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和现象
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体,都具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一事物的根本性质,对于该事物来说,就是它本身的特殊本质,对于他事物来说,就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本质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但比较起来,本质的含义要更宽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事物的现象是复杂多样的。有些现象与本质是一致的,通常叫作真相;有些现象与本质似乎不一致,这种情况通常叫作假象。假象同真相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能把它同主观上的错觉混为一谈。
本质和现象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首先,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最后,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本质不能脱离现象,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现象也不能脱离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质,假象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是不存在的。本质和现象之间不是并列关系,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因为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所以认识了事物的现象不等于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因而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事物的现象与本质是直接合而为一的,科学研究就成为多余的了。如果对事物的认识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就是肤浅的,甚至可能被一些假象所迷惑,产生错误的认识,导致行动的失败。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对大量的现象进行深人分析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因为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所以只有通过分析现象才能达到对本质的认识。我们决不能离开现象去凭空构想事物的本质。认识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掌握大量的现象,对这些现象进行深人分析和思考,揭示出决定事物现象的本质。毛泽东指出:“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