽民间文学内容的传承与发展来看,传承与普及面还是相当广泛的。如果强调口传性,民间文学各个品类的发展并不平衡:那些能与当地人文景观结合起来,促进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发展的民间传说作为文化包装,普及率较高,但作为口传文学的个性化不足。而一些不依托地方实体的神话、故事则渐渐流失。即使存在,也是丧失了口述功能,多存在于一些民间故事的出版物中,只有当年的搜集者可以复述一二。另外,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娱乐多元化,讲故事的民间教育启蒙功能与娱乐功能渐渐式微。又由于民间故事出版物的普及,现在根据有关文献线索调查搜集上来的一些故事文本,叙事的个性色彩与多元性正迅速衰减,多数已成为一种语文体的通用文本。正因为这种现状,从近几年的名录申报情况来考量,安徽省民间文学的挖掘、申报与保护存在着一些误区:
(一) 申报动机带有强烈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
口头文学流动性、变异性、共享性,决定了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故事不会只在名录地传播。非遗保护讨论的是价值论的问题,以出土文物为证,用历史考古的方法寻找故事传说起源,争民间文学的户籍毫无意义。名录地并非意味着具有对象的私有权,只是具有更多的保护责任。如果把名录地视为拥有某个作品的占有权的唯一区域,就等于把一个流动不居的“活物”变相囚禁,限制其他地方讲述的积极性,也就等于催促了它的消亡。那么建立名录的保护初衷不仅没有实现,反而走向了保护的反面。
(二)申报文本呈现项目的固态性,不呈现活态性
在申报十大类中,民间文学后面括号里有个强调——口头文学。也就是说,进入名录要保护的,不是一个文本,不是一本故事集,而是以讲述的形式存在的口传文学,其中有三个不可忽略的要素:历代讲述人,讲述的特定语言,历代流传下来的多种版本。民间口头文学,正因为有了这三个要素,才具备了它的“活态基因”,才有抢救的必要,保护的必要。因此,申报文本要强调活态性。开放性和再生长性,不强调固定范本。
(三)记录文本通用化,不本土化。
在近几年民间文学的申报文本中,我们发现,许多传说是直接从民间故事出版物和民间故事集成上摘录的,故事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本土元素和时代元素,缺乏丰富性与变异性。
因此,在民间文学申报文本的附件中,申报方一定要提供20篇以上当代还在流传的民间传说的记录文本,对所提供的记录文本,在内容上应重点挖掘本土化版本,至少要有三个小类(亚类)的记录材料:(1)有关本事的传说文本;(2)与当地地方风物粘连的传说;(3)与地方时令风俗粘连的传说。
(四)讲述者职业化,不草根化。
在许多民间文学申报文本中,由于缺乏深入挖掘和实地调研,文本中选择的讲述者多是民间文学研究者和旅游景区的讲解员,他们的职业背景决定了收集的民间文学版本的单一性和通用性。
因此,在寻找讲述人方面,要重点挑选草根阶层,避免职业化趋向。主要应该是那些生活在村子里不脱离生产劳动的农民、农妇、手工业者等,而不是那些县市领导部门里干部或旅游景区的讲解员,因为后者讲述的或写作的文本,大体上都是失去语言特色、通用的政治文体和媒体时文,而不是有叙事个性的民间传说故事。
(五) 以保存措施代替保护措施。
许多民间文学申报文本中的保护措施都是收集资料,建立档案,建博物馆等等。其实这些静态保护措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只属于保存措施,“保存”不等同于“保护”;保存的重点在“存”,它是指调动一切现代科技手段,尽可能把那些残存的活动内容全景式地采制下来,归类存档,最终是要为后人留下一份可资记忆的资料。属于基础性范畴。“保护”则是活态养护,属于发展性范畴。是对于对象生命系统生态整体的保养与呵护,着眼于对象的生命活态,意在推动传统的延续与发展。“保护”的本质要义,在于维护和强化其内在生命,增进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民间文学的保护路径
民间文学的保护,重点在根据其固有特点建立和健全一个适合时代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从而使产生和流传于农耕文明条件下的传统民间传说,在现代条件下仍然能够得以继续传承。而居于这个机制核心的是传承人,讲述者,故事家,歌手。故事家是民间故事传说的主要载体和得以传播、传承的关键。
民间文学与手工艺不同,与传统戏曲也不同,它是最具群体性的一种民俗文艺表现形式,一般说来,对于一个民间文学项目来说,不大可能有一个杰出的传承者,甚至不大可能像长篇史诗的演唱者那样拥有以长时间演唱和游吟演唱为业的艺人,民间文学的传承者多是一些生活在老百姓中的普通劳动者,他们只是在茶余饭后、闲暇时、开村民会或小组会前、在井台上、在柳荫下……给村民们讲讲故事。只要他们能讲述他们记忆的传说故事,只要在他的周围有一些听众,有讲故事和听故事的环境,那么,传说故事就不会绝种。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千方百计为传承者讲述传说提供良好的社会的、物质的条件,特别是要提倡培养讲故事的后来者和培养听众。保护方式可多元化,如:
(1)保护讲唱传承人(保护当地故事大王)
(2)保护唱、讲的传统及环境(生存环境、民俗活动);(定时广播节目)
(3)进入教材、课堂(比如一些启蒙性童谣);
(4)出版资料性书籍(一个故事可收录多种版本)
(5)建立博物馆、数据资料库
(6)成立研究中心或研究会、传习所
(7)衍生多种文艺形式--- 一首歌、一只舞、一台戏、一部电视(电影)、一个类似“非遗少年说”的文化节……
总之,民间文学保护工作最终目的是让优秀的传统民间故事回归到我们的生活中,保护民间文学的主战场应该在基层,在保护对象的所在地,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因为只有那里才是民间文学生命的故土,是其创生、传承、发展的根据地和大本营!保护主体和他们所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权力,都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到那里,多元并行,分工合作,有效协调,才能不断推动民间文学保护工作健康地、可持续性地发展。
责编:丁松 排版:何苗
作者简介
胡迟,安徽省非遗保护中心研究部主任。研究馆员。出版的专著有《中国美术》(合著)、《新安画派》(合著)、《从前·慢》、《流逝的乡土》等。《从前·慢》入围商务印书馆2016年“春季十大好书”。田野笔记《流逝的乡土》获2018年安徽社科普及奖和2019年安徽省优秀科普读物奖。2013年荣获“全省宣传系统首批拔尖人物”的称号。2016年获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