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202101
2020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2020年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表单。该套表单是对2017年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
2017年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的,发布后分别在2018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和2019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进行过两次修订。本次是第三次修订。
我们都知首,前两年的修订都是为了填报当年度新颁布或调整的一些政策而对申报表的调整。2020年的修订也是基于一样的原因。
2020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9号公告,分别导致对A106000-亏损弥补、A105080-资产折旧和A105070-捐赠扣除表单的调整;
而为了填报财税【2020】31号文件的优惠政策的影响,本次修订了A000000-基础信息表、A105080-资产折旧、A107040-减免所得税表的表单及填报说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45号公告,是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而发布的所得税政策。为填报该文件优惠,对申报表的A106000-亏损弥补、A107020-所得减免、A107040-减免所得税表单进行了修订;
2020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除了以上调整,还对A105000-纳税调整表、A105090-资产损失、A105120-贷款损失准备金、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优惠情况、A108010-境外所得明细表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是依据原有政策对表单的优化。
最后,因为次级表单的调整,对A100000-年度纳税申报表和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表单的个别填报说明作了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